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职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7:38:16 133 人看过

一、劳动者在职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职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作为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依法给予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经济损失的赔偿,其他方面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职劳动者辞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劳动者不利的“案底”。

2、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劳动者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劳动者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而劳动者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自己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3、进行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劳动者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劳动者的人来了之后,劳动者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4、办理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劳动者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劳动者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劳动者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5、开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

6、储存工作档案

在辞职前,劳动者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劳动者本人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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