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停贷造成的罚息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8:17:24 458 人看过

在涉及到所谓的“烂尾楼”风险问题上,并非全部责任都由购房者来承担,实际上,购房者仅需承担其中的一部分责任。如果因为开发商未能妥善履行合约职责,致使建筑物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从而触发预售合同、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自动失效的话,那么,相关责任人理应属于开发商,他们需要将已经从购房者手中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全额归还给担保权人(即提供贷款的银行)以及购买人(也就是购房者本身),但这并不代表购房者有义务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针对购房者可能会产生的私自停止还贷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当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烂尾工程,导致最终无法按期交付时,如果购房者未经许可擅自终止还贷行为,那么他们将会被视为对债务存在违约行为,这样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他们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的表现,从而给自己未来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限制。

另外,如果金融机构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对购房者进行追偿,那么购房者仍然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甚至可能面临额外支付律师费用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烂尾楼的风险要让购房者承担吗,停贷合法吗
    1、烂尾楼的风险不是由购房者全部承担,购房者只是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开发商烂尾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致使预售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解除的,应由开发商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购房者),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2、购房者私自停贷不合法。因购买的房屋烂尾,造成无法交付后,购房者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会影响购房者的征信,银行如果起诉购房者,购房者还要继续还款,并且要承担律师费。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实际中,开发商逾期交房后将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1、购房者可以退房按
    2023-03-17
    102人看过
  • 烂尾停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交房吗在房屋发售过程中,若开发商所进行的验房结果未达到标准则无法进行交付。在验房之后,开发商仍需待质检部门给出验收合格通知后,再行向竣工验收机构进行备案。当以上两个环节均顺利完成后,开发商方能开展房屋的正式交割。如遇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此时预购人可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购买房产行为属于一种合意契约,而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便构成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并享有索偿损失的权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
    2024-03-10
    159人看过
  • 烂尾停贷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接房吗1.如未能获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文件;2.倘若开发商无正当理由而违背原始合同条款所设定的交楼期限,并且经过购房者适时催促仍无法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实现房屋交付的;3.开发商在未经官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更改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附属环境设施的情况呈现;4.若是开发商在得到官方许可后更改了房屋结构但未获得购房者的同意;5.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并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设定数值间差异的绝对值超过了3%(不含3%),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并解除购房合同;6.当经由符合资质标准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审理,确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7.如果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影响到日常居住和使用的程度;8.在尚未具备小区道路通达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完备的条件的情况下;9.开发商未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2024-04-06
    125人看过
  • 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具体谁来赔1、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由致害人来赔。车辆贬值可以算作财产损失,有关于车辆损失、维修等费用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并且对于车辆的损失及维修费用,根据实际损失及支出费用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的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一般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
    2023-03-06
    160人看过
  • 独资企业造成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问题应该是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者共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在解散后,原来的投资人仍应该要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则该责任消灭。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该要以个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根据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谁负责清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立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规定的比较笼统。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对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至于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该法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
    2023-03-12
    410人看过
  • 再审改判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申请再审的结果只是驳回或决定再审,由立案二庭负责。不可能直接改判。一般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都可以直接改判,程序违法基本都发回重审。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怎么执行如果是一审,判决书上的这个日期还不是最终生效生日,还要看对方是否上诉,过完十五日上诉期后正式生效果是二审,此日期为生效日期决执行,一般会在判决书写着对方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一、拿到民事判决书后怎么做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怎么处理,主要依据自身的需要而定,如果对法院判决的结果没有异议的,就按判决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的选择可以上诉,十五天内,决定是否上诉,民事判决书通常会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此期间,原被告双方都可以进行上诉。若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若双方均未上诉,则判决生效。二、法院出判决书后还能改吗?1、判决书下来后能改。改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错误。2、判决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
    2023-03-25
    421人看过
  • 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
