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怎么确定归属房屋权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5:31:01 118 人看过

一房两卖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子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子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子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开发商卖了怎么办

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开发商卖了,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后还可以抵押么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将房子抵押了:

买方需先确定是否办理过户。其次,如果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擅自将房子做抵押,需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解除、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可以索取违约赔偿金。

三、离婚后无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配?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分割方式如下:

(一)房子没房产证,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分割如下: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

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

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二)房子没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分割如下:

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

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

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一房两卖相关文章
  • 一房二卖均为过户房屋归属权归谁
    关于“一房二卖”房产归属权问题,我们将为您详述以下几点:首先,若已完成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则房产所有权应归于已成功完成该项手续的买受人;其次,如果各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产应当属于已经进行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那个买受人;再者,假使既有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形,也无预告登记的记录,那么房产就应该归属于已率先合法占据该房屋的买受人;最后,如果以上几种情况都没有出现,那么房产所有权就应归属于最先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位买受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024-04-27
    48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归属是一房二卖吗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房屋应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如何过户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2023-07-30
    391人看过
  • 烂尾楼一房两卖归属谁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一房二卖”现象所涉及到的房产所有权问题,法律规定如下:若买卖双方中已有一方完成了所有权更改手续并取得房产证者,该房屋应归其所有;如果买卖双方均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那么已先行完成预告登记程序的一方将获得房产所有权;而在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时,则应由实际占有该房产的一方拥有所有权。对于已经生效的购房合同,合同的签署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房屋;对于可撤销的购房合同以及无效的购房合同,合同的签署方同样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2024-07-29
    70人看过
  • 单位房屋归属权归属
    法律综合知识
    一、单位房屋归属权归属单位分配的房子应该是属于福利房或者是房改房,主要就是单位为员工准备的福利房,而且员工也可以以房子的标准价格或者是成本价格来购买,从而就能够享受到房子的部分产权或者是全部产权了。1.单位分配的房子产权应该是属于单位的,但是房子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的这种类型的房屋也是具有租赁凭证的,所以说想要入住是需要交付房租的。2.如果职工和单位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且通过分期的方式还款,还没有还清之前,房子产权也属于部分产权,等将房款全部还清之后个人就拥有全部房屋产权了。3.另外从法律的角度上面来讲,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回住房的,因为这种房子是对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分得房子之后,作为房主能够享受房屋应该有的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3-09-06
    374人看过
  • 怎样确定夫妻的房屋产权归属
    夫妻的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夫妻的房屋产权归属具体视情况而定,主要内容如下:一、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2023-05-04
    346人看过
  • 买房登记前,如何确定房屋归属权?
    要是在结婚之前购房并且是全款支付,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办理房产证也是登记在自己一方的名下,那么此时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分割。但要是婚前只是给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话,则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享有部分份额。父母婚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
    2023-07-03
    300人看过
  •  确定一房两卖房屋的所有权
    这段内容描述了房屋所有权的确定规则,包括过户登记手续、预告登记手续、产权登记、合法占有、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提前支付房价和先签约的买受人。如果买受人未完成以上任何一种手续,或不满足任何一种情况,那么房屋所有权就属于他们。房屋所有权的确定规则如下:1.如果房屋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产所有权属于登记的买受人。2.如果买受人尚未完成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但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预告登记的买受人。3.如果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办理预告登记,但已经合法占有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合法占有的买受人。4.如果买受人未办理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提前支付房价的买受人。5.如果上述情况都没有发生,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先签约的买受人。 【 预 告 登 记 】 一 房 两 卖 , 预 告 登 记 如 何 影 响 房
    2023-09-12
    318人看过
  • 房屋公证确认产权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公证后,房子依然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是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即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证明的是合同,并不是房子,公证作用是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的合同是可以办理公证证书的,但也不是必须要办理的。一、房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二、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申请的日期;6、其他需要说明的
    2023-07-01
    38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确认房屋的归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房屋所有权的特点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
    2023-05-11
    367人看过
  • 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对于涉及一套住房同时出售给两位买家引发的纠纷,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若有一方已成功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或者预售登记手续,那么在此过程中,完成登记的购房者将依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2.在双方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亦无预售登记的情况下,若有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其将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1)已经实际入住;(2)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房款;(3)为房屋增添了额外价值,例如,其中一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提升房屋价值的行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一房二卖房子归什么一房二卖房子归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
    2024-07-14
    375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房屋归属有哪些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一、一旦遇见了“一房多卖”的情况,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房屋产权: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3、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为过
    2023-06-26
    28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确权属于一事吗
    不一定是确权之诉,可能是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得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的分类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作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基于买卖关系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具体提出什么诉讼请求是区分诉的分类依据。一、孩子抚养权是否适用再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活动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了一种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并吞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一种反制诉讼行为,它的对称是本诉,即已经开始的原诉讼。反诉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一般而言,本诉的原告则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则是本诉的被告,第三人无反诉权,其诉讼地位仍然不变。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是互相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反诉请求是实体上的请
    2023-03-07
    201人看过
  • 一间住宅两个卖家,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房屋登记一方。第一次卖出后,原主人属于无处分权人。如果再次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以后,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是恶意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接受转让的,则不能合理获得房屋所有权。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1、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一方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房子的使用权属于这一方:(1)已经实际居住。(2)已经实际付清房款。(3)给房屋增加了附加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
    2023-07-01
    250人看过
  • 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问题应当怎样确定
    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问题的确定是:房子一般属于先办理过户的一方,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属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属于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一、买房如何防止购买二手房的风险呢?1、进行预告登记,防止出卖人有将房子出卖给他人。2、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在具备过户条件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防节外生枝,产生难以挽回的损失。3、保留好转账凭证、票据存根、入住通知、交纳物业供暖费等相关证据。二、婚后离婚房子财产怎么分离婚后房屋财产: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
    2023-06-22
    8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涉嫌构成诈骗罪的,针对于同一套房屋,业主在已经售卖给他人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为目的,在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 更多>

    #一房两卖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一房两卖房子归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5
      一房两卖房子确定归属的一般方式如下:合同均有效,买受人未实际占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订立合同在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取得房屋产权。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具体如何确定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一房两卖产权归属怎么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一房两卖房子确定归属的一般方式如下:合同均有效,买受人未实际占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订立合同在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取得房屋产权。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具体如何确定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一房两卖,如何确定归属于个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1
      一房两卖房子的归属如下: 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买受人所有。 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三、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价的买受人所有。 5、上述情况未发生的,归先签约的买受人所有。
    • 请问在房屋买卖中出现一房二卖,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归属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
    • 一房两卖后房子归属如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2
      一房两卖房子确定归属的一般方式如下:合同均有效,买受人未实际占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订立合同在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取得房屋产权。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具体如何确定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