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起诉和发回重审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4:18:01 122 人看过

一、另行起诉和发回重审的区别是什么?

概念不同

1、发回重审

是指对同一个案件的重复起诉或者对前期法院审判不服的进行再次上诉。

2、另行起诉

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

影响不同

1、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另行起诉

在民事诉讼中也叫“即代位权起诉“。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是什么?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4)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另行起诉和再起诉区别有哪些?
    一、另行起诉和再起诉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1)再起诉是指对同一个案件的重复起诉或者对前期法院审判不服的进行再次上诉。(2)另行起诉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2、影响不同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另行起诉,在民事诉讼中也叫“即代位权起诉“。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二、起诉的程序包括哪
    2024-01-21
    259人看过
  • 驳回起诉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一、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如下: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可以通过使诉讼时效中止来延长诉讼时效。3.如果债务人跑路,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二、交通事
    2023-03-07
    122人看过
  • 另案审理和合并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并审理是指同一个诉讼主体基于同一个事实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其不同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所以决定一起审理。合并审理是不同的诉讼主体对同一个行政行为提出的诉讼请求,因起诉对象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了方便,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2023-04-13
    315人看过
  • 命令再审与发回重审的区别
    指示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指示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抗诉案件时,因程序错误或者事实认定错误,责令原人民法院再审的一种方式再审是指对生效判决的再审,可以在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中发回再审。二者的对象、程序和决策机构不同发回重审:二审发回重审:(1)原判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审理或者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一百八十二条)必须参加诉讼的一
    2023-05-07
    350人看过
  • 发回重审与指令审理的区别?
    发回重审与指令审理的区别是:发回重审和指定原审法庭审理的原因不同。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对于法院判决有事实认定与相关的错误,或者是使用的法律有问题的时候,则需要指定原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出现实体性质的错误,或者是程序性质的错误,违反了相关的法定程序,使可以申请发回重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024-05-12
    75人看过
  • 发回重审二审、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发回重审二审、再审的区别有:(一)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指令其他下级法院再审或者指令第一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的案件。只有具有司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引起司法监督程序的发生,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按照司法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二)审理法院不同重审决定权属于第二审。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2023-04-13
    275人看过
  • 什么是再审发回重审
    法律综合知识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主要是指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对于再审发回重审问题,《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没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再审法院审理案件也可以据此将再审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
    2023-06-13
    465人看过
  • 发回重审撤诉后再起诉
    法律综合知识
    若人民法院裁决同意原告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当原告在相同事实及理由的前提之下再次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换言之,在撤诉之后若无正当理由是无法再次进行诉讼的。然而,假如在案件过程中出现了具备法律效力的新证据或者新事实,并且在起诉期限内未曾有过任何诉讼行为,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原告宣告撤诉,他仍可以有资格再次对该案件进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024-05-09
    422人看过
  • 发回重审和再审有什么不同
    发回重审和再审有五个区别:1、发回重审和再审的程序发生主体,以及原因不同;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审理法院不同;3、发回重审和再审的裁判效力不同;4、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审结期限不同;5、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审理对象不同。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发回重审和另行起诉是什么意思1.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
    2023-08-02
    137人看过
  • 二审被驳回起诉,还能另行起诉吗
    一、二审被驳回起诉,还能另行起诉吗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还能再起诉的,法院在立案后认为起诉有不符合条件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也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立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一百四二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此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还要收取诉讼费对驳回起诉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依法不缴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三
    2023-06-22
    114人看过
  • 发起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股东与发起人的规定,股东与发起人的区别在于:发起人是公司设立之初,为筹建公司的人,即发起设立公司的人,称作发起人。而股东是公司成立之后,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人,所以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后也是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新加入的,也是股东,但不是发起人。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2、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除补回抽逃资金外,另按抽逃资金的数额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二、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1、发起人
    2023-06-21
    259人看过
  •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需另行组庭吗?
    一、死刑复核发回重审需另行组庭吗?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另行组成合议庭是原则,原合议庭审理是例外。二、死刑复核程序的内容有哪些?鉴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终极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死刑复核案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应当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
    2023-08-03
    392人看过
  • 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起诉和仲裁有什么区别
    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在于有明确的被告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同、请求和事实一句不同等等。与仲裁的区别在与两者处理的机构不同、受案范围不同、程序不同。一、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二、起诉和仲裁有什么区别起诉和仲裁的区别如下: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2.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
    2023-07-12
    392人看过
  • 发回重审上诉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说你交了上诉费用,发回重审而没有退还上诉费用,再上诉时,不应该再交纳上诉费用。法院可将哪些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
    2023-06-14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重审, 重审和再审分别指的是什么, 重审和再审的区别又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1、重审,是指上诉案件被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即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提起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裁判确实有错误,且不宜直接改判,于是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由原审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重审是对裁判尚未生效的案件,利用原审程序纠正裁判错误的机制,而再审是对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利用新的程序纠正裁判错误的机制。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
    • 发回重审与改判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认为原来的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实体性错误或程序性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时,发回重审;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时,依法改判。
    • 和小区某业主的案子被发回重审了,发回重审审理范围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 行政诉讼二审发回重审"是否另行组庭重审"有法条规定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二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如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补贴和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执行中的其他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 再审和重审的区别再审和重审的区别挪用公款重审判决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
      重审是因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发回一审法院重新组织合议庭重审。二审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刑事诉讼中,可能是检察院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而提出抗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后的诉讼程序。再审是因为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或法院自己纠正错误,或检察院行使司法监督职能提起抗诉后,所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