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03:06 453 人看过

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责任形式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什么责任

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的担保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如下:

1、因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对租赁物无处分权,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

2、第三人主张权利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如第三人主张抵押权的实现时,因其涉及对租赁物实体的处置,则会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

3、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有权利瑕疵,如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自愿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该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和其余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导致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时,出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一、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的法律后果1.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3.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二、出卖人逾期交货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出卖人逾期交货应当承担下列法律责任:1、出卖人已为实际交付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2、出卖人逾期未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3、在出卖人不能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继续履行不再适用。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延迟交付的,由此增加的
    2023-03-17
    296人看过
  • 瑕疵担保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条件是: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项规定的销售者承担责任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一是销售者须存在过错。销售者的过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由于销售者积极的行为(即作为)而使产品存在缺陷;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销售者不积极的行为(即不作为)而使产品存在缺陷,比如不在适宜的条件下保存产品,结果造成产品缺陷。二是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已经造成了人身、他人财产损害。三是损害事实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而引起的。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的这一规定,避免了发生因不能准确确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而使受害人求偿无着的情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利益的充分保护,也有利于促使销售者谨慎进货,选择可靠的生产者、供应商,不经销隐匿、伪造生产厂名的产品。根据本法
    2023-06-07
    143人看过
  • 质量瑕疵与风险负担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有明确约定的,出卖人自应按照约定的标的物的质量履行;当事人就标的物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予以确定;如果根据上述标准仍不能确定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为根本违约。需要注意的是,在标的物质量虽然不符合质量要求,但是并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买受人无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另外,在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但是买受
    2023-06-09
    262人看过
  •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有什么特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情况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有什么特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特点有: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并非当事人意思表示之结果。不过民法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得以特约免除、限制或加重。2.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就权利之瑕疵应负的责任。权利担保责任是仅就买卖标的之权利,应负的责任,属于一种无过失责任,只要买卖标的之权利有瑕疵,即须负责,出卖人有无过失,在所不问。3.瑕疵担保责任是出卖人的责任。因买卖为有偿契约,买受人之取得权利,系支付对价而来,故不论出卖人有无过失,总应使买受人所取得之权利无瑕疵始可,否则有失公平。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情况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情况有:1.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对标的物也享有所有权。2.标的物的所有权受有限制。这主要是指出卖的标的物上设定有其他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等,从而使买受人不能完全地行使所有权。3.出卖人享有出卖标的物的所有权
    2023-04-25
    52人看过
  • 销售者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形成的特征
    (一)产品是销售者售出的产品,从售出之时起承担担保责任;(二)消费者提出的质量瑕疵是与销出的产品有直接关系,这是销售者的担保责任的基础;(三)产品的质量瑕疵是否在质量标准以内,消费者提出的质量瑕疵是否超出了说明书和规定的标准。这里指的标准是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采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际通用标准或者行业协会规定的标准。对于不是销售者自行生产的产品,应当达到生产者与销售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这种约定的标准应有材料加工、制作、使用的具体标准,而且不能低于同类产品的要求。四、产品瑕疵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基于产品的瑕疵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因而必定影响产品销售价值,消费者按正常的市场价取得了产品,却不能达到预期的使用价值,因此,销售者对产品瑕疵的质量担保主要体现在救济方式上。除了上述的瑕疵担保责任以外,广义的产品责任还包括一种特殊责任,就是加害给付,即
    2023-03-09
    386人看过
  • 产品有瑕疵算质量不合格吗
    不算,法律上所指的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的缺陷而非产品的瑕疵。产品有瑕疵,俗称是指产品存在毛病。所谓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一般情况下,存在瑕疵的产品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必须以“处理品”、“次品”等形式注明,并告诉消费者哪方面有瑕疵。《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023-06-14
    481人看过
  • 用益物权瑕疵担保责任
    用益物权瑕疵担保责任是什么瑕疵担保责任,又称“担保责任”,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包括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构成了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用益物权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赋予另一方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时,若权利或者物本身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
    2023-04-21
    347人看过
  • 应该由谁来承担拍卖品瑕疵的担保责任
