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契约要具备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9:34:02 119 人看过

房屋买卖契约应包括的内容有:买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以下事项:

1、房屋的基本状况;

2、房屋的销售方式

3、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5、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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