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种类和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22:28 467 人看过

按照不同的标准,民事法律关系有以下: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以下:

1、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

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以下: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经国家法律确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

总之,民事法律关系有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等。

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法律程序要求比较严格。

2、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权力,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简称为行政法主体。

3、客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包括水、土地、房屋等物。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应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法律程序要求比较严格。

行政行为作用于法律关系的形态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行政行为在决定行政法律关系的同时,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也有重大影响。从对民事法律关系所起作用的程度来看,行政行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促成民事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以及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的行政行为。分析行政行为对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作用形态,对于正确运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妥善处理行政与民事交织的案件,具有明确分析路径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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