什么叫劳务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23:12:50 484 人看过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怎么理解相关概念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怎么理解相关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
    2024-04-08
    55人看过
  • 什么叫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如下: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1、用人单位;2、劳动者;3、工会,工会是劳动者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代表劳动者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4、政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
    2023-07-21
    496人看过
  • 什么叫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是指有合法收养关系的人通过一定的程序解除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有什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有什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解除协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可以协议终止。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起诉人民法院。”一种收养方式,但应当注意的是,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能通过协议解除被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和收养人应当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收养人已年逾十岁,仍须取得他/她的同意。二是通过法院诉讼予以解散。如双方不能就是否解除收养关系等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当然,尤其是对未成年被收养人的保护
    2023-07-27
    298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确认方式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
    2023-04-13
    269人看过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23-06-14
    170人看过
  • 劳务关系有什么要求?
    劳务关系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一、超龄职工是否是有劳动关系超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以下员工为劳务关系: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
    2023-06-27
    452人看过
  •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叫什么关系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叫什么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被称为“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掌控能力上。1.这种控制力是基于股权占有或控制协议来实现的,持有更多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事务的决策权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2.尽管存在这种控制关系,但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母公司如何影响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母公司通过股权控制或控制协议对子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实质性影响,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方向与母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2.母公司可以任命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从而直接参与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3.母公司还可能通过提供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支持,帮助子公司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这些影响手段使得母公司在保持对子公司控制的同时,也促进了子公司的健康发展。三、母子公司法律地位如何1.在法律地位上,母公司和子公司
    2024-08-14
    199人看过
  • 什么关系结婚叫近亲婚
    一、什么情况算近亲结婚,有哪些范围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二、近亲结婚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如果有近亲申请结婚的,首先民政部门就不会予以登记,该种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结婚后发现婚姻双方是近亲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
    2023-03-15
    338人看过
  • 什么叫做事实收养关系
    第一、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第二、事实收养要具备的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
    2023-05-05
    160人看过
  • 什么叫合法的收养关系
    一、什么叫合法的收养关系合法的收养关系是指收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都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此外,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1.收养人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30岁。(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2.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得到生父母的抚养。三、怎样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
    2023-06-08
    12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符合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也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可能是两个以上主体。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形成管理与管理、监督与监督、指挥与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是平等主体根据双方约定形成的财产关系,没有人身隶属。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反映了连续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结合;劳动关系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工作,一般以完成具体工作为目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
    2023-07-12
    306人看过
  • 个人劳务关系包括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个人劳务关系包括什么个人劳务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其中承揽人提供的是加工、定作等劳务,定作人则支付报酬;个人之间的建筑合同关系;以及其他归属于个人劳务关系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劳务分包有什么1、木工
    2024-01-21
    60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一)是一种准劳动关系。(二)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三)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四)根据用工方的指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五)由用工方承担在劳作过程中人身伤害的风险。二、劳务关系的内容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
    2023-04-20
    443人看过
  • 没签合同劳动关系变劳务关系么
    没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的也不会变成劳务关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点。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一)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二)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劳动合同法》第10条,
    2023-07-22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请问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都叫什么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7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 什么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怎么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一种准劳动关系。 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 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
    • 劳务关系是什么?劳务关系到底怎么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劳务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需要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和调整,是否与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可以书面约定,也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约定。在《合同法》中,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个通俗的名称,一般称为承包合同
    • 劳务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什么是劳务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一种准劳动关系。 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 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