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财产上多个抵押权的效力顺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8:01:19 303 人看过

抵押权顺序也叫抵押权的次序,是指同一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就只能在先顺序。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得到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例如,A、B、C三人对于张某房屋都享有抵押权,但是A和B处于同一顺序,C处于次一顺序,那么房屋变卖或拍卖之后得到的价款,必须先付给A和B,C只能在A和B受偿之后的余额中进行受偿;而A和B之间,要按照各自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张某欠A是lO万元,欠B是5万元,那么A和B就按照2:1的比例对房屋的价款各自受偿。

一、超级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16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动产抵押权、所有权保留交易中出卖人的所有权、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的所有权都奉行登记对抗主义,且竞存的动产担保权之间依登记先后确定其优先顺位。如债权人在债务人的所有未来财产上已设定浮动抵押权并已办理登记,则该浮动抵押权即具有优先于后设立的动产担保权的效力。此时,该浮动抵押权已经事实上形成了对其后信用提供者的垄断性权利,甚至构成对债务人经营活动的过度控制。如债务人就这些未来财产的购置寻求新的融资之时,信用提供者即使在这些财产上设立动产抵押权或保留所有权,因这些权利的登记劣后于在先浮动抵押权的登记而只能屈居第二顺位,如此这些新信用提供者提供购买价金融资的积极性将大为降低。因此,在承认未来财产之上的动产担保权依登记时间而确定其优先顺位的情形之下,为防止所有的新增财产自动“流入”已设定的动产担保权,促进为担保人(债务人)购置资产提供新的信贷支持,拓宽再融资渠道,有必要确认PMSI的超优先顺位。

