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受伤,可否获工伤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02:37 378 人看过

昨天,大学生小李称,他暑假在市区一家餐饮店打工,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劳动报酬。前几天,他在上班过程中因故受伤,是否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

律师表示,大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到企业打工的行为,尽管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但其劳动风险在法律保护上存有一定争议。暑期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典型的人格隶属性、经济隶属性等劳动法律关系特征,暑期工本身也不以长期、稳定地提供正常劳动以获取主要生活收入为目的,两者很难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也就难以获得工伤待遇的全面保护。如发生企业拖欠报酬或暑假工伤害事故的,目前只能按照雇佣关系及一般人身损害事故主张赔偿。吴亮亮建议,暑期工可与企业之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安全责任,避免发生争议时双方产生扯皮现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理赔:受伤员工能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伤,不是在工作场所摔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受伤的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摔伤的,就会构成工伤。在上班途中骑车摔伤算工伤吗在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了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2023-07-16
    487人看过
  • 无社保员工遭受工伤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如果是无社保的员工判定为工伤的,赔偿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2023-07-06
    308人看过
  • 男子被同事打伤获工伤赔偿
    车工林师傅上班期间被一名同事打伤,对方逃之夭夭。就在林师傅感到无助时,本报公益律师帮他找到了维权方向。昨日,经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调解,林师傅拿到了9万元工伤赔款。林师傅今年40岁,在汉打工近20年。2015年1月,林师傅在一家机械公司工作时,因指出一名男同事工作不到位,被对方殴打致头部骨折。公司支付了医药费、住院费,对于其他赔偿项目,则建议他向打人者索赔。但林师傅发现,打人的同事已去向不明。2015年2月,林师傅参加了本报联合武汉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律援助对接会。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当场受理了林师傅的求助,建议他走工伤赔偿程序。此后,经朱律师和同事申请,林师傅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依法可获10万元赔偿金。由于该公司不愿全额赔偿不愿支付如此大额的赔偿费,今年5月,公益律师又马不停蹄地把该公司告上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经过仲裁庭和公益律
    2023-06-05
    174人看过
  • 暑假工受伤的赔偿谁来承担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雇佣性质,因工受伤只能按照人身伤害来赔偿,不能按照工伤的程序处理。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因第三人导致暑假工受伤的,暑假工有权请求雇主赔偿,也有权请求第三人赔偿。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
    2023-08-04
    77人看过
  • 工伤欲获赔偿员工需举证因工受伤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已大大减少,但签合同时设置陷阱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却时有发生。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希望广大劳动者注意。陷阱1:正常用工签小时工合同刘某在一家公司当押运员,因押运时间不固定,公司决定根据他们的押运时间,按小时支付工资,以非全日制工人对待,每月以1800元计算。刘某从事押运工作的这段时间,虽说是按押运的时间计酬,可公司仍让他们根据公司的上下班时间坐班。没有押运任务要守在公司等任务,如果有任务的话,他们还要提前上班并拖后下班,工资和公司其他员工一样
    2023-06-09
    498人看过
  • 工伤认定:高温作业中暑的职工能否获得赔偿?
    高温作业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能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在厂里中暑算工伤吗一、在厂里中暑算工伤吗1、在厂里中暑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在厂里中暑的属于工伤;(2)劳动者不在上班期间,在厂里因个人原因中暑的,不属于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2023-08-18
    436人看过
  • 暑假期间工人遭受意外,是否可视为工伤?
