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欠班公司强制员工还班合法吗
公司不能强制员工“补班”。疫情防控属于政府采取的强制性紧急措施,员工因此未能提供正常劳动,并非员工个人原因。
二、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强制要求上班怎么样办
疫情要求上班应当举报。疫情期间做好防范工作,不符合上班条件要求强行上班,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举报投诉,要求监督企业改正错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三、复工复产后企业能否要求员工“补班”?
首先,公司不能强制员工“补班”。疫情防控属于政府采取的强制性紧急措施,员工因此未能提供正常劳动,并非员工个人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各地规定的生活费标准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很显然,企业支付工资或生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员工未工作而拿了钱,就认为自己有权强制员工“还班”。
其次,公司安排的“补班”实质上是加班,因此应遵守加班的程序和总时数规定。详言之,企业复工复产后,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安排“补班”,员工应当理解并积极配合。但是,在安排“补班”中,应当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而且每个月的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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