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1:11:55 290 人看过

一、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二、什么叫克扣工资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浮的;因劳动者请事假所减发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下列代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的范围: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哪些行为被视为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2023-07-20
    110人看过
  • 劳动者出庭作证,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可见,依法出庭作证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就是说,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的行为,应视为参加了正常劳动,单位不得扣除其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为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023-04-28
    304人看过
  • 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资能扣什么费用
    1、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2、用人单位还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1)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对于这一条的规定应该注意,员工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是由单位单方面说了算了,如果单位认为造成损失,而员工认为没有造成损失的话,单位扣除工人的工资是会存在问题的。因为很多单位可能片面的,扩大化的,甚至是错误的将某些损失转嫁到工人的头上,这就不合理了。那么在出现这样的争议时,到底由谁说了算了,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见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到底是谁造成损失的事实认定上还是应该通过仲裁、诉讼的司法程序来认定。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人就谁造成了损失达成一致的话,那当然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了
    2023-06-28
    51人看过
  •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只要发生这种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劳动仲裁时效内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提出仲裁请求的,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除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注意些什么除名是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在计算旷工天
    2023-07-12
    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可以获得那些补偿?
    问:你们好!我是一家港资企业的职员,应该说是品质主管,第一次进本公司是2004年8月-2006年5月(主动辞职),第二次进本公司是2006年10月份进公司的至今(因没有合适的人选又叫我回来做的),直到现在还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我三月份的底薪为3100元/月,四月份老板突然说我做事不好,把我的底薪在四月份开始降至2500并让我签合同,我当时拒绝签,我现在已经辞工2008年5月1日-2008年5月31日到期,请问公司能给我那些补偿吗?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和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你有权向老板要2月1日后的二倍工资。如果你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和拖欠工资为由与单位解
    2023-06-10
    42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哪些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是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也不能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2023-06-16
    158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
    纠纷解决有以下步骤:(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一、离职时,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
    2023-03-04
    150人看过
  • 那种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流程
    那种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主要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情形,如果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流程为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那种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主要有以下情形:1.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
    2023-04-26
    362人看过
  • 在怎样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首先,可以依法代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其次,在需要劳动者本人依法赔偿用人单位时,可以扣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3-04-30
    1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哪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根据题目所给的段落,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因此,答案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上述几种情况”。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023-08-30
    456人看过
  • 哪些是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如下: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3、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5、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6、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指出:“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
    2023-08-14
    148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约?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2023-07-11
    133人看过
  • 给单位造成损失就可以扣劳动者工资吗?
    因为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于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时,不能一次性扣光,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一、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多少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要赔偿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需要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
    2023-03-28
    20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可以扣押身份证吗
    一、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可以扣押身份证吗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不可以扣押身份证。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二、扣押身份证可以报警吗扣押身份证是可以报警的。我国《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
    2023-06-15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代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6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就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禁止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4种情形,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法律判决裁定中要求的抚养费、赡养费代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代扣。因此,只有非法代扣才是侵犯劳动者权益,在以上4种情形下代扣工资是允许的。除了这些正常的代扣外,如果劳动者因为自已本人的一些原因
    • 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工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
    • 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哪些,用人单位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劳动部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明确指出以下项目可以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奖金)中代扣:(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除了以上项目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均属于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必须承
    •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随意处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1)罚款是一种剥夺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享有行政处罚的权利,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单独罚款的权利。 (2)实践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罚款的法律依据在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第十五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或者用工岗位的情况下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1、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