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签订除了具备双方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外,还需注意:
(一)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
(二)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
(四)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
(五)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三)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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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劳动合同, 就必须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4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