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规定,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本村居住的,且没有拿到新的承包土地,那么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其依法享有。所以说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本村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地坐落地址:,出租地面积共计亩(国际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土地租赁费用按年支付,每年的月日之前,付清下一年的年租赁费。按每平方元计算租赁费。
第四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土地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土地、青苗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归乙方负责处理,但善后协调或涉及赔偿等相关事宜一律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及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水电费用生产性费用除外);国家对农村土地相关政策性的补偿由甲方享有。
3、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接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并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
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5、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约定,享有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因同甲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上的水、电的费用。
5、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等由乙方与甲方协商,限时自行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物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限所缴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费一律不退。
第九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市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附:群众签字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上述文章中已经将表格样本明示出来,可以使用以上合同来进行签署,但是一定要把签署双方身份及租赁价格和租赁土地和违约的相关情况写清楚,以免出现日后双方一些权利上面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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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7农村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实践中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确实存在很多困难。由于其代表利益的狭隘性,以及易受行政机关的控制,因而对农民集体利益的损害较为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症结主要在于,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民集体缺乏实现其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