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5:31:09 252 人看过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与受影响标的物相应的价款;出卖人要想使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可以提供与买受人有理由证明的可能损害相适应的担保。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很显然,在买卖合同当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是不同的。可以这样说,卖方的义务对应的基本上是买方的权利,反过来,买方的义务也是基本上对应卖方的权利。合同中的义务是当事人应该遵守、严格执行的,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

1、支付价款;

如前所述,买卖合同乃双务、有偿合同、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须以支付价款为代价。因此,支付货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支付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为之。

2、受领标的物;

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这是前述协作履行原则的体现之一。对于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检验即检查与验收。在收到标的物后及时进行检验,既是买方的一项权利,也是买方的一项义务。检验是分清责任,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买受人之检验义务,当及时履行,以尽快地确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状况,明确责任,及时解决纠纷,有利于加速商品的流转。否则,就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不利于保护健康正常的交易秩序。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在特定情况下,买受人对于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虽可作出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暂时保管并应急处置标的物的义务。这一点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一般都有规定。

5、其他义务;

同样,买受人除负担前述义务外,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和其他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证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刑事证据证据力怎么确认
    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5、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证人应承担下列诉讼义务:1、如实作证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2、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就他所作的证人证言提出的问题;3、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刑事证据证据力的确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但只有
    2023-06-14
    231人看过
  • 保险人对第三人不享有代位权吗
    保险人对第三人不享有代位权。保险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大致有三项条件说和四项条件说两种。1、三条件:(一)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前提条件。(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实质条件。(三)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额度条件2、四条件四项条件是在三条件的第一项分出一项,即属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事故范围。行使范围1、财产保险中,第三人大致可因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损害保险标的,在海商法上还有共同海损引起的保险代位求偿问题。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害人应当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赔偿、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侵占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鉴于保险所代位权利的债权性质,保险人因侵权的代位求偿权
    2023-04-17
    190人看过
  • 与被告人有密切关系的证人证言,如何确定其证据能力及证明力
    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但只有法官在庭审环节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才具有认证的法律效力。庭审阶段的认证,即是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材料经过审查判断,从而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确认的活动。认证活动包括前后递进的两个方面内容:首先,需要确认特定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即能否作为诉讼证据被法庭所采纳;其次,需要确认特定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即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被法庭采纳。所谓证据能力或证据资格,是指特定的证据材料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采纳为诉讼证据从而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只有具备证据资格的材料才会被法庭所采纳,进而具备进入庭审的“准入资格”,因此,证据资格又被称为证据的可采性,其主要包括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所谓证据的证明力,即证据的价值,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是否具有证明的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程度。法官认证活动中对证据证明力的确认包括两个层面:证明力的有无和
    2023-04-11
    53人看过
  • 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吗
    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最大的债权人能对破产企业重组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
    2023-08-06
    318人看过
  • 证人享有哪些权利,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
    证人享有哪些权利关于权利,证人应当享有以下的权利: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2、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3、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4、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5、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作证义务的一种特殊的权利。美国学者**华尔兹描述为“特免权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社会期望通过保守机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这些关系,为捍卫保守秘密的性质,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有关系的重大的情报。”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对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分类,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2023-06-14
    266人看过
  •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
    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工伤证人证词应该怎么样写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陈述清楚,并写出关键要点即可。1、写明证明事项;2、写明时间地点,以及想要证明的内容,并写明受伤的人因为什么原因,受到了怎样的具体伤害;3、总结并表示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4、签字并写明日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023-07-22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如何证明第三人有购买货物的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7
      这种情况属于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的情形。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权利担保义务,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权利担保指的是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买卖合同根本上就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出卖人的这项义务也就是其一项最基本的义务。此项义务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即使合同中对其未作约定,出卖人也必须履行。买
    • 第三人对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买受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1、拒绝支付价款 买受人有权依同时履行的抗辩,在出卖人完全转移权利之前拒绝支付价款。 2、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未为权利转移行为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为无负担的所有权转移。 3、主张违约金 双方当事人有关于权利瑕疵和违约金约定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违约金,出卖人应依其约定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在当事人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情形下,买受人不能主张违约金。 4、主张损害赔
    • 派出所有权利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随便抓人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能随便抓,但是如果程序合法是有权抓的。
    • 有没有外星人造访地球的「确切证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所谓的外星人事件,都属于传言。目前没有确凿证据,不要盲目相信。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关注生活,不要关注与我们无关的事情。净化网络从你我做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 应当履行债务有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6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