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8日,戚通过招聘考试,在某市**商场文具部任文员。双方签订了书面雇佣合同,合同规定“雇佣期为3年,包括1995年10月10日起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400元”。齐先生上任后,表现出色,受到周围销售人员的一致好评。1996年7月4日,**购物中心公开从该协会招募了50名女推销员。7月7日,该商场解雇了30名女售货员,理由是试用期不符合就业条件。齐先生收到了商场人事部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当天下午,齐某到商场询问,人事部门负责人出示了招聘女销售人员的条件,1995年10月,女销售人员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齐某身高仅162厘米,,这自然不符合本文的要求。但当时商场即将开业,他怕招不到合适的人员。齐在笔试和面试中除了身高以外,其他各方面都表现出色。商场决定招聘齐先生为销售员。但现在商城已经招到了足够的合格销售人员,应该解雇戚。戚反对并上诉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用人单位在受理案件后履行原劳动合同,仲裁庭对原合同及当时**购物中心的招聘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试用期为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相互理解和选择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来说,对于第一次改变职位或工种或重新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根据《劳动条例》确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本案中,被告和申诉人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长短,最多只能考虑6个月。齐实际工作了9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应认为戚的试用期已于4月10日到期,某市**商城在7月份以不符合劳动条件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同时发现商场招聘的女销售人员试用期后的工资为600元/月。申诉人同意免除被告的违约赔偿金。据此,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1)a市**商城与Qi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继续出差;(2)某城市的**商城补发齐的工资差额,共计600元,为期三个月。【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的约定以及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认定。中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说明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协商确定试用期,但是否约定试用期只能由双方协商,不得强制。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是一项可选条款。本条款的无效必然导致整个劳动合同的无效。在本案中,Qi与某市**商城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试用期,这本身并不一定会导致本案纠纷的发生。问题是,尽管齐和某城市的**商城就试用期达成了一致,但他们没有就试用期的长短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在合同出差期间没有发生争议,且未约定具体时间,则此问题不影响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将对试用期的长短产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此类争议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确认没有试用期,另一种是假定试用期为6个月。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不能因为试用期不明确而被判无效,因为这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推定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了9个月,超过了试用期。雇主以雇员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佣条件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不予支持。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达到保护齐的合法权益的目的。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寻求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吸取一些经验教训,使劳动合同合法有效。(1)试用期协议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存续。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强制执行。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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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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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争议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范围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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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主体变更会引起哪些原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1你人事做好操作,就不会断交的,责任在你。2落户本来就很难,加不加分无所谓。3累积司龄。4老板想多给钱,那就补偿。5与2相同,本来落户就很难。就在原来公司,也不是100%的能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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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之间公司分立劳动合同能否变更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3一、如何避免变更劳动合同纠纷 1、我国《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来进行。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条款的建议,同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 2、由于自然灾害或用人单位事故的发生,或者为了防止自然灾害和用人单位事故的发生,消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用人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到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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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引起劳动争议的原因主要有哪几种主要原因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