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法人申办基本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8:01:35 265 人看过

1、诊部、诊所的法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以上第2—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及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担任拟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

同志在我单位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印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二、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哪些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的处罚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列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为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一、骗医保属于什么罪名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根据法律,诈骗公私财物价
    2023-03-05
    441人看过
  • 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类型有所不同,这里以中西医结合诊所为例: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要有1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3.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4.要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一、非法行医构成要件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
    2023-06-28
    205人看过
  • 医疗机构设置有哪些基本标准
    设立医疗机构需合乎如下六项基本要求:首先,必须持有由行政部门颁发的设立医疗机构核准文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批文”;其次,医疗机构本身须达到相关规定的基本标准、质量要求以及安全保障措施;其三,为确保服务品质及信誉度,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合适的名称、完善的组织架构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备诊疗服务之需;再次,为保障相关项目的正常运营,医疗机构应有足够金额的运营资金、完备的硬件设备以及专业过硬的卫生技术团队;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约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依法开展各项医疗服务工作;最后,医疗机构还需要具有独立自主地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素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
    2024-08-05
    216人看过
  •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谁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政府医疗机构包括社区诊所,公立医院等等。一、社区养老业务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城市各个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老年人仍然居住在自己家里,享受服务中心提供的营养和医疗护理以及心理咨询,并由服务中心派出经过训练的养老护理员按照约定时间到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倾听老人诉说的亲情服务。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方式。是目前一种吸收了机构养老专业化服务和传统家庭养老优点的最理想的养老模式二、上海医保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
    2023-03-29
    230人看过
  • 医疗机构职业条件的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其他诊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2023-07-06
    87人看过
  •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2]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一、床位和牙椅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
    2023-04-26
    271人看过
  • 医疗机构成立条件有哪些,医疗机构包括哪些?
    一、医疗机构成立条件有哪些医疗机构成立条件有: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开业执照,进行监督管理,并收取管理费。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应严格按批准的地点、诊疗科目及业务范围执业,变更地点、诊疗科目、业务范围和诊所名称,应报发照机关批准。二、医疗机构包括哪些医疗机构包括: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4.疗养院;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
    2023-03-24
    484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申请条件
    法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令第11号,2000年5月15日)第十条第一款: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合资、合作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的项目建议书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合资、合作双方各自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银行资信证明;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第十一条第一款: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卫生部审批。申请条件(一)、中外合资、合作医疗
    2023-06-06
    80人看过
  •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谁制定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不同的医疗机构设立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医疗机构的标准由中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
    2023-03-30
    426人看过
  • 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一、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有哪些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为: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医疗机构主要面临的免责情形是什么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1.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
    2023-10-21
    470人看过
  • 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洪山区关山街邮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01]26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大力支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工作,经研究确定洪山区关山街邮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望洪山区关山街邮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洪山区关山街邮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如下:地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联系电话:87691527
    2023-05-10
    464人看过
  •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批(Q11105)
    一、审批程序1.申报人向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资格证明材料;3.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负责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核评估,符合定点资格的单位报主管领导审定;4.省劳动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对符合定点资格的单位发给资格证书,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与获得资格证书的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二、前提条件长春市内医疗机构三、申报材料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材料(军队医疗机构);3.职工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工个人执业、资格、职称证书;4.主要医疗仪器设备清单;5.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医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每天住院医疗费等),备药率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6.医疗机构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7.药
    2023-04-20
    219人看过
  •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为几个类别,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有哪些
    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为几个类别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为6个类别,分别是:1.管理人员;2.医师;3.护士;4.药学技术人员;5.医技人员;6.其他人员。医疗机构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有哪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有:1.依法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政策,自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2.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举止文明.工作时间不得有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在医疗救治过程中相互推卸。3.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身权利,不得因民族、宗教、地域、贫富、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4.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公平竞争,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学术造假。5.廉洁行医,恪守医疗行业职业
    2022-06-18
    436人看过
  •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精神病防治机构)
    甲方:上海市上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第二十七条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第二十八条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第二十九条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04-20
    11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各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定点资格。具体条件为: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
    • 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有何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0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申请设立机构的基本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选择的方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1、专家评议法。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有关医疗、管理、经济、保险等方面的专家,依据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标准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检查考核、比较分析,从而作出选择。2、民意评议法。即由公众(主要是病人和投保者)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评议的方法。由于民意评议要耗费较多的人力和时间,所以,往往作为一种辅助的选择方法。、招标法。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开其所要求的医疗服务提供标准,选择能达到这些标准而医疗费用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