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清算的清算组的组成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01:12 392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第191条规定,公司法清算组的组成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因普通清算确定。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既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选。

第二,上述解散事由发生后,解散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司章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在此情况下,清算组成员的组成,由法院指定,法院根据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可以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债权人等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或其代表组成清算组,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选派其工作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普通清算相关文章
  • 清算组成员怎么组成的
    清算组成员应当是由公司内部自行的组成清算组或者是由法院来指定,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请人自行负担。为保证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由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清算组以外,其他清算组成员的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的单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是股东就不能进入清算组,也就不能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
    2023-02-22
    385人看过
  • 清算组织的成立和组成
    由于公司法对破产事项不再做出规定,而是交由将来制定的统一破产法进行规范,因此本文不再对破产清算进行讨论。除特别申明外,本章的清算仅是针对非破产清算而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自然解散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新法取消了关于行政强制解散情况下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进行清算的做法,这一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淡化行政干预色彩。
    2023-04-24
    340人看过
  •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成立清算组的情形有哪些1、清算组是一种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2、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3、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清算组成员是哪些人1、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由该自然人股东一人独自成立一人清算组即可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中公司
    2023-05-25
    52人看过
  • 清算组由谁组成?
    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一、选任清算人的四种方式的形式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四,由主管机关选任。二、公司解散以后需要进行清算吗?需要。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
    2023-02-15
    143人看过
  • 清算组的形成和议事规则
    一、清算组的形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来源自股东,此处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成员身份重合,不可任意确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股东大会具有确定清算组的法定义务,由以上人员内部选举或对外聘任清算组。在公司外聘清算组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时,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等或中介机构中其他专业人员。清算组成员选定无非遵循着与公司、股东没有利害关系和有利于保证清算公正的原则进行。出现不利于清算事务的法定情形应该依照选举程序更换清算组成员。在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有职工持股的(或工会持股、亦或信托持股)或具有国有股权情况下,清算组成员中应该有经过合法程序确认或工商登记中确定的职工持股或工会代表加入,而且为了获取这种共有股权中共有权人的利益,对确定《分配方案》时,共有股权的代表人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公司自行清算情形基于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形成,在解散的同时清算组成员可以
    2023-05-03
    180人看过
  • 企业重组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二)企业合并时,对于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三)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一、公司经营破产后如何分配破产清算后对于剩余资产的分配是需要分配方案的,这些资产也要依法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清偿后再分给股东。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
    2023-04-03
    39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清算是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 普通清算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更多>

    #普通清算
    相关咨询
    • 清算组的组成有哪两种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2
      清算组的组成,一种是公司自行组成;二种是法院指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
    • 清算组的组成有哪两种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清算组的组成,一种是公司自行组成;二种是法院指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
    • 区别于清算组的组成有哪两种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7
      清算组的组成,一种是公司自行组成;二种是法院指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
    • 清算组的组成方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需要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清算组,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清算事务执行的法定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我国《公司法》已经详细规定了清算组的组成方式: 1、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有股东组成,此处的股东应该理解为全体股东,除非有股东自愿弃权不参加清算
    • 组成的破产清算组成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不能经常性地召集和作出决定。为了保证债权人充分地行使权利,特别是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过程的监督权,有必要将债权人的集体决定权授予他们的代表机构。这种代表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就是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自然也有权决定其变更或解散。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