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个人学历有关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11:50:09 396 人看过

受伤的劳动者在提交申请并等待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需要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三十日。费用可由劳动者自己先支付,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提交申请并等待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需要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因此,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未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未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情况紧急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做完鉴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在60日内作出结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0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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