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10:47 156 人看过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文章
  • 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如何终止,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一、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如何终止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终止的方式非常多,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约定的条件达成后可以终止,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只有心智健全的自然人才能预见其行为的后果,并作出维护自己利益的判断和选择。因此,法律要求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具备与该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
    2023-04-19
    474人看过
  • 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是怎样的
    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一、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四)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一)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二)时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
    2023-07-29
    493人看过
  • 无效的民事行为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一、汽车买卖合同生效要件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
    2023-03-08
    438人看过
  • 探究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的区别
    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区别是:1、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2、法律事件具有客观性,不以自然灾害、战争等意志为转移;3、法律行为是主观的,人的意志可以干预,比如签订合同,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客观事实,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除。法律事实和法律事件怎么区分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为法律事实中的一类。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05
    365人看过
  •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含义有三个: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意思无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执行力规定,主要是指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2、违背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生效;但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例外情形:1、民事法律行为的部分无效情形——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有效;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是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1.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2.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
    2023-08-17
    279人看过
  • 事实与法律:区分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键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
    2023-07-22
    190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影响范围
    这段文字列举了七种情况,分别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无 效 类 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类型包括多种情形,其中一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这种情况下,该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应当依
    2023-09-12
    360人看过
  • 有效民事行为是不是都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民事行为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①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②表意人基于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③误解因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④行为后果造成了表意人较大的损失。(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系着眼于实施民事行为的结果,只注重对于客观因素的考察。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弥补从主观因素着眼确认民事行为的效力在适用上之不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为民事行为,并因此给该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2023-06-08
    122人看过
  • 如何区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实务中,同一件事实,究竟是应认定为期限,还是应为条件,须基于必成事实抑或偶成事实,在长期的司法实务和学说理论中,积淀了不少区分方法。1.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1)时期确定,到来不确定,为条件。例如俟60大寿送电视一台,60岁虽确定,但人之寿命不可测,是否能活到60岁不可知,具有偶发性。(2)时期不确定,到来也不确定,为条件。如司法考试通过之日,能否考得上,已属不确定,至于那一年考得上,则更加不确定,故显然属于条件。2.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1)时期确定,事实的发生也确定,如今年9月9日,是期限。(2)时期不确定,到来确定,为期限。例如临终时将物送给你,何时死虽难预料,但人必有一死,死期终会到来。
    2023-06-08
    175人看过
  • 民事律师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民事律师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怎样的(一)法律事实引起权利的得失变更(取得、变更、消灭)(需要区分的是好意施惠关系)而法律事实又是个很大的概念,因此需要进一步划分,而依其是否与人有关,可分为人的行为和人的行为以外的其他事实(自然事实)。(二)法律事实分为人的行为与自然事实人的行为有很多种,按照是否合法,可分为适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债务不履行、其他行为)。(三)人的行为分为适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四)适法行为分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五)表示行为分为意思表示行为(法律行为)与意思通知行为(通知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则是不用作出意思表示便可发生法律效果。其实,事实行为与准法律行为是很难区分的,一个是不管你有没有意思表示,当然发生法律效果,一个是不用作出意思表示便可发生法律效果。二、事实行为的定义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
    2023-05-06
    475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二)(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五)(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七)违反法律或者
    2023-04-12
    352人看过
  • 民法典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含义是: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
    2023-08-17
    468人看过
  • 无效合同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1、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一、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典中,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2023-03-01
    249人看过
  • 违背民事法律行为导致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
    违背民事法律行为导致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有: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等。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一)我国法律在收养关系上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没有经过县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二)无效收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1O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意愿;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收养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3-07-21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分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民事法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3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一、我国《》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
    • 法律撤销民事法律和无效民事法律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6、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7、经济
    • 无效民事行为法律效力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危害国家利益的,确实重大公平的,引起重大误解的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两年是实体权益,即使过了期限,也只是失去诉讼上的保护,实体并不消灭。除斥期间是程序上的,超过即失效。二者时间期限也不一样。
    • 举例说明法律无效与法律行为撤销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学习,自己琢磨。如果是办案子,与律师面谈。
    •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何撤销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