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一线医护检查人员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11:16 404 人看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目前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广大医护人员奋战在防治非典型肺炎第一线,肩负着防控疫情、救治患者等艰巨任务。他们的工作十分重要,事关我省“非典”防治工作的全局。为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保障工作,特作出如下通知: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医护人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在全国非典型肺炎所发病例中,医护人员占了大约1/4.这一方面反映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也说明要高度重视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和保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吸取广东、北京等地医院的经验和教训,切实纠正思想上麻痹大意、管理上粗放的状态,格外关注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做好医护人员保障工作。

二、保证医护人员健康,确保防护措施和设备到位,必须为一线人员配齐防护用品,对工作生活场所定时消毒;各医院要加强营养配餐,保证医护人员每天工作所需的营养量;每个医生护士轮岗离院休息前必须做一次体检。

三、规范医护人员工作作息制度,实行轮班制,保证医护人员的休息时间。医院可租用社会宾馆、饭店、度假村、培训中心,供医护人员休息,被租用单位要在费用上给予优惠;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临时休息,可租用医院附近的宾馆、饭店;轮岗休息一周的医护人员可租用郊区的度假村、培训中心等。上述所需费用由各级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四、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定点收治医院和疾控中心“非典”隔离防护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医疗单位纠正解决,对于未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市、县(市、区)及其街道、社区要切实帮助医护人员解决其家属及子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解除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医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爱护、帮助医护人员;群团组织可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为医护人员送温暖、献爱心。

七、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好接收社会捐助工作,及时、合理、有序、迅速地将社会捐助发送给医院及医护人员;对定向捐赠者,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接收工作。

八、机场、海关、边检、码头、出入境检验验疫和公安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和飞机、火车、船舶、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必要的防护制度。

九、各新闻单位要组织广大新闻记者深入“非典”防治工作一线,及时采访医护人员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满腔热情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医护人员的舆论氛围,形成万众一心抗击非典型肺炎的社会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江苏省长江港口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我省地处长江下游,具有理想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建港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沿江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积极筹集资金建设了一批港口、码头,对推动沿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也出现了一些重复建设、盲目建设、越权审批建设项目的现象。为保证我省长江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切实加强对港口建设的规划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知如下:一、加强港口建设的规划管理港口建设要贯彻“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大中小结合和专业系统配套。省计经委、交通厅要根据《防洪法》、长江干流防洪规划、岸线开发利用规划和全国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江苏省长江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由交通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审批;属交通部和港口所在市双重领导的港口的总体布局规划,由市计委和港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
    2023-06-08
    335人看过
  •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苏发[1996]4号)“八五”期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等都有了新的进展,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部分地区环境问题还相当突出,严重地制约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国策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保护纳人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来抓,切实将环境保护纳入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指标体系,逐级实行责任制,使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与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明确‘九五’期间和201
    2023-04-24
    168人看过
  •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防盗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年终将至,为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平安稳定,预防盗抢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结合《关于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锡劳社[2007]1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防盗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以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防盗抢和冬季防火等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元旦、春节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安全与稳定。二、积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防火、防盗、防电、以及饮食、交通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2023-06-07
    271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05]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安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四月十日关于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职工身体健康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职业病是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疾病。职业病防治是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地和省各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职业病危害问题日渐突出。特别是当前企业生
    2023-05-03
    249人看过
  •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为了配合做好当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现就在此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因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死亡的,可视同工伤,比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伤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作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本办法执行至2003年底,国家出台有关>策后,按统一>策执行。各级劳动保障、
    2023-04-22
    150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枯水期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几个月来,我省持续干旱,湘江流域进入枯水期,水体自净能力急剧下降,加上一些铟生产企业和立德粉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超标排污,导致水质恶化趋势,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流域污染防治条例》和《湘江流域枯水期防止水污染应急预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一、湘江流域各级政府应对其辖区内出境水的水质负责。凡出境水水质不能按功能区稳定达标的城市,不得授予省级以上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卫生城市等称号,在省级以上文明城市评审及其它考核中,环境保护评价结论为不合格。二、湘江流域各级政府在近期内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特别是镉污染防治工作。1、对2004年已经下文关停的34家企业,除道县氮肥厂、湘阴县兴湘化工实业公司、涟源惠福化肥有限公司可由当地政府视
    2023-06-06
    270人看过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05年底前,太湖水质有所改善;五里湖、梅梁湖水质明显改善;9条主要入湖河流、11条省界河流控制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总磷指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个类别达到地表水Ⅳ类或Ⅴ类标准,现状优于上述标准的断面水质不得降低;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5%、15%和24%.二、《实施计划》是我省落实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行动方案,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四市要根据《实施计划》,分别制定本地区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并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分年度逐项落实。三、落实《实施计划
    2023-06-06
    154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发布文号:苏劳社医管[2004]1号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精神,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利益,做好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对促进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保护女职工特殊生育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各地要从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以对参保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二、各地要加强对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指导,继续加大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力度,加强工伤、生育基金征缴监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水平。三、为切实加强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根据
    2023-06-06
    142人看过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贷款担保和贴息管理的暂行通知
    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各区县财政局: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减轻企业“非典”疫情损失,根据市政府京政发[2003]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凡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区县属百货零售、餐饮、旅店、旅游、娱乐、公共交通客运、市级重点农口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均可申请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贴息资金。二、担保和贴息标准1.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为市政府指定受理政策性担保项目的担保公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可优先获得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或展期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费减半征收,即:年担保费率为0.5%~0.7%。2.上述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由市、区县财
    2023-06-08
    169人看过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的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规定应理解为特事特办的特别处理,且仅适用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一、公司发生疫病开除员工合法吗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违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可以被视为处于医疗
    2023-03-25
    331人看过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31号令)及《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06]13号),现将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以下简称资格认定)工作,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政府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客观要求。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和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配合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做好此次资格认定工作。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和乙级,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认定,乙
    2023-04-24
    383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保工作发展较快,为保护生态环境、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建设“三高”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省来看,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农村能源短缺、农业污染和生态失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的发展步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安排和增加农村能源及农业环保经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参与,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事业的发展作出努力。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便于搞好协调工作,省政府已确定将
    2023-06-07
    456人看过
  •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通知》
    (苏发[1997]24号)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真正把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落到实处,特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取得突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部分城市和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破坏问题尚未根本控制,城市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仍较严重,酸雨面积呈扩散趋势,生态环境不容乐观。造成我省环境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环境和资源产生压力,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结构性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
    2023-04-24
    380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05]1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www.jiangs.gov.cn)是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公开政务、提供服务的总平台,是各级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总窗口。网站开通后,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办好省政府门户网站,体现时代特征、江苏特色,现就加强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实现两个率先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要及时公布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023-04-29
    9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医护人员疑似新型肺炎是属于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型肺炎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型肺炎的是否算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型肺炎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1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1990年10月9日高检发控字<199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适应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促进廉政建设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从1988年7月开始,普遍开展了举报工作。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努力下,举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拓宽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渠道,成为直接发动和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等犯罪作斗争的重要途
    • 患了新型肺炎的员工适用医疗期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企业职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肺炎而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依法享有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根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章制度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