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53:09 59 人看过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总承包工程包括什么

我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而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工程索赔中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的索赔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是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包括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承包人停止施工,且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或者是因发包人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经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另一种是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未采用示范文本的,在发包人出现“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及“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时,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第三种是发包人单方面删除合同工作,如住宅楼单体等单位工程、装修等分部工程、门窗等分项工程,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不再施工,或指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对赔偿预期可得利益。工程索赔的重要性有哪些工程索赔的意义如下: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拉的联系,合同工是索赔的依索赔据。整个索赔处理的
    2023-07-03
    151人看过
  •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正确的。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
    2023-08-09
    220人看过
  • 对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哪些思考
    首先,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从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看,是属于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其效果必然是客观上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益,有悖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制度设计上仍沿革于计划经济条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缺乏优化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根本动因。总承包模式从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看,是属于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一旦总承包中标,通过一次性与总包企业定价,总包企业可单独或与业主共享优化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所带来的效益,使得总包企业有动因既讲节约又讲效率。以上工程实例无不说明这一点。其次,富有工程管理经验的总承包商必然会比建设单位更容易在管理上实现对成本和工期的控制。再其次,总承包商能够利用其优势在初步设计时,就开始组织前期工作,并为施工图设计所需条件做好准备,根据工艺特性和建设时限,可率先开展周期较长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在技术上保证对工期和成本的控制,这恰恰是建设以及多个分部分阶段参建单位的管
    2023-04-27
    172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有哪些要求
    工程分包的规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一)、分包工程的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通过两种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
    2023-03-16
    192人看过
  • 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如何索赔
    一、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如何索赔总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向总承包人追讨工程款,如果总承包人不支付的,分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首先了解这里说到的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类型,合法的承包人不是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
    2023-06-07
    382人看过
  • 承包商施工索赔的内容有哪些,业主反索赔的内容有哪些
    一、承包商施工索赔的内容有哪些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这类障碍或条件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并在施工中发生了的,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并导致承包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它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方面,应分别编制,因为这两方面索赔不一定同时成立。凡纯属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拖延,不仅应给承包商适当地延长工期,还应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3、加速施工的索赔。有时业主或工程师会发布加速施工指令(其原因应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会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引起索赔,此按FIDIC合同条款规定,可采取奖励方法解决施工的费用补偿,激励承包商克服困难,提前(或按时)完工。4、因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索赔。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索赔。6、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索赔。7、物价上涨引起索赔。8、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
    2023-02-24
    85人看过
  • 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承包单位所需的条件
    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的非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也可以分包给不同的单位。承包工程的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即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所需的技术装备,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总包单位可以将所承包的除了主体结果施工外的其他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如勘查、设计、施工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
    2022-04-06
    473人看过
  • 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上有哪些效力
    不是终局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没有强制约束力。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
    2023-06-15
    151人看过
  • 关于工程总承包你不知道的事!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一、承包工程现在需要缴纳保证金吗?1、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3、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以内。4、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二、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条件?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
    2023-05-07
    89人看过
  •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办理条件有哪些
    房建资质三级升二级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企业有4000万以上的净资产、8年经验的技术负责人和一定的工程业绩。住建部226号文颁布,取消了资质升级的专业人员要求。证明升级所需要的工程业绩,仍需要提供配套人员材料。1、企业职称人员: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人员15人。2、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30人,且都持有岗位证书。3、企业技术工人:企业技术工人75人,且都是中级以上的技术工。4、企业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少于9人。一、房建资质三升二需提供的材料1、资质升级申请表;2、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料;3、企业上一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4、企业业绩相关的人员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结算单等。二、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有哪些1、建立三级控制的施工计划保证体系。以项目经
    2023-03-30
    238人看过
  •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有哪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索赔条件有哪具体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化;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二、建筑工程索赔涉及哪些方面建筑工程索赔涉及以下方面: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2023-10-06
    498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有:1.设计质量不满足要求;2.业主变更设计;3.设计延迟;4.设计与其他相关的接口衔接不好;5.采购材料质量不达标;6.运输风险;7.团队管理风险;8.技术水平缺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
    2023-11-26
    244人看过
  • 导致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索赔原因有哪些
    (2)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首先,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比如开挖时出露的土石比及高程与招标文件出入较大,在地下或隧洞施工中出现汹涌的地下水或泥石流,严重超出招标文件所述的气象、水文条件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其次,由于业主和设计咨询单位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地点的勘探工作深度不够,没有正确反映真实的地质状况和施工条件,数据误差较大。再者,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物价上涨、工资上涨、税收变更指令、调整工程仲裁规则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答应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3)业主
    2023-06-12
    205人看过
  • 施工总包可专业分包的工程有哪些
    一、施工总包可专业分包的工程有哪些(一)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发包的同意,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首先要弄清楚专业,一般房建项目从合同角度按:地基基础(主要是地基和桩基础)、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当然结构也有分包,而且也有双包、劳务分包(清包)、和大清包(带辅材和小型机械)等。(二)当然,还有房建外的项目,还有很多分包专业,如工业炉窑、工业管道、机械设备等很多专业。《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二、什么是劳务分包(一)劳务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单位不分资质等级)譬如: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
    2023-06-16
    28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工程师的承包人索赔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5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 工程索赔的方式有哪些?工程索赔的条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0
      工程索赔在工程中是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工程索赔发生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所以工程索赔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导致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天气的变化以及设计图纸的变更等都可能引起工程索赔,那么工程索赔的依据和方式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李广萍律师解析。 一、工程索赔的依据和方式有哪些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
    • 承包商可以索赔哪些的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1
      1、工程师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或批示错误; 2、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3、合同规定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点、基准线、基准标高错误; 4、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 5、服从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试验,或由于雇主应负责的原因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6、因业主违约,承包商暂停工作及终止合同; 7、应属于雇主承担的风险等《建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
    • 工程总承包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的流程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7
      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 当事人
    • 承包工程总包可以分包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4
      工程施工总承包可以分包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根据工程分包的规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商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商完成的活动。(一)分包工程范围总承包商承包工程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采用后一种方式,只能依法分包部分工程,是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二)分包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