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8:53:53 329 人看过

一、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例如: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对于侵犯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

对于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通过大众传媒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行为,妇女可以要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二、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可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三、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请求进行诉讼需要的帮助。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记得保留证据,当地的司法机关会给予援助,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劳动者的哪些权益受到侵犯,构成犯罪
    侵犯工人的哪些权益构成犯罪侵犯工人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构成犯罪。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强迫员工工作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用人单位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1.必须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体现,这是构成本罪的先决条件2.强迫劳动,表现为以下形式:殴打、没收存款和筹集资金的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期劳动、无报酬或少报酬的强迫劳动等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这是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之一现行劳动法第96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5-07
    79人看过
  •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妇女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怎么办?《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
    2023-04-24
    189人看过
  • 如果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可怎么样来合法维权
    Q:如果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采用哪些手段来合法维权?A: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相比,在经济实力、信息、专业知识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加之市场不规范、法律政策滞后,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此时,业主可选择以下方式维权:协商谈判、集体维权、依法投诉、诉讼或仲裁。因房地产纠纷的复杂性、专业性,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指导下或代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视具体情况,单独或综合运用以上方式维权,同时注意维权成本,实现权益最大化。Q:由于开发商随意更改规划,我们集体停贷了,请问最坏的后果是什么?A:贷款关系与买卖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如果停止向银行偿还贷款,将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从而将承担违约责任,银行可能会就此起诉业主,并进而拍卖房屋。Q:我们就墙体建筑材料违约起诉开发商,这就收房有影响吗?A:首先需确定墙体建筑材料违约是否构成业主不收房的因素,如果业主确认不因此拒绝收房,而只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
    2023-06-10
    228人看过
  • 当版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该怎么办
    (1)自我协商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名誉损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调解协议不成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仲裁往往限于合同纠纷,必须有书面协议或者书面仲裁条款提交仲裁。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不受法院管辖,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依法不应当执行的,双方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在著作权纠纷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不愿调解或者调
    2023-05-07
    270人看过
  • 农村村民土地权益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时应履行什么程序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
    2023-07-04
    108人看过
  •  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单位拒绝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辞职信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给原企业,确保保留回执。超过30天后离职。若原企业超过时间后仍未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可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因拖延时间产生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等。若原企业故意拖延时间导致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等无法支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30天。当地劳动机关应对原企业的不合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原企业书面道歉。可以将辞职信通过邮政快递寄给原企业,同时要确保保留好回执,以便企业无法故意否认收到辞职信。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且因原企业故意拖延时间中发生的生活费(中间拖延了几个月,就要求几个月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都要由原企业支付。3、如果原企业说没有继续工作30天,给的辞职制造麻烦的话,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找到
    2023-10-30
    425人看过
  • 侵犯妇女权益类犯罪的预防对策
    侵犯妇女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来预防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发生,以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一)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中青年女性的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女性自我保护意识。各级政府、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应通过各种媒介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案例给中青年女性敲响自我保护的警钟。在与身边异性交往的过程中,坦诚相待的同时也要保持安全审慎的距离,尽量回避敏感情况发生,以免遭遇不测,给自己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二)进一步提高两类人群的自我防范意识。通过日常教育和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警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既要注意防范来自陌生人的不法侵犯,更要警惕来自相识者的侵犯。在遇有不法侵犯时,努力保持冷静,积极摆脱被害或避免深度侵害。受到侵犯后要勇于同犯罪作斗争,注意保留现场物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三)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的监管教育。要通过对子女进行青春期教育和必要的性教育,提高其自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学校侵犯学生权益怎么办
    一、学校侵犯学生权益怎么办理论上救济方法很多,比如向学校申诉啊,向教育局复议,向法院起诉。二、学校对学生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二)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三)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四)侵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五)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罚款;二是对学生携带的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予以没收、毁坏或丢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若学校教师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学生有申诉权和提起诉讼权。三、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一)单方实施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二)民事违法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
    2023-06-04
    320人看过
  • “妇幼车厢”有利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24日,在北京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联组讨论会上,一半政协委员关心交通问题。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在地铁上设立女性车厢的提案,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地铁上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车厢应是一个发展方向,城市交通应提供更多样化的个性化服务,给群众一个有层次的交通服务,但早晚高峰期间实施,目前存在难度。(1月25日《北京晨报》)尽管在城市地铁设立妇幼车厢只是本次讨论会上众多话题之一,但还是引起了网友公众的广泛关注。按照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的说法,在地铁上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车厢是一个发展方向和未来趋势。那么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立专门的妇幼车厢,其最大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应该说,最大的目的和意义,就是有利于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更多的保护。每年夏天,公交色狼地铁色狼的频繁出没,性骚扰事件的频发高发,都让女性乘客防不胜防。尤其是很多女性乘客在夏天衣着清凉,而现在诸如手机、摄像笔
    2023-06-06
    265人看过
  • 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怎么办?
    一、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怎么办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二、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名誉权受到侵犯以后一般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
    2023-05-06
    309人看过
  • "受害者权益受到侵犯,但证据不足,难以起诉"
    需要搜集新的证据,例如:监控资料、证人证言等。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被人殴打或者故意伤害的,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后确定案件性质,符合立案标准的要通过侦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获取相关证据,以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当事受害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医疗事故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没有证据也可以投诉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起诉的话,需要收集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
    2023-07-17
    93人看过
  • 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怎么解决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当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恐怖、残忍表演和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情况,应当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强迫他人劳动的情况,应当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当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方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
    2024-01-05
    354人看过
  • 法院为妇幼权益采取五措施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纲要),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为推进两个两个纲要的贯彻落实,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添劲给力。一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便利。考虑到妇女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给予特别的照顾,在处理妇女儿童维权纠纷时,该院坚持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减、缓、免诉讼费或提供司法救助的,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二是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对强奸、拐卖、伤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和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行为的实施者,凡起诉到法院的,该院坚持做到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增强警示效果,同时
    2023-06-06
    217人看过
  • 女工"三期"权益遭侵犯怎么办
    花花4月进入深圳某电子厂,从事集成管理工作,每月底薪1500元,加班另算。怀孕2个月后,厂方以照顾员工为由,将花花调到仓库部门,工资也降到每月1000元。花花不同意调岗,多次要求转回原来岗位。主管以在仓库部不需要加班为由拒绝了花花的要求。法律怎么规定?《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得在女职
    2023-04-29
    42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妇女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妇女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妇女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害妇女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妇女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根据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
    • 劳动者人身权益受到侵犯应该如何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在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对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就业者应该及时的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女工还可以向当地的妇联组织反映,特别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追究者的刑事责任。另外,向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反映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通过社会舆论来监督用人单
    • 老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老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老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参照以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二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第七十三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
    • 当事人认为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时怎么维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5
      职工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下列规定行使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或逾期未处理的,以及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职工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会等投诉,或者向司法机关控告和申诉;(三)职工认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