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43:18 168 人看过

改制,国有资产,企业,债务,法律,国有企业

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行业准则和标准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完善的有关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目前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最高法规,其他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往往具有明显的部门特征,不能全面调整和规范资产评估市场行为。因此,尽快制定一部完整系统的资产评估法律,就显得尤其重要和必要。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监管工作的力度

对于改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市场运作,增加产权交易市场透明度,最大限度地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企业改制的良性循环,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广大职工的利益。通过立法方面的完善,使企业改制获得完善、清晰的法律支持,规范政府的行为,淡化政府在企业改制中的行政管理色彩,使其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职能,由单一的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为企业改制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

(三)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出售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的出售国家有明文规定,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改制企业未经批准就擅自出售国有资产,这一行为不仅程序严重违法,而且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滋生腐败。对于此类违法现象,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撤销出售行为,责令有权出售部门,依照法律程序,重新出售国有资产;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尽快完善产权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介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发挥着价值判断、价值实现等重要作用,中介机构的资质、工作态度如何?能否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处理委托事务,直接决定着企业改制工作的方向和成败。实践中,很多中介机构为了讨好企业,能够争取到业务,不惜一切代价,公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弄虚作假,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为了避免产权交易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尽快完善产权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必要。

(五)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及时高质地审理好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各类纠纷

在国企改制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诸如产权、债权纠纷等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问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专门审判机关,要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党政工作难点、妥善审理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破产案件及改组、兼并、租赁、转让案件,充分发挥经济审判的重要职能,切实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稳妥推进企业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及立法方面的滞后,导致在适用法律和对法条的理解上,仍有不明确的地方,应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补充,主要表现在:

1.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问题

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未经债权人同意,擅自改变债务承担主体的情况尤其突出。规定实行后,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但在审判实践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在出售国有企业中,该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未经债权人同意,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的,该如何处理?

《规定》第6条、第12条、第24条等,分别规定了应承担原企业债务的主体。但均未涉及由原国有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债权债务的情况。在实践中,该转移的债务经债权人认可,而且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确认该债权债务的转移有效。债权人对该债务转移不予认可的,有关法律的规定不明确。

(2)在出售国有企业中,当地政府向买受人承诺由政府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应如何处理?

