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委员:关于优抚政策中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的几点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12:08 472 人看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化,优抚工作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一些优抚政策与新形势发展越来越不适应,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困难问题突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上访增多,成为不安定因素。主要有四个问题:一、在职革命伤残军人保健金和医疗问题。按伤残属别,伤残军人分为在职和在乡。在同等伤残等级条件下,二者领取的伤残抚恤(保健)金差额比较大,如在乡二等乙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每年1940元,而在职二等乙级伤残人员保健金每年只有500元。这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考虑到有职伤残人员有一定工资收入面制定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大批企业出现亏损,有的甚至解体倒闭,造成部分伤残军人退休后长出现亏损,有的甚至解体倒闭,造成部分伤残军人退休后长年开不出工资,有的甚至下岗失业,失去经济来源,仅靠较低的伤残保健金生活难以维持,疾病治疗问题无法解决,这些人比在乡伤残军人还困难。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补助标准问题。黑龙江省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14064人,这部分人年龄在70岁以上,大多体弱多病,生活十分困难。1998年以前,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1.8元,1999年以后提高到每人每月93元,还不如低保标准高。目前,这部分人是农村贫困群体中主要部分,是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复员军人中最苦、待遇最低的一部分。去年国家在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时,下发给生活特别困难的志愿军老战士和志愿军烈士遗孀一次性补助,按每人100元标准,省财政每人又增加了50元,但根本解决有了问题。三、在乡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医疗问题。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在乡抗美援朝志愿军战士63897人,他们多数是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在战场上爬冰卧雪,积劳成疾,有的负伤致残。治病是他们目前最大困难,每人每年大约只能由当地政府报销100元左右,有病只能靠借钱治疗,负债累累,生活更加贫困。四、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问题。黑龙江省是革命老根据地,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抗美援朝时期,涌现出许多革命烈士,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们。半个多世纪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十分重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作,相继兴建了革命烈士纪念设施240余处,其中烈陵园78处(国家级的6处,省级的15处)、烈士碑塔138座、烈士馆堂24处。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但是,由于这些烈士纪念设施绝大多数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兴建的,年久失修,有的已经碑倒墓塌,破损严重,甚至还有20余处烈士墓地成了乱坟岗,广大群众意见很大。因此建议:

一、国家要研究制定关于在职革命伤残军人下岗后生活困难的解决办法。明确要求各级企业在改制时,应考虑革命伤残军人对国家作出的贡献,作为特殊对象给予适当照顾,一般不要安排下岗,凡是下岗的除享受伤残军人的抚恤待遇外,不应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各项优抚政策仍由原单位负责落实,使在职革命军人生活水平在到或略高于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重新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去掉革命伤残军人在职、在乡的伤残属别之分,取消伤残保障金,统一抚恤标准。

二、各级地方财政近些年来在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上投入比较大,承受能力也有限,而国家在这方面承担的比例较大,承受能力也有限,而国家在这方面承担的比例较少,建议国家财政应逐年按比例不断加大投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切实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使这些为保卫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流血负伤的老功臣幸福安度晚年。

三、革命伤残军人是在战场和部队,为保卫国家和部队建设负伤致残,国家应出台优惠政策,建立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个人参与,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全方位医疗保障体系,将在职革命伤残人疾病治疗全部纳入公费医疗,实行实报实销,切实使他们的医疗问题得到保障,从根本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四、为缅怀革命先烈,教育后代,进一步弘扬烈士的丰功伟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的加强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保护和建设的要求,建议国家加大国家级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改造经费投入,并责令各级地方政府也要通过社会各界群众募捐、地方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对省级以下管理的烈士纪念建筑进行维修改造,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解决借条丢失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解决借条丢失问题的几点建议解决借条丢失问题的建议: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4.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5.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内容中必须明确自已与对方的姓名、通话时间、借钱的时间数量还款情况等内容。二、怎么样写借条具有法律
    2023-07-17
    345人看过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航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民航总局从一九八0年三月十五日起不再由空军代管,现对民航管理体制的若干问题作如下决定:一、民航总局是国家管理民航事业的行政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民航的机构、人员和业务,逐步实现企业化的管理。民航的方针、政策、规定等重大问题,由民航总局拟定,报国务院审批。二、民航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学校、工厂等企业、事业单位由民航总局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以民航总局领导为主。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负责监督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的贯彻执行,处理属于地方性的问题。三、民航干部由民航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应征求省、市、自治区的意见。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其任免调动,由民航总局上报审批。现在民航工作的现役军人干部,师职以上干部原则上由军队统一安排,对其中已掌握民航业务、工作需要的,可留民航工作,办理转业手续。团职以下干部
    2023-06-08
    303人看过
  • 浙江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司法解答
