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租房上当应注意二点:
1、看两证,细辨真与假
2、签合同,要细不要粗
目前与中介公司有关的房屋投诉案件有增无减,分析起来可以归纳为“两多”,一是被投诉的多为两证不齐的中介公司;二是产生纠纷的原因多为合同条文界定不清。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等。如你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责、权、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发现一方违约,或有欺骗行为,应负什么责任等等。这样的合同对双方更有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更有依据。
(二)租房前看房三注意
1.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其次,就是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2.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年代左右有不少5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在看房时第一要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畅,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其二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3.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等。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三)几个要注意的问题
1.承租的房子是否还有租于其他人(防止房主将屋子同时租于两人以上)
2.承租的房子是否被抵押
3.承租的房子是否已经被出售(防止房主将其出租后,又卖出)
4.租赁合同很重要,最好找专业认识咨询意见
(四)租房注意问题
1.如果自己去找,一定要核实房本,身份证,和房主本人为同一人!
2.一定要签署合同!
签合同前约定好起租时间,租期,费用由谁承担,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比如房主是否为你们修理房屋中自然耗损的设施啊!
还有就是房主为你们预留的设施和设备,仔细在合同中标注,都检查一下,写好牌子,状态,数量
缴纳房租时让房主打收据!
3.如果通过中介,未签合同前不要给他签署任何内容的东西,看房前确定看房是不收费的!中介费提前问好是多钱,由谁负担,这个价格是可议的,而且根据房租合适与否,可以与房主协商负担!
关键就是房本,人和钱确定好了,就不会有大问题!
(五)十种房屋租不得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惟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他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六)如何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定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住房租赁合同应包括一下条款: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个人情况。
住房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
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
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
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宅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两点,1.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家庭与其他人合住。2.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又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该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低。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新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末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布局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市
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的房屋房型室厅。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仟佰拾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2、双方协定首期支付个月押个月以后按每个月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给乙方。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法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
1、电话2、淋浴器3、空调4、彩电5、冰箱6、洗衣机其他
九、押金及违约金
1、为确保房屋和所属设施之安全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的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大写:仟佰拾元整。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必要时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共有页,一式份,具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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