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五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
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5、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在第1、第2、第5种情况下收回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五条规定办理,即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终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当事人按期不交出土地,可以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5种情况必须特别注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只能是国务院,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没有这一批准权。
第3种情况则是因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造成的违法行为,收回这类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可以由实施行政处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4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上述两种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必须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已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地方,收回土地使用权工作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未建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解决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土地储备机构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用地者达成收购补偿协议后,还必须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
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可能性有吗?
90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
242人看过
-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300人看过
-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和划拨区别,土地性质划拨的房子能买吗
269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法院能否查封,划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189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
360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后果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怎么补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 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
-
集体土地划拨或国有土地用地性质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划拨和出让是国有土地的两种不同的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为有偿取得,有使用期限,而划拨土地为无偿取得,无使用期限。在房屋的买卖交易中,出让土地的房屋是可以直接转让的,而划拨土地的房屋必须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转让,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城镇居民户不能买卖过户。拆迁最有利的是出让土地,而集体土地的为征地。
-
划拨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15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是哪些意思?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臵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以上是划拨和出让的概念,由此可以看得出,划拨是无偿取得,没有年限的,而出让是有偿有年限的,这是这两者最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