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开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的规定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二、什么是房地产暂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二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三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2、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5、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四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2、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5、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6、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信阳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发要办多久
17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资质法律法规
489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一次性出让限定面积
495人看过
-
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联合开发吗
471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一平米缴纳多少钱税费
437人看过
-
株洲市土地资源开发暂行规定
169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房地产开发商暂定资质不能升级对的风险有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民工工资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单位不能支付工资,单位应当承担责任。从法律上讲,没有资质的单位为民工工资做担保,没有实际法律意义。
-
工业厂房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4-04-26工业厂房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工业地产是指工业类型土地使用性质的毛地、熟地,都有别于住宅、商业以及综合类用地以外的第四种性质用地。工业类的土地上的可建建筑物用途有较大的范围,其中还包括工业制造厂房、物流仓库及工业研发楼宇等。
-
购房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可以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建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单体车库、单体别墅、联排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
-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办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