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出借资金的民事主体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29 19:48:16 70 人看过

一、以他人名义出借资金的民事主体如何确定

若借贷协议的签署者是出借方与名义借款人,但实际资金却是被第三方所利用,那么根据合同相关性的基本原则,名义上的借款人仍然可以视作该份借款协议的主要当事人,因此其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若名义借款人主动向出借人透露了资金的真正使用者,并且各方在这一过程中所表达的真实意图仅仅是借助名义借款人的名义进行借贷,而实质上名义借款人并未直接参与到借款关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同时也没有从借款活动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那么我们就应该将实际使用资金的第三方视为实际借款人,并要求其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以他人名义贷款的算不算诈骗行为

算。以他人名义贷款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冒名顶替贷款意味着使用他人的姓名,或者编造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和其他贷款资料等理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通过贷款审批去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贷款金额,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贷款诈骗罪,最低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涉及金额特大,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长可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处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以他人名义出借资金的民事主体如何确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n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民事义务类型有哪些
    一、民事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民事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二、民事义务类型有哪些民事义务依不同标准可划分为各种类型。(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以义务产生的原因分,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由民法规范规定的义务,如对物权的不作为义务、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等。约定义务是按当事人意思确定的义务,如合同义务等,约定义务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界限,否则法律不予承认。(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以行为方式为标准,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以作为的方式履行的义务为积极义务,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义务为消极义务。(3)基本义务与附
    2023-04-18
    207人看过
  • 以他人名义借款给债务人如何起诉
    律师解答:名义借款人可以起诉实际借款人。名义借款人可以起诉实际借款人。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借款时需要审核借款人的信誉情况,财产状况,是否是名义借款人,避免虚名借款的风险和造成借款无法追回的损失。另外,还需要留存借条、借款合同等相关借款凭证,保留好与借款人之间沟通的微信、电话、邮件等等记录,以及转账凭证,避免后期维权困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16
    301人看过
  • 假托他人名义借钱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借贷事实
    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借款为条件。位了避免争议的发生,最好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保留好证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别人欠我的材料款欠条要怎么写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欠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欠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欠条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欠条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一份有效的借条应当在借条上说明以下内容:1、借条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居住地址,不
    2023-03-12
    351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主体资格的确定
    1、涉外企业中的隐名股东问题若公司在工商登记中是涉外企业,则隐名股东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因为,第一,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外企业的股东变更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生效;第二,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5日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及其股权份额应当根据有关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证书记载的股东名称及股权份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记载的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其在该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地位和股权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由此不难发现立法者和司法者的一致意见是对涉外企业的股东身份确认必须经过严格
    2023-04-16
    307人看过
  • 如何以他人名义处理纠纷
    为了亲戚,曹先生给了赵女士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并得到了3.2万元的返还。由于房屋登记在曹先生名下,赵女士的过户请求被驳回。结果,亲戚之间打起了官司。日前,根据赵女士进一步同意支付1.5万元,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先生以赵女士一家三口的名义协助办理争议房屋产权变更登记。2002年7月,闵行区赵女士、曹先生两个村因征地,恰巧搬迁。按照政策,曹先生可以拿到两套经济适用房。不过,由于缺钱又有房可住,曹先生诚恳地将其中一套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待遇交给了亲戚赵女士。当然,赵女士不会“白领”,同意以3.2万元作为回报接受这一经济适用房待遇。由于双方关系密切,他们当时没有留下一纸半。就此,赵女士以曹先生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以35万余元的价格在闵行区广南路购买了一套住房。之后,在一切都解决的前提下,赵女士于2005年6月拿到了房子,交了维修基金,然后装修,从此一直住在那里。
    2023-05-02
    127人看过
  • 受偿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本篇文章主要讨论存款保险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破产财产受偿主体的资格问题。1、中国人民银行。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对问题金融机构进行救助是其职能而非义务,从这个角度讲,央行只是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而绝不能成为问题金融机构的最后埋单人,理由有三:(1)最后贷款的性质决定了最后贷款必须偿还。中央银行为问题金融机构提供的最后贷款只是一种为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发生而提供的暂时性救助,并不是无偿为问题金融机构注入资金。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最终化解危机而“复活”,还是最后资不抵债而被清算破产,中央银行提供的最后贷款都必须偿还。(2)偿还最后贷款是克服最后贷款人负效应的需要。最后贷款人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强公众信心、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弱化市场约束、破坏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等负效应。(3)偿还最后贷款是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金融机构的股东是金融机构最大的受益者,经营过程中存
    2023-06-11
    60人看过
  • 民事主体的定义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以成为民事主体的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包括哪些人?我国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此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均是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情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民法中的法人以有限责任为根本特征,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典》中,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主体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了自然人以及