    2023-08-16
    44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前行为造成的税务处罚由谁承担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法定期间内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并可以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经营不规范,导致股权转让后被税务机关追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税收罚款。从风险自担、利益衡平的角度看,税务处罚的原因产生于转让人持股期间,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每个人(公司)的义务,转让人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享有其带来的经营收益同时,亦应承担违法、违规经营带来的法律后果。律师补充: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则暂免征收个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则征收个税。并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股权转让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股权转让方。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
    2023-05-06
    67人看过
  • 蔡甸烂尾房能停贷吗
    法律综合知识
    (1)、业主可向银行提交申请,请求暂停还款业务。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与银行签署相关的还款协议。(2)、面对房屋停工烂尾问题,业主们需承担巨大的财务负担及履约压力。因此,他们可以联合起来向政府部门寻求帮助,要求政府部门尽快解决房屋交付问题,并暂停还款业务。(3)、业主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若法院判定解除合同,则业主无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024-07-27
    93人看过
  • 买的商铺成烂尾楼可停贷止损吗
    1、购买的商铺烂尾无法交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停止偿还贷款,减少自己的损失:(1)、和银行协商。当事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停贷,如果和银行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暂时停止偿还房贷。(2)、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
    2023-03-22
    343人看过
  • 烂尾楼停贷官司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一、烂尾楼停贷官司多久烂尾楼合同纠纷司法处置所需之周期受诸多要素影响,包括案件复杂度、地方法院工作量及法官效率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房子发生烂尾的情况,通常是需要在三年内进行起诉的,而这两年应当从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进行计算,如果开发商做出了一些承诺,那么诉讼时效应该中断然后重新进行计算。二、石家庄烂尾楼怎么处理化解烂尾楼整治困境需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策略。以下提供数种处理方案供参考:首先,通过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即由买方与卖方达成协议,期许对方续建或退还款项;其次,若卖方无力完成
    2024-03-13
    219人看过
  •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一、无因管理造成损失由谁承担无因管理造成损失由受益人承担。无因管理造成的他人损失或者管理人自身的损失都由受益人承担。无因管理是指事先没有进行任何约定,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二、构成无因管理需满足什么条件构成无因管理需满足的条件如下:1.主观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一文,其中的“为”字即说明管理人之管理事务,在意思上是为他人,而不是为自己。2.客观要件管理他人事务管理行为的范围。无因管理的管理行为仅限于保存、利用、改良等处分行为,而不应包括为本人新取得权利的管理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为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一语,概定了管理行为的范围。管理行为仅仅是为避免他人的利
    2022-11-24
    421人看过
  • 烂尾的房子怎么才能停贷
    一、烂尾的房子怎么才能停贷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本国烂尾楼开发商并不涉及违法行为。烂尾楼问题通常源于开发商在运营过程中遭遇经营困难或者其它各种因素导致的后续资金不足,进而引发烂尾现象。这并非因为开发商触碰到了法律红线,因此我们可以说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违法。然而,对于己售出的房产,开发商有义务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实施符合约定的整改义务以及赔偿业主所遭受的损失。1.关于钥匙与图纸不符能否以诈骗罪名追究具体开发商的法律责任?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通常无法以诈骗罪名指控开发商。但是,购房者仍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违约,并认可购房者的利益得到足够保障。原因在于,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房地产交易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即使发生争议,也很难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标准。因此,若是购房者在领取新房钥匙时发现实际入住的房屋与之前所看到的设计
    2024-03-18
    120人看过
  • 烂尾楼停贷对银行的影响
    1、房屋烂尾后,如果业主集体停贷的,就构成债务违约,如果停贷超过3个月,银行可能会对房贷进行不良贷款处理,不良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是损失。2、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四条不良贷款系指呆帐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呆滞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一、按揭贷款购房要办理哪些手续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
    2023-03-24
    4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烂尾楼走破产清算程序银行利息损失由谁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烂尾楼走破产清算程序,员工工资和纳税义务处在最优先偿还的系列,银行债权优先于一般的商业借贷债权,但是比员工工资和纳税滞后,如果清算破产资产不足够抵偿员工工资和纳税等义务,那么会造成银行债权损失,这个时候,银行的利息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由银行的往年利润冲抵,银行一般在往年的利润中,有计提坏账准备这一项。烂尾建筑是指工程已开始,在半途因故被迫停止而未能完成的建筑物(楼宇、桥梁、道路或塔等)。起因通常是因为
    • 造成楼盘烂尾的客户谁负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4
      有预售证烂尾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如果购买房屋后,房屋烂尾可以找开发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 烂尾楼的风险要让购房者承担吗,停贷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7
      开发商造成房屋烂尾,无法交付房屋的,不能由购房者承担全部的风险,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抵押合同等,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但购房者私自停贷是不合法的。
    • 买的商铺成烂尾楼可停贷止损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不可以。 因为银行给业主放贷放的是钱,不是房子,业主不还贷款就是违约,银行可以起诉业主。 至于房子烂尾跟银行没关系,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赔偿业主的损失,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还房贷。 通常出现烂尾楼的情况,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工。开发商有别的重大违法行为,比如违反建筑规划,增加容积率,或者质量有重大隐患等等,也容易导致工程被勒令整改,乃至无限期停工。 不过
    • 造成员工工伤的由谁承担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1、外包工程的员工受工伤的,应当由其用人单位来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申报工伤,并且依法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赔偿;但是用人单位也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2、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