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制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24:07 378 人看过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

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
    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两者在概念、受哪个法律规定、违法结果上有区别:1.行政违法行为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2.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国务院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行为。3.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结果是要受行政处罚;有民事违法行为的结果是要承担民事责任。一、违反环保法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在环境法规的实施中,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要追究法律责任,分别给予刑事、行政、民事三种不同的法律制裁。1、刑事责任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是指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公共财产或人身死亡的严重损失,已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危害环境罪需具备三
    2023-03-14
    125人看过
  •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
    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两者在概念、受哪个法律规定、违法结果上有区别:1.行政违法行为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2.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国务院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行为。3.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结果是要受行政处罚;有民事违法行为的结果是要承担民事责任。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是不是就已经是犯罪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是否犯罪,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违反纪律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凡是其行为与组织、团体、单位等对相关人员行为纪律要求相抵触的,都属于违纪。但违纪不一定即是违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
    2023-03-13
    127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土地违法行为
    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2.破坏耕地行为3.非法占地行为4.非法批地行为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10.非法转让
    2023-04-30
    90人看过
  • 土地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条规定说明,对违法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发现的,不得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土地违法行为由于历史的、管理上的原因,或者由于这种不动产自身特定因素,往往会发生在发现其违法行为时已超过两年的情况。能否就此认为违法占地行为只要在两年内未被发现就不能追究,就变成合法了呢?对此,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曾征求过最高人民法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后,本着从绯护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制裁土地违法行为的原则出发,将土地违法行为这类案件作为一种特例来对待,于1998年5月4日作出函复,决定即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
    2023-06-11
    244人看过
  • 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
    刑事违法行为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犯罪的三大特征举例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如下: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惩罚性。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刑法规定哪些情况不适用死刑刑法规定
    2023-03-08
    387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拆迁中的土地违法行为
    一、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现行99年的《土地管理法》与86年的《土地管理法》相比,最突出的变化之一就是上收了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取消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审批权。现行《土地管理法》的45条规定,对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进行征收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但许多地方政府经常对耕地化整为零、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以及出台地方法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等。二、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以租代征也是地方政府想出的绕开征地审批和计划控制障碍的“高招”。所谓的“以租代征”就是地方政府直接或者默许企业和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的形式占用、使用集体土地。这种租赁合同的特点就是租赁期限往往约定为“永久使用”“永久租赁”等,且租赁费用一次性交付。被租赁的土地
    2023-02-19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刑事立案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3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 (一)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三)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
    • 土地违法行为刑事追诉期限是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土地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可能是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其追诉时效根据其犯罪情节为五到十年。
    • 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怎么量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三)
    • 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其中行政法律责任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实施了土地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的一种行政责任,包括作为管理方的行政机关和作为管理相对方的行政相对人两方面的责任。管理方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处分;行政
    • 行政机关如何制裁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 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所谓的民事违法行为,只能说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