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只就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事项起诉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31:16 327 人看过

实践中,常有一些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的部分事项有异议,单就有争议的部分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务中认识不一,作法也不尽一致。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的裁判应当受当事人起诉范围的约束,人民法院不能对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外的事项做出裁决。

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当事人仅对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有异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裁决所涉及的全部事项一并做出处理。其理由是: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因当事人的起诉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不管当事人是对整个裁决不服还是对其中的部分事项不服,当事人一旦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就全部不发生效力。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规定,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不应含有撤销或者维持仲裁决定的内容。

三、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因当事人的起诉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也不能就仲裁裁决争议以外的事项予以维持。如果法院不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所涉及的全部事项做出处理,当事人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就无法确定。使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陷入一个“怪圈”,纠纷无法得到解决。

第三种意见认为,劳动争议案件中,因一方当事人仅就仲裁裁决的部分事项起诉,仲裁裁决不发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就没有提出的部分一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处理的请求。经释明后,当事人坚持不就裁决的全部事项提出一并处理的,法院只就当事人起诉的部分进行处理;如经释明后,当事人就整个仲裁裁决一并提出处理的,应当一并予以处理。

各地法院各行其是的做法,破坏了法制的统一,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修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时,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执行的当场问题
    可以,但有条件。法律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争议仲裁书可以撤回吗劳动争议仲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
    2023-07-06
    177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起诉仲裁裁决吗?
    仲裁裁决是否可以起诉,需要看仲裁的案件,对于劳动仲裁案件来说,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普通仲裁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可以起诉。民商仲裁跟劳动仲裁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的话,可以在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民商仲裁不能起诉,起诉要建立在先撤销了原仲裁裁决的基础上,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行。普通仲裁案件,不服仲裁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
    2023-06-26
    3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是: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2023-06-21
    404人看过
  •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异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若异议不成立,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驳回。当事人应当注意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限制,在答辩期满后再提出对程序的进行没有影响。一、针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提起上诉的都包含哪些因素?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2023-03-06
    172人看过
  • 人事争议解决途径:仲裁与劳动仲裁的比较
    区别如下: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实行属地管辖。3.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权利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
    2023-07-18
    55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案件多久结束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案件多久结束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结束的时间规定如下(1)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二、劳动仲裁庭调查程序仲裁庭宣布开庭后,应当对案件进行调查。仲裁庭调查的程序是:(1)首席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调查之后,应当告知当事人仲裁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强调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要提供证据工说明理由;(2)申请人简要陈述仲裁的请求和理由,或宣读仲裁申请书;(3)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定的答辩;(4)第三人陈述或答辩;(5)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所提供的证据,应经双方辩认,互相质证;(6)
    2023-06-16
    3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风险告知书
    一、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依据客观事实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请求事项。因请求不当,将会承担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法律后果。二、举证不能的风险。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法律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三、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当事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以申请更改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四、错误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实事求是,不得做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2023-06-09
    496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人事仲裁管辖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人事仲裁庭审程序1.通知开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当事人举证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3.庭前纪律宣读开庭审理前,
    2023-07-16
    4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处理哪些争议问题
    一、劳动仲裁处理哪些争议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多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
    2023-06-07
    33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举证、举证时限、质证、证据的认定):一、当事人举证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
    2023-06-10
    227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什么时候通知当事人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什么时候通知当事人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通知当事人的时间规定如下:(1)、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2)、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二、过了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
    2023-06-19
    13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事项
    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工亡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哪些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
    2023-04-03
    119人看过
  • 如何处理被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无法联系的问题
    1、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听证如果联系不上被申请人,劳动仲裁机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仲裁文件,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出庭,它可以默认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应当将送达的理由和过程记入档案。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材料。上诉书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请愿书应当包括下
    2023-05-31
    60人看过
  • 当事人就劳动争议对仲裁不服的,应该怎么办?
    一、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有异议,应该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
    2023-04-28
    42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当事人起诉后,原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6
      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原劳动争议仲裁不应发生效力。 但在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经审理,如果认为仲裁决正确,原仲裁裁决生效,当事人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仲裁裁决书问题劳动争议裁决书有效期是多久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8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
    •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部分事项不服,其余裁决事项是否发生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几日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