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中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23:20 97 人看过

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利用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就是小区公共收益。比如电梯轿厢广告收入、外墙及灯箱广告收入、公共停车场收入、小区其他配套设施收入等。

物业法律纠纷的类型包括哪些

物业纠纷只起诉夫妻一方是合法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

日常生活当中,物业方面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的权益,如果说其中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会发生一定的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来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相关文章
  • 小区共用部位租金收益权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吗?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权将小区内共用部位出租收取租金。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可以享有对物业共用部位的处分权,但前提条件是应该得到业主大会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浅谈物业服务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其企业风险一般来自于内部管理缺陷和外部经营风险。在内部管理缺陷方面,应该是管理制度制订有瑕疵或者不足。如未建立人力资源职业道德意识的监控制度。导致企业员工在操守上执行力度不够,公司利益往往在不自觉中遭受侵害。由于缺少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员工职业素质、道德规范少了衡量的尺度,员工忠诚度和尽职力不能提升到企业渴望的高度。应对物业管理企业外部经营风险,首先应摈弃管理服务项目上人浮于事现象。解决的要津是本着质价相符的原则,以不低于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为前提,对
    2023-07-08
    441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支出范围
    一、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支出范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这些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等。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这些收入均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任何利用小区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都应该用于小区业主的公共支出或收益分配。二、公共收益的使用办法小区的公共收益应当如何使用呢?一部分公共收益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以确保小区共有部分的及时维修和保养。通过业主大会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还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以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2.开展业主公益活动,增强小区凝聚力和业主间的交流;3.支付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4.邀请第三方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经营性收益进行审核所需费用
    2024-08-02
    99人看过
  •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一、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1、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2、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3、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4、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5、法律依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这些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都属于业
    2023-04-05
    93人看过
  • 什么是小区公共收益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是小区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针对经营活动收益分配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4)物业服务用房;(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
    2023-02-23
    149人看过
  • 小区摆摊物业收费的法律规定
    一、法律对物业收费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二)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三)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二、小区门口摆摊违法吗小区门口摆摊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摆摊行为人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了审批手续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三、小区纠纷物业管不了怎么办(一)在投诉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
    2023-01-25
    485人看过
  • 小区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吗
    一、小区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吗按照我泱泱大国之律例所载,建筑物之建设主体、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者在使用全体住户所拥有的共享区域而获取的收益,在此扣除合理投资所需成本之后,属于全体住户共同拥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业委会成员选举有过半业主同意吗要创建业主委员会,必须获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广泛支持与认可;而这个流程则需在房屋所在地区或县级市房地产业有关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所属街道办事处于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的权威指导和监管之下进行。接下来,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如成立业主大
    2024-03-27
    470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公共区域停车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公共区域停车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目的:对于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进出井然有序,确保道路车辆行驶通常、安全;2、适用范围:保安对辖区内所有车辆和外来车辆;3、负责人:安全护卫部。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对于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
    2023-07-07
    389人看过
  • 托管物业独占开发区公共收益合法吗
    小区物业公司独占公共收益的行为不合法。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的部分、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一、业主有哪些权利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
    2023-04-10
    367人看过
  • 小区公共收益怎么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应当是由全体的业主来共同讨论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一、小区公共收益的法律规定
    2023-04-10
    100人看过
  • 物业管理法中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规定
    一般物业管理的内容:物业管理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行业,具体的管理服务内容和范围相当广泛,呈现多层次、全方位、系列化的态势。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所提供的就是一种综合的经营型管理服务,融管理、经营与服务之中,是新型物业管理的突出特征。按服务性质和提供服务的方式,物业管理的内容可作如下分类。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4.经营性服务5.社会性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法我国先出台了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数《物业管理条例》,下面着重介绍《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规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
    2023-06-05
    190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益收入归谁?
    一、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益收入归谁?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益收入归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二、公共收益是怎么使用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
    2024-02-04
    384人看过
  • 小区广告收益属于业主吗
    一、小区广告收益属于业主吗小区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一般是归业主所有的,但是现在很多小区物业都是直接收入自己的口袋中,这导致了很多业主的不满,其实,小区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是业主和物业共有的,也是一起共同管理的,这可以找物业进行协商的。实践中,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等营利。对此,此次民法典草案增加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草案还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业主权益包括:1.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3.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的各项公约的投票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
    2023-05-06
    405人看过
  • 小区公共收益归属那些人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
    2023-06-29
    210人看过
  • 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规定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不同地区、不同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是不同的。首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
    2023-07-12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类别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只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时才能从事的活动。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免除... 更多>

    • 小区物业在业主的公共收益合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根据《》等法律规定,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 物业公司将小区物业的净收益合法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4
      物业公司独占小区公共收益不合法。 业主除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外,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最本质的区别。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能独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
    • 物业公共收益分配法规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30
      律师解答 物业公共收益分配法规为公共收益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讨论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公共收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 关于小区业主共有的收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
    • 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
      小区里面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应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