二、PMSI的条件

1、抵押物的范围仅限于动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396条的规定,抵押物的范围包括一切动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2、PMSI所担保的主债权仅限于抵押物的价款。一般的动产抵押担保并未对主债权进行限定,但PMSI所担保的主债权必须是抵押物的价款。例如,甲向B银行申请贷款100万用于支付购买一台生产设备,并将该设备抵押给B银行,此时设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即为抵押物的价款。而如果甲向B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将一台生产设备抵押给B银行,甲将该100万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则此时设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并非抵押物的价款。因为PMSI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融资,从而促进债务人获得购置所需资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3、担保权人应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这是PSMI取得超优先顺位的程序要件,目的在于便于出卖人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而不用待PMSI担保权人登记再交付,从而促进动产的有效流通。如果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后办理抵押登记的,该动产担保权人就不构成PMSI,从而无法取得PMSI的超级优先顺位。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担保权的丧失,根据民法典第403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的规定,该担保权仍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并具有对抗无担保债权人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怎样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怎样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当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在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中的受偿次序。这一顺序的确定,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将按照以下顺序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这意味着,先登记的抵押权人在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即使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在时间上早于已登记的抵押权人,但由于未办理登记手续,其抵押权将劣后于已登记的抵押权。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在多个抵押权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各抵押权人将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共同分配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二、抵押合同生效的顺序抵押合同的生效顺序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密切相关。根据抵押合同的生效情况,我们可以将其分为
    2024-07-23
    438人看过
  • 多个已登记抵押权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一定顺序清偿。如果抵押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抵押权实现方式(一)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二)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
    2023-02-22
    332人看过
  • 多个房产抵押的顺序有何规定
    关于多重房地产抵押权顺位的规定如下: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权益应优先于尚未登记的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则应根据其办理顺序排列,若登记时间相同,将按照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份额予以分配;对于未进行过登记的抵押权,应当依据债权比例公平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4-07-24
    332人看过
  • 数个抵押权在同一房产上,应如何确定实现顺序
    若同一不动产已分别为若干债权人设定抵押时,则需按照以下法规,从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所产生的价款中,依序进行资产之清理与偿还:首先,抵押权经过法定登记程序,则应按照其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来调整清偿顺序;其次,已登记之抵押权可优先于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最后,若抵押权并未进行法定登记,则需按照各位债权人所拥有债权额的比例,公平清偿给各债权人。此外,对于其他类似性质,但已有法律允许进行登记的担保物权,也需要参照并应用上述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原则。《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4-08-06
    359人看过
  • 同一个住宅按什么顺序实现抵押权
    同一房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本规定。一、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7、普通破产债权。二、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同一
    2023-06-24
    358人看过
  • 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补偿金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
    2023-03-12
    286人看过
  •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
    一、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顺序: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进行抵押贷款的时候,一般是会涉及到担保物的问题。二、同类担保物权的并存同类担保物权并存的情形,主要有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并存、质权与质权的并存、留置权与留置权的并存。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并存的类型及其效力抵押权并存的情况,按照抵押物的价值与担保债权价值的大小,可分为“余额抵押”和“重复抵押”。1、余额抵押,抵押人在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情况下就其价值余额部分再设定另一抵押,这就是余额抵押。对此,各国理论上及立法上均一致认可。这是因为,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排他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抵押权,它只是指不能出现相冲突的抵押权。事实上,抵押人就某项动产设定抵押后,其作为所有人继续占有该
    2023-05-20
    431人看过
  • 同一财产上存在质权和抵押权时,如何确定优先顺序?
    1.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质权优先于抵押权。3.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成立,故抵押权优先于质权。质权与抵押权的相同的点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2023-07-07
    391人看过
  •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一、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同一个房产的数个抵押权,按照哪些顺序实现房产属于不动产,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因此,房产存在数个抵押权时的清偿顺序是:(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
    2024-01-23
    305人看过
  •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但是,当抵押物及其从犯分别为两人以上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小于从犯的效力。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一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行为。债务人或者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物称为抵押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因此权利称为抵押权。抵押物是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使用的财产,也称为原抵押。抵押登记应当载明抵押物,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物的状况。抵押物不仅是具有抵押权的财产,而且是抵押权的效力。在交易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犯随委托人的转移而转移。因为抵押权是改变价款的权利,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必须改变抵押物的价款。因此,抵押物的抵押物在抵押权效力的范围内,抵押权人必须改变抵押权成立时存在的抵押物的价格,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这一规则不是强制性的,但有下列例外:一是当事人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能达到从犯的,抵押权的效力不能达到从犯;二是他人在抵押权实现前
    2023-05-08
    313人看过
  • 担保和抵押在法律上的顺序是怎样的
    依据中国相关法令,若被保证的债权采用既有物质担保亦有人保的形式,当债务人未能履约完毕在未来时限内的债务,或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强制执行担保物权的事项时,债权人应严格依照约定来实现其债权;若未曾有过书面约定或者约定内容含糊不清,而债务人自行提交通货担保,债权人应当首先通过对该货物进行强制执行来实现已有的债权;同样,若第三方自愿为债权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直接通过对物进行强制执行来实现其债权,也可要求保证人负担起保证责任。待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承担责任之后,获得权利后得以向债务人进行追索。因此,具体的还债顺序如下:1、若是该抵押物品为债务人自身所提供,将采取优先执行该抵押品的方式来偿还欠款;2、反之,如该抵押品为第三人自愿提供,无论任意执行抵押品还是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都是合法合理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2024-08-08
    124人看过
  • 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的效力
    一、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无效。《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二、抵押权无效如何解决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如果抵押合
    2023-05-06
    207人看过
  • 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时的清偿顺序
    (1)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2)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一、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
    2023-02-26
    371人看过
  • 同一财物上的多重抵押
    在经济交往中财物的所有人可能将自己的同一件财产为多笔交易设定抵押,这样在同一物上就会产生多个抵押权利。同一财物的多重抵押有时是善意合法的,有时是恶意非法的。例如沈先生为向银行借款10万元,将自己价值20万元的音响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后又为顾小姐9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再次把音箱抵押给了顾小姐的债权人陈先生。这种情形下沈先生的音响就出现了多重抵押,且沈先生并不违法。如果沈先生在把音响抵押给银行后,又用该音响为顾小姐18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话,沈先生的后一抵押行为就是恶意非法的。因为其音响价值仅有20万元,已经为10万元的贷款作了抵押,再为顾小姐18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话,所担保的债务数额达到了28万元,超过了其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债务或者顾小姐的债权人陈先生的债务就得不到保障。虽然说沈先生的后一抵押行为是恶意的,但是必须指出后一抵押行为同样是有效的。如果前例中沈先生到期不能归还银行10
    2023-06-09
    15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按什么顺序清偿抵押物所得的价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 一个共有的房产的抵押权按什么顺序实现?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1
      房地产属于房地产,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房地产抵押权在登记时生效。因此,当房地产有几个抵押时,清偿顺序是: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登记前于未登记的赔偿;
    • 不动产权证上的不动产抵押,质押合同效力怎么样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2
      房地产抵押原则上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房地产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抛开抵押物未登记的影响,抵押合同最终是否有效,应回归合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规则。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
    • 同一不动产设置多个抵押权,按什么顺序清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扩展资料: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主债权被分割或
    • 什么是抵押债权顺序抵押债权破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1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