    包括两种:一种是拍卖人对拍卖品的真伪和品质的瑕疵担保责任;另一种是委托人对拍卖品的真伪和品质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的解读《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拍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同时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法律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拍卖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从《拍卖法》的上述规定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如实说明拍卖品的瑕疵是拍卖人和委托人的法定责任。如果在拍卖前,委托人或拍卖人对存在瑕疵的拍卖品没有进行如实说明,那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这种责任不能因为一句“本人(或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023-04-17
    459人看过
  • 房屋中介的瑕疵担保责任
    孙某到中介公司寻购二手房,并告知做婚房用。经中介居间,孙某与出售方及中介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孙某购买出售方所有的一套房屋并约定价款。不久,孙某与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了中介佣金1.4万元。当孙某与出售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得知出售方之妻于半年前在房内非正常死亡,孙某无法接受。孙某与出售方协商后解除了买卖合同。后,孙某与中介公司交涉,要求退还佣金未果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由中介方返还孙先生部分佣金7000元。律师认为: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客户提供经过调查、核实的房屋信息。本案中,中介方对出售方之妻情况失查,对之后双方解除买卖合同带来隐患,故中介方的居间行为存有瑕疵,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而孙先生本身亦对出售方情况有了解之义务,故其对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判决中介返还部分佣金7000元是有依据的。
    2023-04-23
    10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瑕疵可以拒绝付款吗
    产品瑕疵责任是指因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即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或默示的质量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所要承担的责任,责任形式为“包修、包退、包换”产品瑕疵是一种违约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销售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和过错,都要承担三包的民事责任。但如果销售者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时,应适用“双罚”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产品在验收期过后使用中才发现存
    2023-04-17
    422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质量瑕疵谁来担保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规格、式样、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并承担索赔不成时的损害后果。此即所谓出租人瑕疵担保的免责特约。这种约定既符合融资租赁交易的理论和实践,同时也不违背现行法律的规定。其理由如下:(一)虽然根据传统的民法理论,所有权人应对其货物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民法对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为任意性规范,允许合同双方当事人以特约予以变更。因此,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出租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有效的。(二)融资租赁的经济意义在于出租人以融物的方式向承租人提供融资,具有金融的性质。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购买租赁物的货款,其权利是收取租金从而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除此之外,几乎所有关于购买租赁物的权利义务均应由承租人承受,出租人只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不承担包括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在
    2023-04-26
    397人看过
  • 商家对于商品的赠品是否有瑕疵担保责任
    买方必须先行购买卖方商品,付出对价后,才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这种则为商业赠与行为,其实质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这时候的“赠品”应当保证其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不得降低赠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一、消费者有哪些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
    2023-03-09
    238人看过
  • 产品质量瑕疵可以主张多少赔偿,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瑕疵可以主张多少赔偿产品质量瑕疵当事人可以主张原价格赔偿以及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产品瑕疵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二、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
    2023-06-06
    161人看过
  • 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一般有哪些
    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导致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时,出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一、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权利瑕疵担保有哪些民法典中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1.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
    2023-04-01
    380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9
      瑕疵担保责任可以被分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两种。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22年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形式有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瑕疵担保责任可以被分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两种。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还是瑕疵担保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于法律的规定,并非当事人意思表示之结果。不过民法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得以特约免除、限制或加重。(2)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就权利之瑕疵应负的责任。权利担保责任是仅就买卖标的之权利,应负的责任,属于一种无过失责任,只要买卖标的之权利有瑕疵,即须负责,出卖人有无过失,在所不问。(3)瑕疵担保责任是出卖人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出卖
    • 工程质量的瑕疵责任怎么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9
      一、如果总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人员,其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确定赔偿责任,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明知违法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主观上都存在过错,符合共同侵权的要件,应当就工程质量的瑕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
    • 出卖人对标的物上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是否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6
      出卖人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买卖标的物的利益及不利益,自交付时起,一般由买受人承受负担,所以出卖人所担保的瑕疵应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如物的瑕疵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之后发生,则应由买受人负担。 2、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依此要件,买受人在合同订立及标的物交付之前不知有瑕疵存在,如果买受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