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利弊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1:41:03 77 人看过

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由于主权受限,被兼并公司员工可能面临薪酬福利变动、强制裁员等情况;国企之间并购过多地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会导致并购风险的扩散。国企并购的体内循环局限了交换的市场范围,不利于企业价值的发现,也不利于企业问题的解决。

两家公司合并需要什么条件

〔1〕、首先它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其次,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再次,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最后,它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一是它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国家还要求必须公证

〔2〕、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二是合同标的不是普通的财产转移,而是内容复杂的债权债务的混合转移或重新组合;三是它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契约专有(Privity)的原则,公司合并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影响到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国家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此种合同不适用民法典中的契约规则

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我国《公司法》(2006)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几项规定为公司合并时对债权人保护确定了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作经营营业执照的利弊分析
    个人创业的优势在于可以自由决定如何提高效率,不用考虑利益分配问题,也不会担心分到多少利益。但同时,个人创业也存在诸多不利之处,如个人能力有限、创业艰难、空间提升缓慢、决策失误的风险以及资金和资源有限等。因此,个人创业需要有充足的准备和能力,并充分考虑利弊得失。个人创业可以让人自己决定如何提高效率,不用考虑利益分配问题,也不会担心分到多少利益。很多合伙企业失败的原因都是因为利益问题,而个人在创业时没有太多的人力成本和情感负担。因此,当人数增加时,操心的事情也会相应增加,而且失败的风险和收益都由个人承担。同样个人创业也有很多不好的方面,比如个人能力有限,创业艰难,空间提升很慢,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决策失误的现象,资金和资源有限,导致项目进展不顺利,个人创业精力有限非常辛苦。创业合伙利弊创业合伙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民事法律关系。合伙协
    2023-11-12
    197人看过
  • 企业合并和股权收购的差异与利弊
    股权收购与企业合并的区别有:1、主体不同,企业合并是公司之间的行为,主体是参与合并的公司。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2、效果不同,合并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合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收购的效力改变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本身没有改变,仍然存在;3、性质不同,企业合并必须经过企业双方协商达成合并协议,这是双方平等协商和资源合作的结果。在股权收购中,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关系不同。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做出反应并积极配合时,收购就成了友好的收购性质,当被收购公司管理层拒绝并阻碍收购时,收购具有敌意收购性质;4、控制程度不同;5、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作为法定合并,企业合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股权收购不需要履行上述程序,也不需要取得目标公司管理层和权力机构的同意,也不需要债权人的保护程序。企业合并的步骤公司企业合并的步骤一、订立合并协
    2023-07-07
    119人看过
  • 企业并购风险分析及解析
    一、企业并购企业并购,即兼并与收购,是企业实现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是现代企业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的战略之一。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资产作为实现方式。企业并购实施后,被并购企业有可能会丧失法人资格,或者被并购企业法人资格保留,但是其控制权转移给并购方。并购的实质是取得控制权。随着国家一系列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我们国内企业产业分散、规模过小、竞争力弱的状况迫使政府和企业都在考虑如何把企业做大做强、如何能占领市场,如何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最终的选择必然是战略并购和产业整合。企业并购后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可以合理配置资源,可以减少内部竞争等多方面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优势,但也存在大量风险,尤其财务风险最为突出。二、风险分析融资风险企业并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如果企业筹资不
    2023-04-04
    435人看过
  • 同居利弊分析
    6个温柔陷阱不知道有多少人是为了解决性问题才同居的,正如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有纯粹为了性而结婚的人。不过,我本着对女性的不了解的态度来揣测一下,性并不是一个女孩决定同居的第一因素。但是,很多女孩子还是单纯地相信,性确实是一种能栓住男人的有利武器。而在男人那边情况如何呢?刚开始同居的时候,你们也许为从此随时随刻都可以消魂而开心,但是要不了3个月你会发现:同居的性生活通常会比你们分开住时无聊,然后就会怀疑自己接受同居是一个愚蠢的念头。这种局面的产生是因为次数频繁而强度减低了?“同一件事情做久就会无聊”,这并不是全部的理由,更多的原因来自对方生活中所暴?出的各种小?病。比如,他吃饭声音太大,喝汤的时候简直像一头猪……不知不觉中你会发现原本激情如火的你已经开始沦落为“无性一族”。金钱当你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你当然理直气壮地让他包揽所有的费用,从公共汽车票到别致的晚餐到电影票到夏天的汽水。但是,
    2023-06-13
    221人看过
  • 分期付款的利弊分析
    分期付款是住房赊销业务的一种价款结算方式,它普遍运用于住房买卖。这种做法,购房人交的总房款通常会比一次性付款交的多,但同时可以减少期房可能发生的损失,比如房子“烂尾”,再如房价下跌幅度超过首付及购房人自己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等等。贷款分期付款的通常都是若干年才付清,这里的关键是除了首付,分期付款从何时开始,换句话说就是贷款银行何时把购房人的贷款交给房地产商。这个时间可以是从贷款手续一办好就开始,也可以是在房屋交付时开始,后者对购房人更有利。利:缓解一次性付款的经济压力,也可用房款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中的承诺。弊:分期付款随着付款期限的延长,利率会越高,房款额比一次性付款的房款额高。一、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优劣势比较首先,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
    2023-04-03
    329人看过
  •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几种分别有什么利弊
    一、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几种分别有什么利弊企业并购的类型主要包括收购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每种类型都有其独特的利弊。1.收购控股的优势在于能够迅速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利用其资源和市场优势,然而,这也可能带来管理整合和文化融合的挑战。2.吸收合并则可以实现双方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但合并过程中可能涉及复杂的股权调整和人员安排问题。3.新设合并则可以创建一个全新的实体,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实现战略转型,但新设公司需要从头开始建立运营体系和市场地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二、企业并购的不同形式企业并购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横向并购、垂直并购、复合并购、现金收购、换股收购、杠杆收购等。1.横向并购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生产效率;2.垂直并购则可以实现产业链的整合和协同效应;3.复合并购则有助于实现多元化经营和降低风险;4.现金收购具有简单直接的特点,但可能面临资金压力;5
    2024-07-24
    56人看过
  •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待遇的利弊分析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优惠待遇为主,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中,既有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又有与国民经济发展不协调消极的作用;同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为主的待遇制度,已不适应当今形势,变革现有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势在必行。必要性,具体表现以下几方面:(一)国内国际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内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向资本及技术密集型(知识型)产业结构的过渡时期。93年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经济领域的各种制度都进行了重大的甚至根本性变革,如公司制度、合同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国家加强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整、宏观经济调控法逐步确立,如银行法,财政法、金融监控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必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改善