    2023-07-04
    306人看过
  • 两个出借人以一个人的名义出借可以吗
    当然能够。但是要注意,肯定要有书面的委托合同,留下身份信息等,以防备可能的风险。能够委托律师帮助设计委托合同。必要时做个证明也能够。一、该怎么办?拖欠货款?大家如果遇到客户拖欠货款,多次催收后客户仍然拖延付款,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通过起诉进行解决,也就是普通百姓说的打官司。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所以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第一、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单等债权凭证,这些是直接证据。第二、如果没有这些直接证据,就需要有合同、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这些单据一定要有对方的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第三、此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也都应当注意保存。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庭调查。其次,还要注意收集对方的财产状况。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如
    2023-03-17
    351人看过
  • 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及具体主体
    本法第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及具体主体。本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本法律。政府采购行为包括政府采购的管理行为和执行行为,二者都是本法规范内容。要规范执行行为,首先要明确各执行主体,以便根据不同主体的行为特征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各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定义,二是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具体构成。按照本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本法所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一个具体的采购项目从准备采购到履行合同完毕整个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事后相关活动,包括管理活动、组织实施活动、纠纷处理活动、复议活动、诉讼活动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具体包括采购人、供应
    2023-04-24
    207人看过
  • 如何确定雇主的民事责任
    “从事就业活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雇员根据雇主的指示、指示、授权或监督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行事;2。辅助行为,以完成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3;3。为雇主利益的合理行为(或越权行为),应客观合理;4。员工得到报酬。将第三种行为纳入职工就业活动,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使其更容易得到补偿。此外,有人认为,员工越职、擅自委托、违反禁令、借机等行为不属于职责范围。笔者认为,这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分析。劳动者的就业行为直接给用人单位创造经济或者其他物质利益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在一个公园的危险游戏项目中,经理明确警告他的员工,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进入。但其员工为增加收入,擅自向未成年人售票,造成伤害的,应由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在本案中,虽然雇员违反了公园管理禁令,并明知是违法的,但雇主并没有免除责任,因为雇员的行为是为了雇主的利益。再如:在就业活动中,员工履行职责,为自己谋取私利
    2023-05-31
    434人看过
  • 写借条用他人名义诈骗如何判刑
    一、写借条用他人名义诈骗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
    2023-06-16
    280人看过
  • 对于老年人来说,赡养义务的主体如何确定
    赡养老年人的主体应为老年人的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较多的,成年子女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赡养义务,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自行确定自己的赡养人。对于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供养,当然老年人也可以与基层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从而确保自身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一、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
    2023-03-29
    233人看过
  • 村集体如何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售农民的土地
    如何以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售农民土地,是一种违法行为。农民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没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违法出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恢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有土地,没收违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在违法占
    2023-05-31
    138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规定出借人何时可以主张债权
    根据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适用20年的最长期限,即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自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期间出借人主张债权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从最后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出借人如何追索利息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借款人逾期未还,或者不定期借款经催告后不还的,出借人要求逾期利息或者催告后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不予保护。4、双方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参照约定的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主
    2023-07-15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以他人名义投资成立,如何认定为。名义上的投资人是他姐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1、他姐姐自己承认。2、出资款直接由你丈夫账户打到公司账户。难度系数太高了
    • 民事实务,借他人名义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要看他是以公司的名义还是他自己的名义借款
    • 老人赡养义务的主体如何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7
      赡养老年人的主体应为老年人的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较多的,成年子女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赡养义务,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自行确定自己的赡养人。 对于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供养,当然老年人也可以与基层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从而确保自身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 如何认定假托他人名义借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
      1、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借款为条件。位了避免争议的发生,最好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保留好证据。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以他人名义借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1
      请问你当初是以自己的名义替他借钱还是以他的名义,你说的是谁的支付宝花呗和借呗被他套现了几千块,请问大致借了多少?(白天来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