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县区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4:34:10 362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

2、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

3、开发后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4、一次性开发荒山、荒地六十公顷以上的,或者开发荒滩的。

二、办理材料

样式正确,填写清楚

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土地开发用地涉及农(牧、渔)业、水利、环保、林业、规划、畜牧等有关问题的

与原件一致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mxwsbs.meizho.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人员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土地开垦区开发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的意见》;不予通过的,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人员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土地开垦区开发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的意见》;不予通过的,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70-82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2013年)

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2项属于保密项目,按规定另行通知)。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在有序推进“放”的同时,加强后续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82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40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2014年)

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梅州梅江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1)梅江从梅州大堤南堤窑下角(左岸为大沙河唇)至七孔闸的干流河道(不含西堤、梅州大堤管理处管理范围的其它堤段);(2)、跨县(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2)技术条件:①、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②、符合防洪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③、不妨碍防洪抢险;④、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及堤防、护岸和水利工程安全的影响小,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二、办理材料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由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如建设项目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须提交第三者出具的
    2023-05-08
    228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更新采伐省管非高速公路国道护路林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附件21《路政许可条件》第十三点,申请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有更新补种实施方案或者代为补种协议。3)采伐作业现场控制的安全保障措施。二、办理材料原件需盖单位公章。原件需盖单位公章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没有更新补种方案,提供代为补种协议。含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施工紧急应急预案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路段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mxwsbs.meizho.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
    2023-05-08
    234人看过
  •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二、主要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
    2023-05-19
    234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设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办学指导思想端正,不以营利为目的。(2)符合梅县区幼儿教育发展规划。(3)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5)幼儿园的师资、园舍、场地、设备必须分别达到《梅州市梅县区规范化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实行)》、《梅州市梅县区民办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所规定的标准。(6)用作幼儿园的园舍必须有房产证明、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独立报建幼儿园要提供有关征地、立项、规划、报建等文件,小区配套幼儿园还应提供承办协议书。(7)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8)法人代表原则上须由有本市户口的中国公民担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023-05-31
    101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林木种子生产: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林木种子经营: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名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与申请的林木种苗种类、数量一致。注明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提供材料真实、齐全。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提供材料真实、齐
    2023-05-08
    262人看过
  • 封开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已取得法定土地交易机构出具的《成交确认书》;(2)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材料纸质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属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属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属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办事大厅肇庆市封开分厅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咨询导办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3.申请(1)申请接收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
    2023-12-02
    182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申领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应当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申请表》,并提交产地证明(由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写明地点、数量及调往何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办理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核对,申请人签名。本人签名提交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mxwsbs.meizho.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
    2023-05-08
    122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a)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b)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c)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d)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
    2018-03-24
    425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学校职业(工种)及层次的变更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2)增加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拟用教材;(3)增加培训项目的教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签订有效劳动合同(4)增加培训工种(专业)及培训层次的场地资料、设备清单(含具体数量、单价及总值)等资料。二、办理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网址:http://wsbs.meizho.gov.cn/portal/index.action?areacode=4414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
    2023-05-31
    361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动物屠宰加工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选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3、设施设备: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
    2023-05-08
    410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在梅州城区(梅江区、梅县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2)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3)有符合线路经营要求的运营车辆、场站设施、设备;(4)有具有本行业从业资格的驾驶员、调度员、乘务员和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5)有合理可行的经营方案;(6)有健全的客运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7)具备招标、拍卖或招募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8)依法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二、办理材料收取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使用本公司账号登录广东
    2023-05-08
    336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捕捉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为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捕捉的;2)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种源的;3)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4)为宣传、普及水生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5)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的。二、办理材料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内容真实。所在地县(市、区)、审核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加具审核意见。以单位名义申请的。核对原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原件备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梅江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
    2023-12-17
    202人看过
  • 梅县梅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二、办理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详
    2023-05-08
    417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注销)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申请单位及个人因自身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可申请注销无线电台站及呼号。二、办理材料如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为个人加具个人签名相关频率批文应合法、有效如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为个人加具个人签名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预约。无。2)取号。无。3)申请接收a)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4)登记a)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的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5)申请编号a)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6)收件凭证。无。窗口办理流程1)受理审核a)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接收受理人员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
    2023-05-31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4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地荒滩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 应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
    • 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开发建设审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
    • 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26
      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
    • 什么是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使用如何确定其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点 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 2、gdp增长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