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中对于土地的调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0:21:21 494 人看过

对于企业资产的调查是收购方是否进行收购决策的重要依据,而土地已经取代机器设备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所以对于企业土地状况的调查是并购中的重要环节,并直接影响交易是否正常进行。经过大规模的土地制度的变革,中国建立起了城市和农村二元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的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制为主,而城市的土地制度则与香港的批租制相似,土地所有权为国有,私人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城市和农村并非地理意义上的区分,而是土地制度中特定的区分。在一些城市的城区内仍然保留有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在农村地区的工业区内,土地性质则是国有。根据用途的不同土地分成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宅基地等,而建设用地又根据功能的不同分成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根据权利人的不同,土地还分为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再根据土地获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成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政府通过这样一系列的分类对于不同的土地进行管理。不同种类的土地对于权利人主体、用途、转让限制、收益等都有不同的规定,并可以在经过一定程序后进行转化。对于土地的调查必须关注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合法性;土地目前用途的合法性;土地目前种类是否可以被投资者使用;以及土地将来进行种类转化的可能性。由于存在长时期的违规使用土地现象,土地的违法违规使用现象在中国较为常见,所以对于土地使用权合法性的调查必须相当谨慎。调查必须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的源头开始,包括政府征地;土地出让、划拨、租赁;土地转让;土地性质变更等等。需要指出的是,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现象仍然存在,许多出让方往往宣称目前土地违法使用的状态获得了政府的默许,或者相关的性质转变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对于此类承诺,收购方应当持必要的谨慎态度,因为即使不是出让方的故意隐瞒,由于土地问题的敏感性造成土地政策的变动会影响企业与地方政府间的默契,此类不确定的利益总是蕴含着相当的风险。还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采用的是房地分离的权利模式,即房屋和土地分别管理。尽管法律上规定房屋和土地必须同时转让,但是由于分别管理的存在,造成了事实上大量的房屋与土地的权利人不一致。目前国内正在采取房地合一管理,但是各地方推进程度不同,历史遗留的各种问题也仍然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外资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并购作为一种企业投资形式,越来越受重视,并购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也不可避免会遇到诸多风险,以致可能影响到并购方预设目标的达成,或给并购后的企业经营管理带来影响,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对评估目标公司相关风险的尽职调查为并购活动需面临的重要法律问题,它一般包括以下调查内容:1、目标公司的一般情况调查(1)公司的主体资格经由审查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公司章程、消防环保批文及其它所有必需的证照等资料,审查是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这是并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2)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目标公司原先之治理结构亦是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此涉及到并购后的组织整合,相关调查主要体现在:目标公司董事会成员背景之简介及其职位、职责范围、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薪酬及雇用合同等;过往三年之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成员及会议记录;过往三年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等等。(3)主要附属法律文件
    2023-06-09
    116人看过
  • 关于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
    1997年11月,《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就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等进行了调查研究。集体土地流转(交易)的现实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不断发展,其方式主要包括转包、出租、入股、出让和征用等。我们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政府应因势利导,加强管理规范,促使其健康良性发展,视而不见或一味采取堵的办法都是不合时宜的。一、集体土地的农用流转我省地少人多,且中低产地占80%以上,人均占有耕地仅1亩多一占,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就意昧着绝大多数农民很难单一地靠种田致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由于我省乡镇企业相对落后于沿海省份,自身吸纳离土不离乡劳力的能力有限,离土离乡的劳力(有的甚至是劳力带全家)外出务工、经商的较多,有的到沿海地区或地广人稀的地区去租种地、开发种养殖业或从事其
    2023-04-22
    101人看过
  • 对被购并方环境问题的调查内容有哪些
    1、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过去或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的内部报告。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根据联邦、州或当地政府环境部门或有关联邦、州、当地授权机构的规定所作的陈述或报告的复印件。3、针对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环境问题作出的通报、投诉、诉讼或其他相类似文件。相关法律知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条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追加相应数量的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并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
    2023-03-20
    83人看过
  • 该怎么进行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
