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减轻处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8:10:13 253 人看过

一、适用减轻处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减轻处罚主要适用于主刑,不适用于附加刑。

2、在同时遇有加重、从重、减轻处罚情节时,应根据情况,分清主次、轻重,依法衡量,不能只倾向于减轻或从重、加重。

3、判决并处罚金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

4、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不是减轻处罚。

二、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规定)。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刑法第20条);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刑法第21条);③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④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3)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

(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刑法第18条);②未遂犯(刑法第23条);③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刑法第29条);④自首犯(刑法第67条);⑤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在外国已经受到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③(商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164条);④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00条);⑤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赂行为的(刑法第792条)。

我们发现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有些案件中是减轻处罚,但另外一些案件中却是从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减轻处罚的强度要比从轻处罚大,自然在适用的时候对条件的要求也就更高。实际是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还是从轻处罚,其实法官还是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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