2.国有企业改制后,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该如何履行

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对原企业的改组、改造、分立、出售、兼并的规定,均未涉及原企业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应如何履行,因此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就存在着理解不统一,从而导致适用结果大相径庭的情况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法律运行的效果,破坏了法律应有的权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3、进一步规范改制方案的制订和审批。各主管部门应当对改制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深入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咨询机构提出咨询、论证意见。改制方案须履行审批程序,其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应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职工安置方案应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改制方案未经审批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4、进一步规范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应按要求全面进行财产清查,产权关系不清的应按规定进行产权界定。各主管部门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不得委托同一中介机构进行,不得按系统、按行业整体招标确定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果应在评估报告报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前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企业审计和评估报告的审查
    2023-02-15
    58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及对策
    当前,企业在改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这些问题解决的彻底与否是事关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1.强制入股。在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的经营者及其主管部门以简单粗暴的命令方式,强制职工入股,否则就以降低劳动报酬、停发工资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甚至开除、辞退处理。据某调查,在已进行股份制改造的13户企业中有11应存在强制入股拓现象形字。2.违法裁减人员。改制后许多企业大幅度裁减人员,既未按国家规定的经济裁员办法来裁员,又没有给予被裁减人员以合理的经济补偿,造成部分职工生活困难。还有一些企业一边裁减人员,一边从其他地方招收职工。更有甚者,企业对国家严令禁止裁减的人员也强行裁减。某市的改制企业三分之一以上有违法裁减人员的情况存在,某机械厂510名职工被违法裁减140名,其中包括多名因工负伤的职工。3.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改制后用人单位主体未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继
    2023-06-05
    434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的思想政治工作
    企业改制后员工思想变化的新特点和出现的新情况,要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造出行之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赢。做好改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努力在做深上不断创新。做深就是要将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深入人的思想。企业在组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时,要将党的方针政策、理想信念、企业精神、市场经济观念等方向性、导向性内容作为活动主题融入或植入活动之中,力求精神激励与实物奖励并重、形式与内容兼顾,将过去单向教育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改变为以互动型、参与型为主,提高员工参与的荣誉感和重视度,使员工乐于参加、主动参加、积极参加,让员工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受到熏陶。同时,企业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将企业文化建设中导向性、倡导性的企业理念、价值观、行为规范等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互相
    2023-06-09
    485人看过
  • 垣曲力抓改制企业工会工作
    为使改制企业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今年年初以来,垣曲县总工会采取三项措施,全力做好改制企业的工会工作。垣曲县有改制企业72家,目前已完成改制60家。为做好改制企业的工会工作,垣曲县总工会抓源头维护,严格实行职代会制度,坚持做到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经职代会通过,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抓关爱帮扶,将“两节”送温暖资金、帮扶资金向改制企业倾斜,把工会温暖的阳光洒在改制企业的困难职工身上;抓工会组织无缝隙“接轨”,在重组企业做到工会组织与行政机构同时组建、同时开展工作,确保工会工作不出空当。
    2023-06-08
    284人看过
  • 街道审查企业改制内容规范
    企业改制工作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道办应成立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挂帅,主管经济的副主任和纪检、组织、劳动、财政、审计、法律服务中心和投资管理公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参与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企业改制总体方案的制订,审定每个企业的改制方案;组织企业的财务审计和产权界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并对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负责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与资产损失的核销;管理企业改制专项资金;做好企业员工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主要负责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对企业的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核销、产权转让、改制方案等进行备案;并对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报告、产权转让合同审查后进行备案。一、改制工作程序企业的改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改制工作程序的要求,分阶段逐步实施。(一)改制立项由企业提出改制立项申请,
    2023-03-30
    365人看过
  • 事业单位企业改制所需做的工作
    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1、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2、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3、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4、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3-05-01
    360人看过
  • 企业改制重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企业改制重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指引下,省属国有企业正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制工作正在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公司范围全面深入地向前推进。改革改制是落实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企业应对新的市场挑战的必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管理机制滞后市场要求,蓬勃发展的民营建筑企业以自身体制、机制以及个人持股、股息加红利等长效激励机制方面的优势在竞争中异军突起,国有建筑企业与他们的竞争优势越来越不明显。我们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久保持优势,就必须从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许多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改制使企业的活力得到了增加,开拓市场的资金实力和获利能力也得到了增强。形势逼人,时不我待。如果我们仍然在传统体制的束缚下,徘徊不前,浙一水
    2023-06-06
    366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
    1.范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对于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2.存在问题:(1)一股独大。股东会一人控制,中、小股东权利无法实现。(2)董事长一言堂。内部人控制。(3)监事会形同虚设。(4)经营者的激励机制薄弱。(5)关联人士从不回避。(6)两个关系理不清(党委会和董事会搞不清,董事会和经理层搞不清)。3.规范的措施:(1)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财务负责人。发展趋势增加营销负责人。(2)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规则。即: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工作准则、工作条例。(3)公司高管人员的选聘程序合法化。对高管人员的任职考察做在选聘之前;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也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主席)由监事会推举;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要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股东会人
    2023-08-17
    314人看过
  • 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1)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2)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
    2023-04-24
    445人看过
  • 企业如何改制?企业改制规定有哪些?
    拟定方案:1、由企业向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提出改制申请,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作出同意改制批复。2、改制企业组成由企业党组织、经营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专班,拟定改制方案(可与审计、资产评估同时进行,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调整)。3、企业改制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核。4、资产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由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组织审查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5、资产规模较大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见武汉市改制企业名单)改制,经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方案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其中大型企业改制应报市国资委同意。
    2023-06-01
    491人看过
  • 企业改制职工最新规定
    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改制时,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要求公开。还要合理制定和通过对职工的安置方案。职工社保补缴最新规定职工社保补缴最新规定如下;1.补缴标准:社保费用的补缴需要以上年参保地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标准,补缴其中的20%。补缴社保不像正常缴纳社保一样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缴费基数,社保补缴的缴费基数是有严格要求的:2.补缴年龄:补缴社保需要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完成,超过缴费年龄还没有交满社保的,需向单位提交超龄人员补缴社保的申请,再由单位递交补缴材料;按要求完成缴费之后便可以算作社保缴费完成,在退休后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
    2023-08-05
    399人看过
  •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中破产逃债及防范对策分析
    破产,企业,债权人,逃债,债务人,申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中破产逃债及防范对策分析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竞争机制的体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各种原因严重亏损,在竞争中失去生存能力,因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制订相关的破产法及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本意是通过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依法清理、处分,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目前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有部分企业以破产为借口,钻我国破产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漏洞,损害国家、集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不仅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与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企业利用破产逃债的方式有很多种,本文主要针对企业在改制重组中的破产逃债问题产生的原因、方式及预防对策作如下剖析。一、破产逃债行为存在的原
    2023-06-09
    365人看过
  • 防范国企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明显增多,因而研究防治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措施也刻不容缓。(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改制程序一是建立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制定明确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值增值的责任规定,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制定分层级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机关到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建立健全对责任主体追究相应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具体规范和追究责任的程序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中介机构、主管机构三方的权限、行为。三是建立政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制度,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明确改组转制的程序以及上级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能否参股下级转制公司等问题,并对转制企业资产重组、
    2023-06-09
    232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工作程序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作程序如下:1、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权人或资产所有人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2、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3、填报企业名称申请书,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4、申请评估立项,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5、上报有关材料;6、审批机构审批;7、办理设立登记各项手续。一、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主要程序如下:①完善改制方案。拟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改制企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持股会议。②改制企业保留国有股权的或需进行国有产权转让的。其股权设置方案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应先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③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企业改制方案征得全体发起人同意之后,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并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代理设立公司的
    2023-04-03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企业改制对安置工伤职工的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2
      对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1—4级)的职工,按现行政策规定安置。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6级)的企业职工(不含破产企业,破产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解除劳动关系,其伤残抚恤金从原企业的净资产或有效资产中扣除,交改制后的企业经营,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发放到法定退休年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的,经本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发给一次性安置费的同时,另行增加伤残就业补助金。
    • 企业改制对退伍军人职工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企业改制后原企业职工的身份不变吗?企业改制后的职工如何安排工作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赵律师可能不在。 企业改制,不可能是假的,实际上按照国家的相关改制政策,职工得到一定补偿后,置换身份,与以前的单位不存在关系了,而是以一个重新和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年的劳动合同是你和改制后的单位签订的,与现单位建议劳动关系。现单位和一私企合资,法人的身份并没有发生变更。一定要清楚的认识你是在合资历企业上班,还是在私企上班。如果在合资企业上班,身份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在合资企业一班,到期后,要和
    • 企业改制合同工怎样工作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这表明,法律规定当企业资产转移时,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若达不成协议,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政策规定企业的改制重组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改制重组方式 (一)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当前,大部分企业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