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上泗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旅游纠纷,人人集团一纸诉状将港中旅国际(杭州)旅行社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就台湾游一趟行程,索赔21万余元。而人人集团这趟台湾游的旅游团费也不过21.2万元。正是这起维权纠纷揭开了旅游界“卖团”的内幕。
游客指责港中旅涉嫌卖团
台湾旅游,在浙江省旅游业界,是一个特例。
第一,它不开放自助旅游;第二,有资质承接台湾线路的旅行社少之又少。
面对出游热情高涨的市场,台湾游自然成了各家旅行社眼里的“香饽饽”。
从去年7月份台湾旅游开放以来,从最初的3家“垄断”,到现在也不过只是9家。资质问题,成为浙江省内旅行社的一道分水岭。
秀美的旅游景点图片
然而,为了分这杯羹,杭州旅游界暗流涌动,不少旅行社违规操作。
今年1月份,人人集团(下称“人人”)组织员工去了一趟台湾,但是去之后,“人人”对行程却颇为不满,感觉景点去少了,购物点去多了。一统计,最后发现少走的景点达到6个,增加的购物点有4个,另外,原本承诺的花莲到台北的火车票变成了一段火车加上一段汽车。
“景点在对面山腰上,导游指了一下,说自己腿不好去不了,我们要去得自己去。”“人人”负责人郭某说起这事是一肚子火。
“人人”向台湾相关部门提出了投诉,未果。随后,又将报名旅行社也即港中旅列为了被告,同时,“人人”提出,港中旅并无台湾游资质,实际组团的为另一有资质的大社,因此港中旅用不正当手法违规组团,涉嫌卖团行为。
台湾游大热催生业界“代理”
港中旅为何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仍然与“人人”签订出游协议?
在记者的询问下,港中旅承认,这是他们操作上的一个技术性错误。
“人人”是港中旅的老客户,为了替“人人”操作台湾游,港中旅联系了有资质的另一家社。但是“人人”并没有和组团社签订合同,而是要求和直接联系者也就是港中旅签订协议。
“如果当初合同是和组团社签,事情就会好办得多。”港中旅负责承接的业务负责人难掩懊丧之情。
中小旅行社将台湾游的客户接过来,卖给有资质的大社去操作,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多位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这样的行为早就已经成为业界的潜规则。
这背后的大环境,就是台湾游在浙江出游市场“一枝独秀”的地位。
去年7月份台湾旅游开放,第一批拥有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只有3家,分别为省中旅、省中青旅、市中旅。当时台湾旅游团费在人均1万元左右,但是团团爆满。业内人士透露,当时台湾团的利润可达一两千一个人头。
3家VS几十家,在几十家旅行社眼里,台湾旅游这就是一块肥肉,而且相当大。看着台湾游市场被3家大社瓜分,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就是“眼红,但是苦于没有资质。”
今年2月份,浙江省公布了第二批获得经营赴台游资格的6家旅行社,分别是杭州海外、浙江光大国旅、浙江中山国旅、浙江海峡国旅、浙江国际旅游、宁波浙仑海外旅行社。
但是“僧多粥少”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资源分配的不平衡,让所有没有分到羹的旅行社都有话要说。对此,旅行社们曾开会商议,考虑到每家旅行社都有自己的老客户,面对上门咨询“台湾游”产品的客户,业界达成了一项“共识”:中小旅行社收客后将其转包给有资质的组团社,而组团社也会适当抽取部分佣金返还给报名社。
“浙江各个地方的旅行社送过来的客户,我们能接的一般都会接。”一组团社负责人透露。
99.99%的团都是互为代理
“在目前的旅游市场上,可以说99.99%的团都是互为代理。”一业内人士透露。
“互为代理”是旅游业的专属名词,在目前的出境游市场,“互为代理”在杭州大大小小几十家旅行社中普遍存在,在个别线路组团未达出团人数的时候,旅行社都可能出现“收不满客”的现象,地接社通常会把这些零散团队合成一个团队组织参观游览,也就是常说的“拼团”。不过组团社一定会事前告知客人,在征得客人同意以后才发团队。官方提倡的互为代理制度下的转团利润大约在一两百元。
但是台湾游的市场存在其特殊性。因为“互为代理”只发生在已取得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之间,然而取得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至今不过区区9家,发生在有资质的组团社和无资质的报名社之间的交易谈何“互为代理”?因此,在台湾游的“代理”问题上,业界对此心照不宣的称谓,是“中介”,意为“我是介绍客户给有资质的大社做”。在台湾游的操作上,中小旅行社的主要业务就变成了“揽客”。
至于操作了“中介”业务的报名社的利益如何保障,一业内人士透露,组团社会给出一个“代理价”。报名社在“代理价”的基础上与客户约定最终成行的团费,而这其中的差价就产生了“中介”的利润空间。
随着台湾游价格的上扬或下降,“中介”的利润也随之走高走低。曾有中小旅行社的人透露,在台湾游推出之初,单子是一纸难求,“拿一张台湾游的单子给组团社每人头赚六七百元,我们自己还能留三四百。”不过随着台湾游价格的持续下降,好日子也慢慢少了起来,“中介”利润的分配“全凭两社互相之间的约定,现在一般只能一两百一个人头好赚,有的时候还存在友情赠送的案例。”
层层代理,旅游品质难以保证
一旦游客与无资质的报名社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等于是与中间商签订了合同,与组团社之间并无明确的法律关系。而这其中最容易引发的问题,就是一份是游客与“中介商”商定的协议,一份是组团社与地接的约定,出发地收客的旅行社、组团社与地接社可能跨越了省、市的范围,使得旅行条款的约定出现不契合,权责和监管问题也更加复杂。
那么,台湾游的品质如何保证?
一业内人士坦言,台湾游品质的下降早已有迹可循。这一点看组团价格就能看出来。半年多之前即台湾游开放之初,8日游的价格曾高达10500元左右;之后,一直在7000元-8000元之间徘徊。杭州到台北实现直航后,台湾游一度降温到6000元-7000元。春节期间,台湾环岛游价格又飙升至11500元。从2月中旬开始,台湾8日游的报价已经降到了5000元左右。而近期,台湾6日游的价格普遍维持在3600元左右。
“价格下降,除了机票价格直降外,台湾游的接待标准会有所不同,酒店住宿从原来‘5花(相当于大陆酒店的星级)+4花’的组合,变为以4花为主,就餐标准也有所下降。”
也有业内人士担心,一味低价并不是好事,一旦出现类似泰国游的“零团费”事件,将导致整个产业链的利润下降。“现在做一个台湾团,连5%的毛利都不到。”一旦利润空间被过度压缩,就势必在购物等环节上寻求更大的空间,今年8月期间,媒体就曾曝光台湾游2999元低价团要走9个购物点,最终令旅游品质付出相应的代价。
在今年5月1日正式执行的新旅游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此外,该条例对旅游中景点与购物点的名称、游览时间都要求具体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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