    如果是学生利用暑假兼职赚钱,不能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认为是工伤。如果是临时工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心梗算工伤吗?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来说,心肌梗塞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心肌梗塞是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受到该事故伤害的,那就属于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才出现的心肌梗塞的,那就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2023-07-16
    158人看过
  • 中午吃饭时受伤获工伤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都应认定为工伤。其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主要问题。员工在中午吃饭时间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而受伤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一、职工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员工出差受伤能怎么认定工伤公司员工出差受伤属于以下清楚的,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
    2023-02-24
    341人看过
  • 未签合同出工伤中暑身亡获赔偿
    因工作期间中暑身亡而引发的一起工伤待遇纠纷,近日经一、二审法院判决,死者家属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2001年6月1日,黃某到新乡市一水泥厂工作。同年7月4日,他在工作中感到有些不适,下午4时突然呕吐并昏倒在地。随即被送到医院抢救,经诊断为中暑并发多脏器功能衰竭,于7月11日死亡。黃某在住院期间,水泥厂支付其亲属现金6100元。2001年7月25日,辉县市劳动局认定黃某系因工死亡,但水泥厂提出异议,并向新乡市劳动局申请复议。8月16日,新乡市劳动局作出了维持辉县市劳动局工伤认定书的复议决定。之后黃某妻子李某梅、母亲田某英、儿子黄某辰向辉县市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决,被诉人水泥厂支付黄某生前医疗费、丧葬费、一次性工亡金,并支付其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护理费、交通费和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不服该裁决,水泥厂于2001年11月26日以未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抚恤
    2023-06-08
    494人看过
  • 室外作业中暑导致身亡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室外作业中暑身亡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如果是意外伤害,当事人的死亡属于是工伤。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当中,因为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从而受到暴力等一些意外伤害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关于意外伤害通常是指遭受到突发性、外来性、非本意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农民工获得非工伤赔偿案农民工群体的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对现有的法律援助体制提出了挑战,独自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亲属又在原籍申请法律援助。如何在法律援助资源有限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法律援助机构应该思考的问题,河源市法律援助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急受援人所急,想受援人所想,积极联系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在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的高度重视和办理下,圆满解决了农民工跨市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难题,真真正正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东源县黄田镇黄田村农民李振华(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梁桃仙(女
    2023-07-01
    250人看过
  • 十级工伤职工可否获得赔偿金?
    职工工伤十级会被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应当享受下列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标准为:七级残疾是13个月的工资,八级残疾是11个月的工资,九级残疾是9个月的工资,十级残疾是7个月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职工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钱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
    2023-07-03
    230人看过
  • 在试用期间遭受事故伤害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退休人员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不能,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
    2023-07-19
    66人看过
  • 暑期工期间受伤,如何维权要求公司赔偿?
    大学生假期打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第12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假期打工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打球受伤了对方需要赔偿吗打球受伤了对方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打球受伤了,如果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对方确实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如果是受伤者自己不小心受伤了,那么这个责任对方是不需要承担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2023-07-23
    161人看过
  • 上下班车祸受伤是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今年起,企事业单位职工均享受工伤保险本报记者王茗李彦琴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无论是企业的职工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等事故,均有权获得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同时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也将享受到工伤保险赔偿。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相关通知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实施。据了解,劳动保障部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发出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分三类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将分为3类情况,一种是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另外一种是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而上述规定范围以
    2023-07-02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工伤误工费可否获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
      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误工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21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学生暑假工上班受伤可以获得工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8
      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就要注意很多点:首先在劳动争议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对仲裁裁决书不满,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如果通过正常业务手段,你手里有公司的钱,可以适当扣留一些与你工资相等的钱,这个就是自助了,但是如果从法律层面来讲,并且你已经打算不做下去了,就去劳动保障部申请仲裁吧,越快越好,否则会超过仲裁时效。
    • 午饭时受伤获工伤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女保洁员在单位排队买午饭时,被患有精神病的保安员打伤,经过近两年的争议,终于在市一中院的调解下拿到了应得的4.5万元赔偿。2004年6月16日,从河北来京的小赵与北京保全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保洁员仅仅工作了12天,小赵在单位食堂门口排队打饭时被患有精神病的单位保安员打伤,住院治疗42天。经海淀区劳动部门鉴定,其所受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物业公司以小赵事发不是工作时间为由始终拒绝赔偿。法
    • 孩子打暑期工受伤了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9
      孩子多大?首先,如果培训班没有尽到相关的注意义务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其次,孩子的父母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建议你和培训机构、对方孩子的父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发一个律师函进行威慑,这是比较有效并且快速的办法,再不行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孩子的额头如果会留疤还要注意找对方要求相关的后续治疗费用,保存好医疗凭证和相关的费用凭证,具体问题还可以来电咨询我
    • 暑期工受伤属于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案情介绍】A系在校大学生。2011年暑假期间,他到某公司求职并被录取,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A办理社保及工伤保险,仅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2000元,服务期限从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2011年8月4日,A在上班时,手指被机台压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当天,公司向厦门市XX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一份,载明“2011年8月4日发生人身伤害时,我单位与该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经鉴定,A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