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不结婚不生育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10:24:10 149 人看过

李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公司要求她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她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李女士求职心切,虽然心里不满意,可还是在合同上签字了。后来她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该公司约定李女士3年内不得结婚、生育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以该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员工遇到以上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的不利法律后果。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地点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但在现实中,有部分用人单位正如本案中的汽车销售公司一样,预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地点,员工必须服从。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

我们认为,要判定该约定是否有效,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还是要看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是否会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实质影响。

若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调整是合理的,不会给劳动者造成劳动合同履行困难的情况下,则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不构成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者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经营安排。

但若用人单位滥用该约定,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给员工履行原合同造成了实质影响,则不能以该约定作为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合法理由。因为该行为已构成劳动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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