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措施可有效规范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56:23 339 人看过

一、启动罚金刑执行程序的方式、行使执行权的主体不统一,强制执行的措施不具体、不明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被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这一规定明确了行使罚金刑执行权的是人民法院,罪犯逾期未按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缴纳罚金的,由人民法院自动启动执行程序强制缴纳。但人民法院如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中可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执行的有关规定程序、措施?由人民法院的哪个机构执行,是刑事审判庭直接执行还是交由专一的执行机构办理?诸如上述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具体的规定,这就使得各地法院的做法不尽统一,一定程度影响了罚金刑案件的执行。

二、罚金刑的执行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大多数罚金刑案件要么未启动执行程序,要么启动执行程序后因种种原因虎头蛇尾,不见结果。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启动执行程序的执行机构,大多数法院将此类案件交由作出判决的刑事审判庭自行处理,而刑事审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判,有重审理、轻执行的思想,所以能执行的则执行,不能执行的或执行难度较大的,往往成了空判白罚。

三、执行卷宗档案不规范。

由于缺乏规范统一的机制,罚金刑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未建立执行卷宗档案,有的甚至连执行笔录都没有,执行工作过程也无据可查,特别是对需要恢复执行的,无法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四、罚金的收缴工作管理不尽规范。

依照法律规定,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但上缴国库之前罚金如何管理规定不够明确,容易造成违规收取现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书、调解书,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1.人民法院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的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财产,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
    2023-06-11
    215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物的范围有何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42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60条的规定,个人所扶养家属是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的规定,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和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同时规定,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2023-06-07
    265人看过
  • 强制拆迁有哪些防范措施
    实施强制拆迁应注意什么?一般来说,实施强制拆迁应考虑以下因素:1。拆迁人员应依法办理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拆迁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一)补偿安置协议和裁定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二)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3。经过多次劝说,思想政治工作仍不能奏效。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周转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押金,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利。6。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进行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仍在拆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这是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目的是保证证明被拆迁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因拆迁等原因而被毁灭。一旦事后发生纠纷,可以及时查询。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组织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户数多、难度大,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协助实施。
    2023-05-31
    427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有:1、拘传;2、训诫;3、拘留;4、罚款等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民事执行拍卖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
    2023-07-14
    26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中都包含哪些具体措施
    依据相关规定,强制执行措施有:1、扣押。2、冻结。3、划拨。4、变价的财产。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3-06-13
    28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一、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措施,如果不执行的,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
    2023-06-15
    320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规定
    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①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如身份证、与被申请人的关系、住所等;②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写明是何时被刑事拘留和具体羁押在哪个看守所;③申请事项,即取保候审;④申请的事实与理由,家属申请取保的话,最好可以提供一名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直系亲属作为保证人。在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时候,应使用规范用语。
    2023-03-13
    10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执行中要遵守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一、行政处罚告知义务内容1、告知执法身份。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应首先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证件、按规定穿制式服装、佩带执法标志、使用专用执法工具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他人之前,要出示相应证件。2、
    2023-06-20
    56人看过
  • 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一、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海关自行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可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方式。间接强制措施是指海关不直接采取措施使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而是通过其他间接手段和措施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按日加处罚款数额3%的罚款”就是间接强制措施的一种,本案中,某海关在鼎新公司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时首先采取了这种措施。间接强制措施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执行罚”,是指海关为促使被处罚的当事人尽快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而采取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方法。该措施
    2023-04-16
    46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范畴吗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也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类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并列两个概念不能等同。扣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扣留与扣押,都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嫌疑人的财物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
    2023-08-06
    453人看过
  •  执行强制措施需要哪些材料?
    这段内容主要讲述的是申请执行所需文件的几个方面,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以及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这些文件是申请执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能够为申请执行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证据,同时也能够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申请执行所需文件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则需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以及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申 请 执 行 申 请 书 怎 么 写 ?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书面表达方式,对于个人或组织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常见的申请书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申请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其中,标题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正文部
    2023-10-02
    49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快速强力实施的方法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措施快速强力实施的方法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需要迅速且有力,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权益。具体的执行措施包括:1.拘留、罚款: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要求被执行人主动申报其财产状况,以便执行法院了解其财产情况,为后续的执行工作提供依据。3.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在必要时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或划拨。4.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对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执行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扣留或提取,以满足申请人的债权。5.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在必要时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6.搜查: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执行法院可以进行搜查,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或相关证据
    2024-03-17
    35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有哪一些执行措施
    常见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4-05-21
    171人看过
  • 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一、驳回执行申请的法条驳回执行申请的法条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二百三十八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具体规则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
    2023-06-06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有效的行政合同可以执行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合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应当在申请前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
    • 哪些物品不属于强制执行措施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 公安机关可执行哪些强制措施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3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
    • 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措施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23
      即时行政强制是指在行政主体面临紧急情况时,虽无暇发布命令,或虽有发布命令的余暇,但发布命令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为了形成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可以不经相对人同意,对其人身自由和财产实施强制的行政处理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即时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下位概念,两者具有特殊与一般的关系。采取即时行政强制的前提是各种紧急性情况的发生,这与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相区别。 在情况紧急时,即时
    • 行政措施的强制执行有哪些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3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代执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