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归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43:44 138 人看过

最近政府推出了经济适用房让没钱买房子的人可以有自己的一个家,但是大家讨论的更多的是它的产权问题,我想知道: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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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谁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那个,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但有业内人士说,产权性质模糊不清,产权有完全产权与不完全产权之分。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即个人购买的住宅拥有使用权、处置权、受益权,三权合一;而安居房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行使处置权和受益权,属于不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作为房改中的新生事物,虽然国家政策规定了其产权归属,单没有具体规定户主应该拥有那种产权。

产权的内容: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了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财产权等。主要包括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可以说产权是主体对客体一系列权利束的总称。

3.产权还应该包括,不同主体基于对特定客体的权利,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如常见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经常是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构成现代公司法理理论的重要内容。

4.从权利本身的内容来讲,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所以产权又称权益。传统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收益的配置机制,而现代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权力的配置机制。

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继承吗

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但如果购买满5年,购房人按政府所定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由此可见,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其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作为购房人的遗产被继承。如果购房人的经济适用住房已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办理完权属登记,取得完全产权的。此时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再具有保障性质,成为购房人的合法财产。购房人去世,则由家庭中其他同住成员推选一名或数名成员为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若购房人没有其他同住家庭成员,该经济适用住房则由政府回购,回购款由其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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