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是否属于劳动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3:20:11 417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按月发放到职工手里,且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无论是暑假工还是正式的长期工,工资都应当按月发放到职工手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下: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暑假工工资按月发放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因此,暑假工工资也应当按月发放。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延迟支付暑假工的工资。

无论是暑假工还是正式的长期工,工资都应当按月发放到职工手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延迟支付暑假工的工资。因此,暑假工工资也应当按月发放,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条件相关文章
  • 劳务费是否属于工资薪金范畴
    劳务费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一、结婚后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3、个人的生活用品;4、夫妻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结婚后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绩效工资扣除绩效工资扣除具体计税办法是: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
    2023-04-11
    297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畴
    雇佣关系不可以劳动仲裁。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应当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雇主和雇员发生争议的,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纠纷,双方可以约定仲裁协议,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一、劳务关系中受伤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两个不同类别的案由,区分两类案件的关键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现实中,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劳动关系外,还经常出现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包括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雇佣关系较之劳动关系更加灵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而是基于双方雇佣合同的约定,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2023-03-09
    260人看过
  • 认定工伤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范畴
    一、认定工伤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范畴认定工伤是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范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工伤认定需要多久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
    2023-08-06
    380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是不属于工伤范畴
    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其他。一、不发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023-02-28
    209人看过
  • 春节假期是否属于带薪休假范畴?
    春节法定假期是带薪休假的,根据相关规定,春节是法定的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的假期。如果在春节安排加班的,则需要给予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春节法定节假日是几天,代表建议春节法定假期调为5天我们知道,当前春节的法定假日为三天,为正月初一至初三。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将春节法定假期由3天调整为5天的建议》。庹庆明称,如果将春节法定假日从3天调整为5天,法定假期只增加了2天,
    2023-07-08
    31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是。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就是以劳务派遣替代临时工这个说法,性质应该是属于劳务合同,不过是分期签定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
    2023-07-07
    381人看过
  • 带薪年休假待遇是否属于工资范畴
    一、带薪年休假待遇是否属于工资范畴带薪休假是工资福利,也是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因此,没有休年假的职工们不用担心,你尚未休的年假,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单位不给补休年假,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二、因为年休假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几年1、因为年休
    2023-11-27
    130人看过
  • 抑郁症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抑郁症能申请工伤吗可以。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可以确定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
    2023-07-03
    70人看过
  • 离职员工期权纠纷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一、离职员工期权纠纷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离职员工期权纠纷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范畴。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发生的争议。而员工期权争议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所获得的股权收益也是对于公司努力工作的回报,因此应当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流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流程是: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
    2023-07-23
    207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否属于监理范畴?
    根据问题所述,监理工作不能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是指将劳动者分配到其他用工单位,并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监理人员的证书是要在企业,因此需要由企业来交社保和发放工资。综上所述,监理工作应采用直接雇佣的方式,以确保监理人员的权益和证书的有效性。监理工作不能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分配到其他用工单位,然后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劳务派遣是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给交社保和发放工资,监理人员的证书是要在企业,要企业交保险。劳务派遣与监理劳务派遣与监理: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在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有助于满足用人单位在短期或长期性需求。而监理作为一种职业活动,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及进度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劳务派遣与监理的结合中,如何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劳务
    2023-12-06
    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还是劳务派遣的范畴?
    劳务用工合同是劳务派遣。劳务用工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辟谣】劳务派遣必须缴纳社保?真相:是的分析: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提醒】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就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劳务派遣合同双方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只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务派遣是指由劳
    2023-08-05
    156人看过
  • 暑假工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是的,这个已经是劳动合同,签字盖章以后就是有效的。一、公司不让员工离职怎么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这样30天后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而且不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为这个已经是尽到义务了,这个义务指的是提前给单位打招呼的义务,这样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接下来的工作二、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效力如何?有效。只要是属于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内容既不违法社会公序良俗,又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这个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是在签订协议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三、散播事实违法吗如果只是实事就是的讲述一些他人行为,是不侵犯名誉权的,但是事实有夸大或是伪造,就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属于诽谤行为。公开一些他人不愿意公开的私密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2023-04-01
    1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社保费争议是否属于该范畴?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保费申报缴纳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况包括: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劳动人事关系的争议;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保费申报缴纳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保费申报缴纳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劳动人事关系的争议;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 【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关 于 社 保 费 的 纠 纷 是 否 属 于 劳 动 争 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
    2023-09-04
    158人看过
  • 犯罪构成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构成故意犯罪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构成犯罪的情形有:1、食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重金属、污染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2、畜禽、动物、水产动物、肉类、肉制品;3、国家禁止生产、销售防治疾病;4、婴幼儿食品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严重食品源疾病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2023-07-03
    27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更多>

    #合同终止条件
    相关咨询
    • 暑假工签订的临时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4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民法典》《民法典》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 劳动争议:工资拖欠是否属于该范畴?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1
      劳动纠纷包括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 是否退休属于劳动关系解雇范畴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22
      在普遍认知中,退休被视为劳动合同效力终止的常见情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要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他们签署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此时,“退休”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劳动关系法定解除方式的一种。 我们必须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某些例外情况。例如,当雇主有意愿与员工保持依存关系,而不仅仅是依照法定制度终止劳动合同时,这二者的关系可能被视为实质性的劳动关系。
    • 中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在我国,工伤鉴定为是否属于职业病是否合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中暑是指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或在炎热环境中进行体力活动引起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所致的一组临床症候群,以高热、皮肤干燥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中暑是物理因数导致的职业病,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四)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中暑本身不构成伤残等级,但中暑可以发展为热射病,引起器官损伤,从而构成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 股息是否属于“工资范畴”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12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