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产性保护,可以理解为一种带有生产性质的保护手段。与博物馆式的保护以及其他的保护方式相比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的保护而言,生产性保护无疑是其最为合适的保护手段。
生产,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讲,就是人类从事某种创造财富或者使财富增值的活动过程。如果把财富理解为大众社会生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那么,传统手工艺恰好具备了这样的生产性质。传统手工艺一词的构成说明了传统手工艺的特质:工艺,是指对某种(或多种)材料施以某种(或多种)手段使之改变形态的过程,也可以被认为是生产的过程。在前工业时期,这样的生产过程主要是通过手及其辅助工具来完成的。历史上,传统手工艺曾经在人们的家居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生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过去,大多数传统手工艺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前提进行生产,其产品主要是日常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构成人们的生活方式的物质基础。通过手工艺的创造,各种材质不一、造型各异、结构精巧、功能完备的生活用品,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满足着人们日常生活中多方面的需求,给人们的家居生活和社会生活带来了诸种便利。如今,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演变,传统手工艺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以前已经完全不同。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社会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过去的生活方式已经或正在逐步地为新的生活方式所取代,与过去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传统手工艺也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沉淀下来,有的已经消亡,有的正处于濒危状态。
近些年来,随着政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与其他的民族民间文化样式一样,中国各地的传统手工艺项目被纳入国家和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品类众多,不同的品类有着各自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因此在保护的实践中需要加以注意,才能使保护的措施行之有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手工艺进行保护,必须注意和研究其生产的性质,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传统手工艺的创造和传承的过程之中。传统手工艺项目的具体创造过程是由若干道带有规范和标准意义的工序构成的,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工序是约定俗成的。当掌握了工艺技术的手艺人在完成了这些工序之后,其结果就是某种品类、某个项目的手工艺产品,无论是作为生产资料、还是作为生活资料,都是社会生活和家居生活的财富。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手工艺的经验和技术属于不见诸于文字的民间知识体系,其传承主要是通过父子、婆媳、师徒以及邻里等传授方式进行。这些传授方式之所以需要依托于传统手工艺的创造过程才能实施,是因为传统手工艺的经验和技术需要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体验和掌握。手艺人只有通过操作才能理解材料的特性,掌握工艺技术的手段,体验和控制手感的分寸、品味和创造物品的样式。可以说,传统手工艺的产品、经验和技术也都是生产的结果。
时至今日,传统手工艺中的多数已经不再是生活之必需。然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手工艺,在今天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其中蕴含的多方面的价值也需要重新认识和发掘利用,因此,对传统手工艺实施多种方式的有效保护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品类繁多的传统手工艺的生存状态是不平衡的,有的因产品在市场上依然行销而发展,有的因产品逐渐退市而萎缩,有的则因产品没有销路而处于濒危状态。所以,在对传统手工艺进行保护时,需要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提出符合实际的保护措施。对于能够发展的项目,在税收、市场等政策层面予以支持,使之通过产品的生产而发展得更为健康;对于处于萎缩和濒危状态的项目,可以采取注入资金、政府采购产品等多种形式培养传承人,使之通过生产性保护而得以传承。当然,处于萎缩和濒危状态的项目,还可以将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某些参与性较强、实践难度不高的传统手工艺项目及其产品一并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来为社会大众服务,通过服务来实施项目的生产性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倡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实施生产性保护,是由传统手工艺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对生产性保护方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生产,更不能将其概念兑换为产业化。如今,一些手工技艺产品的经济价值权重下降,而其文化、科学价值的权重上升,成为彰显文化价值的艺术产品。艺术产品的评价标准要求独创性、惟一性、差异性和个性化,而工业化的产品则要求规格化、集成化、标准化和同一性,两者是相悖的。产业化只适用于符合工业化条件的产业。当社会不再将传统手工艺的产品视为单纯的财富时,对其产业化的想法就需要慎重对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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