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与父母共有的宅基地权益属于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9:40:26 111 人看过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房用地审批表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例子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有单独部分的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房屋整体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义务。

比如:你和别人合伙做企业,你出资4万,对方出资6万,合计出资10万,则你与对方对该出资属于按份共有,行使权利也是依据该份额行使的。

共同共有一般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财产的所有状态,其权利的行使无份额的限制,即夫妻任何一人均有权处分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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