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中侵权行为有哪些,旅游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51:42 173 人看过

当心旅游中的十大侵权行为

一是有的旅游企业对景点设施、参观项目有不实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

二是有的旅游企业为了减少或免除自身的法定义务,合同条款设置模糊,规避责任;

三是消费者在旅游中所住酒店、乘坐的交通工具、用餐的档次比旅行社承诺的标准低;

四是旅行社减少合同或承诺约定参观的景点,或将路途时间计算成旅游时间;

五是当消费者到景点后,导游将团队转给当地的旅行社,再次收费,或与其他旅行社的团队拼成一个团,减少旅行社费用,增加旅游人数,影响旅游质量;

六是以聘请当地车辆、人员等为由,再次向消费者重复收费,或以增加景点为由,向消费者收费牟利;

七是强制消费者参加自费项目,否则服务打折,或刁难消费者;

八是任意改变旅游路线,减少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时间;

九是引导消费者到一些质次价高、甚至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购物点,以超低价”、免关税”、中奖”、拉老乡”等形式诱惑消费者购物,甚至出现有的消费者在不情愿购物时遭到谩驾;

十是消费者住店或旅游途中财物被盗。

相关知识:旅游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外出旅游时,大家都认为既然交了钱就该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但有时会事与愿违,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如该住的三星级宾馆换成了二星级,该乘坐的豪华旅游车换成了普通中巴,该游览五个主要景点只看了三个,各种原因的财物被盗,浏览景区时摔伤磕伤等问题。发生上述旅游纠纷时,在与对方进行理智交涉的过程中,还要做个“有心人”,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若发现对方没有履行合约,就要注意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等书面凭证,主要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及其它有效凭证、材料;还要注意收集在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提供能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与原承诺不相符的证据,如住宿票据、车船票据、景区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收集有关人证、物证及声像资料等。

二、要通过正常渠道合法解决

市民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或导游发生纠纷后,在保存证据的情况下,应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切忌采取“罢游、罢住、罢行”等过激行为,防止扩大损失,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维护权益莫过度。在旅途中若遇到旅游纠纷或不满意的事情,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导游或地接导游沟通要求解决,或与组团社联系,寻求有效途径来解决问题。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持收集好的证据,可向旅游质监投诉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情况确实紧急,或需要在现场解决问题,游客可向当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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