    2023-06-06
    89人看过
  •  分包与转包的利弊分析
    转包和分包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两种方式,它们在责任主体和合同关系主体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转包是指在总承包商与转承包商之间进行,而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在转包中,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而在分包中,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转包和分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责任主体不同:转包是指在总承包商与转承包商之间进行,而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2.合同关系主体不同:-转包:主要发生在总承包商与转承包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分包:发生在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合 同 : 转 包 与 分 包 在 合 同 关 系 方 面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合同是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转包和分包作为合同
    2023-09-07
    407人看过
  •  商业用地建设住宅的利弊分析
    商业配套和办公设施的使用年限比住宅短,初次购买或转让时的契税也较高。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有些项目能够办到。住宅采用银行贷款时,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日常生活成本如水、电、暖等将采取商用价格。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1.商业配套的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设施的使用年限为50年,这两者的使用年限都比住宅的70年短。2.交易税费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3.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40年产权或者5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长贷款年限10年。4.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
    2023-12-02
    116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利弊分析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互相间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民间借贷的存在,有利于民营企业或者个人获得贷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和影响力。对于合法注册登记的民间借贷机构,我国是保护并支持发展,对于扰乱市场借贷秩序的机构,我国坚决予以打击取缔。民间借贷特点1、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2、民间借贷出于自愿,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且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I资金实愿效益得以发挥,这在目前中国资金短缺情况下,无疑是一有效集资途径。3、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和那
    2023-07-01
    500人看过
  • 告诉父母的利弊分析
    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父母对于未成年的义务和权利,在于应尽的抚养权利,如果父母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可以起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可以告父母吗一、可以告父母吗1、可以告父母。符合起诉条件以及特定情形的,可以起诉父母,特定情形是父母双方离婚后,未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未按照抚养协议支付抚养费或者父母虐待、遗弃自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
    2023-07-05
    163人看过
  •  童工招聘的利弊分析
    在我国,针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规定明确,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承担其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在我国,对于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规定如下:若用人单位在使用童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需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承担其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 童 工 工 資 5 0 0 0 元 / 月 , 交 通 费 和 生 活 费 全 免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童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童工的工资支付和交通、生活费用承担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1. 童工工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每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因此,童工的工资支付标准应
    2023-09-05
    436人看过
  • 代位追偿的利弊分析
    1、支付了保险赔偿金的保险人不一定可以向造成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三人追偿成功法律规范之中仅规定了包保险人可以享有代位追偿权,但是没有规定第三人一定需要向保险人支付赔偿金2、并不是所有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都适用代位追偿.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雇主责任保险,这是由于保险公司代位请求权基础是被保险人享有请求赔偿权利,而在雇主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雇主不是权利主体,保险公司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基础。同等责任可以走代位追偿么同等责任不可以代为赔偿,在车险当中,代位赔偿时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保额相关。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且三责方怠于赔偿,才能向本方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的请求,并依法将追偿权赋予本方保险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
    2023-07-18
    175人看过
  • 遗嘱执行的利弊分析
    对遗嘱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遗嘱的存在是遗嘱继承的前提。遗嘱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其有效成立需要具备规定的一系列条件。在遗嘱继承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不需要对遗嘱成立的所有要件承担举证责任。无遗嘱该如何继承遗产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2023-07-08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离婚冷静期的利弊分析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3-14
      离婚冷静期的利弊分析,具体如下:1、给对方一个足够的思考空日,避免情绪化而离婚;2、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的成本,因为设了离婚冷静期以后,夫妻双方需要去两次民政局才能够办离婚;3、再者,如果因为离婚冷静期间,有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这时候就会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周期非常的长,而且法院不会轻易的判决双方离婚,这时候对于已经签了离婚协议的人来说,加大了成本;4、离婚设立冷静期有风险性。
    • 利弊分析:房产证上写孩子名字的利弊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3
      1、孩子在独立买房时可能需要支付额外首付。 2、孩子在婚后购买二套房时可能需要支付房产税。 3、父母所居住的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继承。 4、离婚后,孩子的房产仍可能不属于父母。 5、房产转让和抵押可能会带来麻烦。 6、根据民法规定,监护人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职责,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的名字,父母只能在涉及子女利益的事宜时处置孩子名
    • 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利弊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8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
    • 合伙企业的利弊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0
      普通合伙企业是完全人和性的企业。 通合伙企业的好处就是普通合伙企业不缴企业所得税。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生能力。 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必须参与企业经营。 普通合伙企业基于人和性而设立起来的企业,其执行效率可能更高效。
    • 合伙企业合并必须分配利润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需要集体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损失分担按照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收出资比例分配分担;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损失。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或者所有合伙人的决定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