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伪造背书为例,伪造背书是伪造者假冒权利人进行的背书,它不是票据权利人自愿、真实意思地让伪造者实施背书签章,而是伪造者利用票据背书具有的特殊效力的功能,通过伪造权利人的签章而享有票据权利。伪造背书通常是在权利人没有管理好有效的票据,致使票据遗失、被窃、落到伪造者手中而出现的。也即伪造者有机会取得了本应由权利人享有的票据。例如,甲窃取了乙的支票一张,并盗盖了乙的印章,伪造了乙的签名,持该该支票向丙购物。丙再背书转让给丁清偿货款。支票到期后,丁向乙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因存款不足而未获付款。这是一个伪造签名的案例,焦点问题涉及到票据被伪造签名后的效力问题,以及票据当事人和其他当事人的责任承担。其中有关的理论问题集中于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文义性及独立性。
(一)票据行为的抽象性
所谓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是指票据行为只须具备抽象的形式即可生效,而不问其实质。因此,出票人发出票据只要在形式上满足票据的要件,即为有效的票据行为。由此也就产生了票据的无因性。即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故持有票据的人行使权利时无须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此为票据的无因性。因此上述案例中甲虽然是盗用乙的票据及印章,但票据在形式上是完备的,故为有效票据,丁作为持票人,享有票据上的有关权利。
(二)票据行为的文义性
所谓票据的文义性,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完全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即使文字记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也以文字记载为准。根据我国票据法,在票据上签章者,依照所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法》第7条、第14条规定,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依据票据的文义性,在票据上签名者,以票据文义性承担票据责任;假冒他人名义为票据签名的,伪造人由于没有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名字,因而不负票据责任,当然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免除;被伪造人没有在票据上亲自签名,也不负票据责任。
(三)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所谓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是指在票据上所为的多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效力不互相影响。因此,票据上如有无行为能力人的签名的,不影响其他签名人的权利义务;票据上被保证人的债务即使无效,保证人的保证仍有效,保证人仍要负责任。同理,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原理,票据的伪造或票据上签名的伪造不影响真实签名的效力。上述案例中,丙是真实签章者,当丁向其行使的追索权时,丙要承担被追索的责任,其所受损失可以向伪造者甲请求赔偿。值得注意的是,甲对丙承担的不是票据责任,而是民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
-
票据行为区别一般民事行为的十大特殊点
332人看过
-
证据三性的特点
137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193人看过
-
浅析票据纠纷中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229人看过
-
从物权行为无因性看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476人看过
-
名誉侵权行为的三大特征
115人看过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和付款行为。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 更多>
-
-
票据行为具有什么特征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8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
票据行为的内容什么是票据行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7票据的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 根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票据行为独立性的表现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5(1)票据行为能力上的独立性。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它签章的效力。 (2)票据行为代理上的独立性。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由签章人自己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性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与刑事诉讼证据及民事诉讼证据相比较而言,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性在于: (1)行政诉讼证据具有技术性和行业性。由于技术性的行政事务只能用技术性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使得行政诉讼证据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同时。由于不同行业的行政事务只能由不同专业的自然科学技术材料证明,使得行政诉讼证据具有行业性。 (2)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审查性,即对已经使用过的证据进行复查,以查明是否存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情况。由于行政诉讼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