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23:27 472 人看过

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期限: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一年。按照《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融资租赁的租期是和设备的使用年限密切相关的,原则上和物件的使用寿命(折旧年限)相同,对于国家鼓励的特殊项目租期最短为三年。

随着创新租赁的发展,经营性租赁超过三年的物品有可能转换成融资租赁方式了。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承租人的意愿,选择不同的租赁方式。

我国的投、融资体制正在改革,折旧期限和规则将要发生改变,今后有可能由企业自己选择折旧方式,加速折旧实际上就缩短了租赁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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