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市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3楼社会事务C1窗口
二、烟台市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材料
1、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拟生产品种、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2、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3、快捷通道的理由及材料、创新通道的理由及材料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5、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6、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合成及精干包区),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7、拟生产的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8、拟生产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拟共线生产情况
9、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0、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1、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主要文件目录
12、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13、药品出厂放行规程
14、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1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1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烟台市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从事疫苗生产活动,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3、《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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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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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0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二)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三)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四)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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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1《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4年2月4日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分总则、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监督检查、附则6章35条,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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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麻醉药品的生产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二)具有麻醉药品相应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三)设有麻醉药品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四)麻醉药品生产设施和仓储条件达到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发证单位在《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注明后,方能生产麻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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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如何办理变更许可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0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变更生产范围或者生产地址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涉及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