    劳动争议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其中很多细节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浙江省高院对于这些问题作出了系统的回复。本文整理了浙江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司法解答全文,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的通知浙高法民一〔2014〕7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其他相关民事审判庭)、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高级法院民一庭、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联合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现印发给你们,供裁判中参考。实践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2009年以来,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长迅速、
    2024-01-27
    236人看过
  •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问题
    1、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和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城乡居保,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2、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保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目前我市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10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倡导选择高档次缴费。3、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到指定采集点进行照片采集,由该照相点保存录入照相人的身份信息并报送制卡,再向村(社区)提供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4、年满16周岁不满46周岁的人员参保缴费:从2012年起,在现行10个缴费档次中自由
    2023-03-31
    359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年10月25日民航总局发〔1994〕27l号)《关于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颁布,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又一重大举措。为了使该《通知》得到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对《通知》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通知》第一项第一点允许外商投资建设机场的范围问题,对飞行区的投资,除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外,还包括助航灯光。二、关于投资问题,《通知》第一项第二点内中方投资在51%以上与该项第一点后半句中方出资应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51%以上的含义相同,均指中方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三、关于出资比例问题。《通知》第一项第一点机场飞行区单项建设,或者与该项第二点所列配套项目中的任一项或多项一起建设或机场整体建设设立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时,中方出资均应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1%
    2023-06-06
    59人看过
  • 人口贩卖与性侵犯:关于亟待解决的犯罪问题
    拐卖妇女并且在拐卖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不构成强奸罪。强奸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给予加重刑罚,不另外定罪判刑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拐卖妇女罪怎样处罚拐卖妇女罪的处罚如下:1、拐卖妇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如果是拐卖集团首要分子拐卖妇女的主要分子、拐卖妇女三人以上、奸淫被拐卖妇女及强迫其卖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
    2023-07-11
    325人看过
  • 中老年奶粉质量问题亟待解决
    近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东方牌中老年奶粉是完全的空壳奶粉,其成分80%是麦芽糊精,20%是奶粉,本来作为中老年人营养品的奶粉,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诸多不良症状,东方牌劣质奶粉是2004年以来被检出问题最严重的劣质奶粉。而此次的空壳东方牌奶粉则将中老年奶粉的隐藏问题推向前台。■中老年奶粉市场监管存盲区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介绍说,我国的中老年奶粉消费还只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新生事物,在2000年以前并没有专门针对中老年人群细分的奶粉产品,直到最近四五年才出现了一个中老年奶粉的细分市场。但目前这个市场总量还比较小,大约只相当于婴幼儿奶粉市场的1/3。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对于中老年奶粉质量问题的关注度较低,政府也不够重视,致使监管存在不少盲区,突出的问题是相关标准缺失。企业随便加点什么营养素就说是中老年奶粉。据了解,目前我国还只有针对婴幼儿奶粉制定的国家标准,并没有针对中老年奶粉的国家标准。王
    2023-06-07
    151人看过
  • 量刑建议制度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有哪些
    (一)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关系问题。在如何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这一问题上,各国做法不一。在大陆法系国家中,一般对定罪与量刑在程序法上未作明确的划分,并没有单独的量刑程序,对如何确定量刑通常也没有具体规定,其量刑建议制度一直贯穿于审判过程之中。(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与人民法院的刑罚裁量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一是定罪量刑权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二是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三)二次量刑建议问题。所有案件均规定在移送法院时必须移送量刑建议书,赋予出庭的公诉人自由裁决权,由公诉人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证据、认定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自行针对量刑作出补充说明。(四)量刑建议与法院量刑结果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完善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二是法庭辩论要更加透明和公正,切实保障控辩双方以及其他与量刑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主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发表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三是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化
    2023-06-01
    71人看过
  • 贵州省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为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残疾人实行以下优惠政策。第一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本规定所指残疾人,是户籍在贵州省内,符合国家残疾人规定标准,并持有全国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的残疾人。第二条全社会应当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基层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第三条对无劳动能力、无亲属照顾、无生活来源,有
    2023-05-05
    390人看过
  • 议正当防卫中的若干问题
