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人挂靠在单位对外经营的,挂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
根据建筑法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这是所有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当事人签订挂靠协议的最主要目的。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挂靠行为有: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但建筑法已明文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也是说,任何的施工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工程挂靠协议都是违法的。工程挂靠协议内容违法,协议无效,也就不存在有些挂靠协议有效,有些挂靠协议无效的情形。
因此,在法律上工程挂靠协议一律无效。
-
单位对挂靠的个人聘请人员亦需承担工伤责任吗?
368人看过
-
被挂靠单位要对挂靠人施工行为承担责任吗
51人看过
-
被挂靠单位对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77人看过
-
工伤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
56人看过
-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78人看过
-
承包经营的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由谁承担
452人看过
-
施工单位挂靠是否对挂靠人承担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9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求被挂靠单位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原则上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
挂靠单位工作受伤谁承担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9根据最高院工伤的司法解释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这意味着,工伤责任应当由被挂靠的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责任,被挂靠的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挂靠的个人追偿。
-
挂靠单位承担工伤赔偿是挂靠公司承担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6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当然,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赔偿后,有权向挂靠的个人追偿。
-
挂靠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挂靠单位承担责任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4挂靠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六十九条非全日
-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谁承担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6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用工单位,也就是实际工作的,发工资的单位,并没有和本人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场所工作,受到用工单位的安排和指示,那么,用工单位就应当负有责任去提高安全的劳动条件。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实际上用工单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一起,做为共同被告,两个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无论哪一方,都有责任支付全部赔偿,一方全额支付后,自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