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墙起皮承担人没及时告知房主有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4 04:33:28 357 人看过

一、租房期间墙起皮承担人没及时告知房主有责任吗

公租房的墙壁出现起皮及脱落现象时,通常情况下,其责任应归咎于出租方。

作为出租方,他们有义务定期对房屋进行全面检修与养护,以确保墙体的持久完整。

若墙体破损是由于租户不适当的使用,亦或是人为破坏所引发的,那么这部分责任便应由租户来承担。

因此,当您遭遇类似困境时,请先详细了解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

如果证实为租户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不当操作所致,则责无旁贷地要求租户进行相应的赔付与修缮工作;反之,若问题源于出租方未能履行其维修职责,那么无疑要由出租方来承担修理之责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房没签合同提前退租能退钱吗

尊敬的读者,如果您交纳给了房东租金之后,却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是无法向房东提出退还已支付款项请求的。

尽管你们没有签署书面的租赁协议,但如果有口头承诺并且已经缴纳了租金这一事实存在的话,那么我们也把它视作是双方租赁关系的客观存在,因此,倘若您在此刻改变主意,决定不再续租,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这一租赁协议,您作为违约的一方,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原先商定的租赁协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或是其所履行的程度无法达到双方事先的约定要求时,他们都应该自觉承担起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采取有效的补偿和改正措施,以及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全面跟进和有效弥补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n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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