    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不仅是正当防卫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具有积极的社会政治内容,对于保障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具有积极和现实的意义。我国新刑法虽然明确了正当防卫的概念、构成、以及防卫过当的处罚,但在司法实践中围绕正当防卫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论。本文从正当防卫的前提即不法侵害入手,对不法侵害的界定和范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并将正当防卫的对象界定为不法侵害行为,而非不法侵害人,同时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采取“逆防卫”,以及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正当防卫提出了个人的一些观点和认识,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关键词]:不法侵害不法侵害行为逆防卫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2023-06-01
    463人看过
  • 坼迁补偿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宅基地上建的房也有房产证,叫宅基地证。它不是小产权房,因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可以理解为是有限的大产权房。第二、出嫁女想要继承的话,在老人立有遗嘱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依然可以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房产等属于私有财产的,不管女儿出嫁后,是不是将户口进行迁移,都可以继承。第三、出嫁女在户口迁出的情况下是不能分地和继承宅基地的。众所周知,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个人无权进行处理,但是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自己老家宅基地上的财产,包括房屋。第四、如果出嫁女在户口还在原来村子里的话,那就还是该村集体成员,所以是可以分地及宅基地,这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及多部法律规定的。如果该村不分给土地,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父母年事已高或双亡,家里无其它继承人,这种情况可要求,将家庭中所有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如果有其它继承人,只能按原土地承包合同填写,出嫁女同样可以确权自己的那份土地,但不是单
    2023-07-04
    75人看过
  • 国民待遇与经济法解释中的若干问题
    「摘要」加入WTO对我国形成强大冲突的,应该是其中的国民待遇。市场开放也是与国民待遇联系在一起的。而我国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也是实现国民待遇的过程。从动态上看,我国加入WTO的机遇来自于我们应对挑战的策略。国内国民待遇的实现是实现国际竞争和应对WTO挑战的一个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上要有一个改变,增加透明度、稳定性和规范性,特别是经济法在行政解释上尤其如此。「关键词」国民待遇WTO经济法行政解释入世谈判的结束意味着我国市场开放的承诺随着我国加入WTO而构成相应的国际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则会产生相应的国际责任。围绕着这一制度会产生相当多的问题,一是在加入WTO之后是否能提供真正的国民待遇,不单单是对外国投资者,还有对于国内的各类投资者,这里面不但包括形式上的平等,也应该包括实质上的平等,这种协调肯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二是在大量的法律、法规基于我国对WTO各成员国的承诺这一基础而进行修订
    2023-06-05
    197人看过
  • 关于适用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房地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房地资廉[2004]521号)文件下达后,各区县在实施过程中就享受廉租政策的劳模、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提出了一些具体操作的问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关于适用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二○○四年三月十二日关于适用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若干意见一、关于如何认定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劳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劳模对象是指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含570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以下简称劳模对象);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重点优抚对象是指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含570元)、人均居住
    2023-06-10
    297人看过
  • 法院执行期限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院有期限执行。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非诉讼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我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需要延长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后30日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未完成执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通报执行情况函。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立即执行。刑事案件的罚金刑应当在判决和法律效力发生后三个月内执行,最迟不超过六个月。法院执行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法院执行款可以税前扣除。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因此,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中华人民
    2023-07-04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人工资拖欠问题亟待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2
      如果您的公司拖欠您员工的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这将为您提供立案号码,并留下您的基本信息。 2. 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费用为200-300元,如果您的公司被证明违反劳动法,则所有费用都由公司承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时,您还可以要求除
    • 行政复议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行政复议期限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
    • 关于解决离职员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07
      在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扣发其工资。劳动者需回原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支付合法报酬。若因劳动者离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
    • 修订后的若干规定重点解决了哪几方面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法院司改办负责人:若干规定解决了庭审录音录像录制、存储、管理等不规范问题。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庭审录音录像录制管理、开发使用标准不统一,录而不存、存而不管、管而不用等情况,有些地方法院数字化法庭录制设备甚至闲置或仅仅起到监控器作用,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若干规定对庭审录音录像的录制、存储、管理、使用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若干规定鼓励改革创新。立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注重引
    • 财政部,XX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是哪一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2003.1.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第16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