    通过以下方面来进行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1、对目标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的调查;2、对目标公司资质和并购批准或授权的调查;3、对目标企业章程的调查;4、对目标企业各项财产权利的调查;5、对目标企业各种债务文件的调查;6、对目标企业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等。兼并收购的类型包括哪些?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isition)。兼并收购简称并购。根据并购的不同功能或根据并购涉及的产业组织特征,可以将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近年来,由于全球性的行业重组浪潮,结合我国各行业实际发展需要,加上我国国家政策及法律对横向重组的一定支持,行业横向并购的发展十分迅速。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上下游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因此,
    2023-08-02
    175人看过
  • 关于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
    中华民族从根本上来说是个农耕民族,即使在现代工业化进程的今天,土地依然是其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我国最早的一种土地制度是先秦的井田制(这个观点我有疑问,战国五霸时期就曾经对土地进行过改革,商鞅复爰,鲁国初税牟子产在郑国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这些都是小农经济产生的基础,最初产生的动机为了是增加国家的战争劳动力和国家收入)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家族公社发展迩来,进入等级社会后(商周时期)仍是一种村社共同体所有制形态.战国时期的授田制在各国得到普遍推行,私有土地逐步萌生,土地私有观念随之强化,秦始皇令黔首自实田土地私有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确立.秦汉时期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小农和大土地所有者之间不断转移.强制移民和假民公田、分田窃假、和强市贱买、国家扶植和诸子均分等,就是当时地权流通的基本渠道。在此过程中,军功地主和贵族官僚地主、世家地主和儒宗地主、商人地主和豪强地主相继崛起,大土地所有制得到迅速发展。
    2023-04-23
    59人看过
  • 关于公司兼并的尽职调查
    据对全球众多的兼并与收购案的统计,只有大约35%至40%的并购可以达到预定目标,也就是说有将近70%的并购交易是失败的。并购失败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则往往是购买方忽略了对被收购企业或目标公司进行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目标公司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等关键和基本信息的收集。尽职调查主要存在于公司上市、投融资及并购过程中,为购并方(投资方)提供决策的的事实依据。尽职调查一般存在于公司并购双方已达成并购意向但尚未完成并购行为之前的活动。在并购前,目标公司通常会对本公司的存续与经营的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并购方处于明显劣势地位,。通过实施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弥补并购方与出让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发现影响并购成功的致命缺陷,有效控制风险。并购牵扯范围涉及目标公司的方方面面。尽职调查是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关键依据,是确定成交价
    2023-06-05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关于并购进行资产调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1、目标公司资格和并购认可或认可的审查目标公司资格包括两个内容:(1)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主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目标公司合法生存的重大法律障碍等(2)一些特定行业的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特定资格证明或认证,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艺设备制造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资格。2、目标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的审查调查人员应详细调查和分析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
    • 关于企业收购与兼并中的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2
      关于企业收购兼并中的土地使用权 无论是资产收购还是企业兼并,在企业的购并活动中均会涉及到土地问题,而客观上由于我国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复杂且政策、规章作经常性的调整,而土地使用权取得又分为国有划拨、出让、批租等方式,若收购农村集体企业,还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等等,所以土地处置常常成为企业收购兼并中最棘手的难题之一。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第23条、24条规定,土地使用权
    • 如何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调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9
      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调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1、目标公司资质和并购批准或授权的审查; 2、目标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的审查; 3、目标企业章程的审查; 4、目标企业各项财产权利的审查; 5、目标企业各种债务文件的审查; 6、目标企业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7、目标企业现有人员情况的调查。
    • 并购中律师进行哪些尽职调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6
      针对不同的目标企业,所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一般需开展如下方面的工作: 1、对目标企业合法性的调查,即对目标企业设立、存续的合法性做出判断。 2、对目标企业发展过程历史沿革的调查,主要对目标企业的背景和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背景进行尽职调查。 3、对目标企业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情况调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查阅目标企业拥有或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的权属凭证、相关
    • 外资并购中土地出让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7
      你的情况涉及外资并购的问题,实际操作比直接设立外资企业更加复杂。你所要的合同应该就是股权转让协议,因为涉及债权债务承担,职工安置计划等情况,所以,这种合同没有通用的万能合同,要首先做好资产评估、审计工作,再根据实际情况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