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制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24:07 378 人看过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

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违法行为的追究与非法占地的量刑准则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若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5]176号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土地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2023-07-07
    299人看过
  • 倒卖土地的违法行为认定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非
    2023-07-07
    53人看过
  • 常熟市加强事前防范努力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省常熟市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原则,加强事前防范,努力把土地违法违规现象降低到最低限度。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全国土地日”、下基层和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等机会,向镇、村二级进一步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当前土地管理的形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以及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和《江苏省党政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镇、村二级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理念。二是落实政府第一责任。每月的市长办公会议都有国土局长汇报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动态、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和建议。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市长责令各镇、各板块作为第一责任人,全力配合国土局按要求落实整改。三是构建共同监管机制。通过签订“国土、规划、住建联合执法监察协议”,国土、规划、住建三部门每半个月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2022-05-01
    60人看过
  • 肇事逃逸行为的法律制裁
    车辆肇事逃逸的处罚要分情况:1、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因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调查,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获得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车辆肇事逃逸被撞车辆应该怎么办车辆肇事逃逸被撞车辆应该立即报警处理。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023-07-21
    471人看过
  • 旅游行业违规行为的制裁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15天至30天停
    2023-07-12
    199人看过
  • 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制裁
    道路常见违规行为处罚:1、闯红灯:罚款500元,一年内第三次违法,每次罚款1000元,从第五次开始,除罚款外,机动车驾驶证每次暂扣3个月;2、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扣证3个月;酒后驾车罚款;3000元,扣证6个月和15一年内两次酒后驾车,除罚款和拘留外,还吊销驾照;3、超速:超速:50%—100%,罚2000元,驾照可能被吊销;超速100%以上,罚3000元,吊销驾照。谅解书对累犯是什么道理谅解书对累犯不起任何作用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情节的,累犯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而谅解书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不得缓刑,而且应当从重处罚的。而谅解书只是一种酌定量刑情节而已,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据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酌定减轻一下犯罪分子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
    2023-07-19
    236人看过
  • 刑事法律制裁与行政法律制裁的比较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中刑事处罚更严重。二者有以下区别: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第四,处罚种类不同。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寻衅滋事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界限寻衅滋事属于刑事处罚《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法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
    2023-07-11
    252人看过
  • 对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制裁
    Q:什么是非法占用集体土地?A:一是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将集体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二是未经依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三是未经依法批准,以出售、出租、合资、合作、入股等方式转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四是以建设农场、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为理由,改变农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5)擅自利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以联合经营的名义建设“小产权房”。第六,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私人分配中的行为。
    2023-05-08
    101人看过
  • 刑事拘留是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
    一、刑事拘留是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是刑事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什么时候可以发出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发出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时间一般二十四小时以内送达。如果存在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2023-08-25
    155人看过
  • 构成土地违法的有哪些行为
    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2.破坏耕地行为3.非法占地行为4.非法批地行为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10.非法转让
    2023-06-01
    439人看过
  • 土地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违法行为包括: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破坏耕地;3、非法占用土地;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5、非法批准用地;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7、拒不交还土地;8、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村建设;9、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4-04-29
    165人看过
  • 什么是违反土地法规的征地行为?
    所谓违法征地,就是指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未经批准而采取欺骗的手段征收农村土地的一种违法情况。一些地方政府默许纵容甚至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违规侵占基本农田,这就是违法征地。遭遇违法征地如何投诉1、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2、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3、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2023-07-16
    202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土地拆迁违法行为
    1、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1999年现行《土地管理法》最突出的变化之一就是征收土地审批权的收缴,取消了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水平)。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35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70公顷以上的其他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征用其他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但不少地方政府往往将耕地分割,未经批准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出台地方性法规降低土地审批权。二是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也是当地政府为规避征地审批和计划调控障碍而想出的“聪明之举”。所谓“以租代征”,是指地方政府直接或默许企业和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的形式占用和使用集体土地。这种租赁合同的特点是,租赁期限往往约定为“永久使用”、“永久租赁”等,租赁费用一次性支付。租赁的土地通常用作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商品房、工业园区、工厂等。表面上看,租赁只
    2023-05-08
    134人看过
  •  集资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最高刑期是多少年?
    简短的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的刑罚因情节和筹集资金数额不同而有所差异,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判断需要多少年取决于情节的实际情况以及筹集的资金数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集资判刑标准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的方式,
    2023-11-24
    49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刑事制裁合法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25
      1. 一般违法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的违法情节相对较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较小。虽然这些行为没有触犯刑法,但它们仍然违反了其他法律和法规。民事违法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而行政违法行为则应受到行政制裁(一般为强制措施)。 2. 一般违法行为会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会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而行政违法行为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制裁。尽管这些行为并未触犯刑法,但仍然需要承担相应
    • 行政机关如何制裁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 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所谓的民事违法行为,只能说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
    • 刑法非法转让土地违法行为怎么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4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有期徒刑属于什么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民事违法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违反刑法且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 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三者之间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8-23
      【法律意见】 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 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所谓的民事违法行为,只能说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需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