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退出应该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9:00:24 97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成员退出应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业主委员会同意并由业主委员会从业委会成员中再选举一名委员当主任。在没有主任职务人员期间,选定副主任暂代工作。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四点职责:

1、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2、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3、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4、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一、业委会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业委会权利有哪些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哪些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业主对物业的主管有什么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2023-04-04
    177人看过
  • 成立业主委员会怎样变难为易?
    成立业主委员会难,是近年来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应该说今年《物业管理条例》的公布,为成立业主委员会铺平了道路。为什么仍有不少业主反映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呢?据了解,除了仍有少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意拖延或设置障碍、个别政府工作人员不能依法行政、不予支持外,一部分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组建方法不得当等,也是造成业委会难产的重要原因。购房专家刘宏诚认为,只要业主学会掌握《物业管理条例》这个法律武器,采取正确得当的方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就可以变难为易。要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要求和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一、成立业主大会这是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按照规定,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按照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
    2023-06-10
    42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能否成立?业主反应强烈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部分业主不同意,达不到比例的,不会影响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也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
    2023-07-20
    127人看过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命方式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是什么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
    2023-07-06
    28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业主本人吗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业主,其次应当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一、业主委员会是法人组织的吗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法人,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起来以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原因,系依法成立并向政府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履行合同;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投诉。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备有占有支配权。既然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相应的权利义务,则在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应有其诉讼地位,二者必须统一。业主委员会能否做原告受多种原因影响,我国目
    2023-03-01
    153人看过
  • 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
    一、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二、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如下: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2.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
    2023-06-26
    37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哪些人组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由5至1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组成。同时,业主委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等素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与住宅物业协商,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然后,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
    2024-01-05
    29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以下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具体如下:1.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其业主选举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2.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3.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4.公布候选人名单。5.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6.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7.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9.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2023-02-26
    153人看过
  • 准业主委员会“浮出水面”
    团结的名分和力量--准业主委员会浮出水面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业主体会到了团结就是力量的价值,不少购房人士自发聚集与开发商进行谈判,也有一些开发商自觉地组织购房人士开展活动,进行联谊,讨论楼盘开发、建设中的一些事宜。于是就出现了准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多由热心公益的人士组成,因此得到大家的欢迎与尊敬。但是也有一些情形下,他们的工作受到其他购房人的反对,认为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考虑一下,这些自发或自觉组织的准业主委员会,在法律上究竟有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其法律性质是什么样的。业主与否有本质差别应该说,这样的组织绝对不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一个主体,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组建应该遵循法律程序,得到法定多数业主的选举或认可。而且,业主委员会是基于业主对房屋所有权而产生的,就是说基于物权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仅对物业管理事宜负责,这实际上也是行使物权权能的表现。而所谓准业
    2023-06-08
    77人看过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附成立程序与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
    2023-05-05
    317人看过
  • 怎样解聘业主委员
    一、怎样解聘业主委员由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全部终止即为罢免整个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后,再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罢免投票。二、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
    2023-04-20
    7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补贴规定
    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有补助,但不享有工资。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因此没有固定补助标准。补助的发放需事先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愿意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他人无权干涉。业委会成员补助从哪里来业委会成员补助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担。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归集,业主委员会支付。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或者补助,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助具体措施,不同的小区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也可以采取误工补贴的方式按照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项付出的时间支付。《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
    2023-08-14
    13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未能召开业主大会,该怎么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原业委会成员是下届业委会当然成员吗?2004年6月,闵行一小区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居委会组织下成立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该业委会成员以为自己是当然的下届筹备组成员,既不去报名登记参加筹备组选举,又不理睬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甚至还把地区房地办告上法院,指责房地办违法行政。物业房产法专业律师曹燕贻:目前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中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这类事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这不是换届选举,上届业委会委员不能以当然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而是以普通业主的身份进行重新登记。近来有关上述问题的信访和诉讼在增多,业委会委员自以为
    2023-07-1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什么组成?它是怎样执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 业主委员会怎样终止委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决定后,终止其委员资格:(一)不履行委员职责;(二)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三)侵害业主共同利益;(四)不履行业主义务;(五)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六)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能履行职责;(七)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数多少依次递补。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
    • 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内容介绍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8
      1、需要与住宅区的房地产协商,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准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公室收到后,提出批准意见,准备组成立后通知公司,让公司向街道办公室报告所有业主的信息。3、准备小组开始制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然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业主。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